2.3.2 外债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
外债可以运用于创造国民收入的生产领域,包括可直接创汇还款的领域,或以本国货币为收入来源的生产领域,及社会公共基础设施、文教卫生服务等;同时也可用于政府军事购买,甚至进口消费品、奢侈品等。也就是说,可用于生产或非生产领域。但是,一般认为由于债务要还本付息,因此只有借款款项的使用本身能创造超过还本付息数额的财富的外债才是有益的。这种借款,则只能是生产性借款。而生产性借款也有风险,除去项目本身的技术、市场风险外,还存在与“国家”本身的政策、体制及实力相联系的各种因素。一国货币政策调整而大幅贬值,即使是以前有效益还款的生产性项目也会因收入来源是本国货币而入不敷出。不过,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最终影响一国可借款投到生产性或非生产性项目的是一国可能拥有的外汇量。在外债使用方面的保守策略应是将外债项目全部用于生产方面,而且创汇还款,一一平衡。放纵一点,进行一些非创汇项目的外债融资,例如,政策性融资,在外汇管制的国家,则必须将其控制在国家总体创汇能满足其还款的限度内。非生产性外债的还款,由创汇部门的创汇来弥补。在外汇可以自由买卖的国家,那些非创汇性的生产性项目似乎可通过自由买汇来还款,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完全竞争的外汇市场,同时这些非创汇生产性项目的供给价格本身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政府支配,或政策影响,当这些条件变化后(如政府为开放市场而取消原有的价格保护)可能会使这类外债融资的项目效益无法应付其还款的负担。不管怎样,从国家的观点出发,在外汇管制的国家(至于外汇可以自由买卖的国家最终也受其外汇量的制约,在这里作为外汇管制国家的特例,不再作分析)客观上存在三种外债规模与国家当期外汇平衡额理论模式:
一是微观外债项目平衡论:外债只用于有能力自身偿还外汇的项目。在此种情况下,每个外债项目自身的创汇便可平衡该项目还本付息的需要。这是最审慎的借用外债战略。当然也是纯理论性的,实际很难做到。
二是生产项目外汇平衡论:以全国外汇量确定借用外债的项目并限于生产性外债。也就是说,国家以它可能的政府净结汇保有的外汇量,按比例作为借用外债控制尺度。同时,借入的外债统统用于生产领域,务求每个项目能创造超过自身还本付息所需要的利润。这种政策的可操作性虽然比上一种方式较强,但也仍然主要是理论上的推断,因为,实践中一个国家不可能将所有的外债百分之百地都用于生产领域。
三是宏观外债项目平衡论:以全国外汇确定借用外债的项目,包括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外债。这是发展中国家最普遍的实际利用外债的平衡形式。从理论上看,它比以上两种形式的借款风险都要大。由于外债用于非生产性领域,而这些领域本身不创汇,因此这种方式的借债偿还对本国的出口创汇和对外资的持续流入自然提出较高的要求和依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