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理,主权外债政策与政府宏观财政政策应该协调和一致。因此,我们认为,从本质上看,中国外债的政策性贷款特征,说明中国的外债实际上是财政政策在外债领域的延伸。外债债务政策一定要与国家财政政策配套和协调才是合情合理的。财政部亦多次提出,拟将全国的主权外债纳入预算管理的轨道。由上可见,我国主权外债的财政化程度是相当高的。
6.7.2 主权外债政策应与政府宏观政策协调
同理,主权外债政策与政府宏观财政政策应该协调和一致。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引进的外债(构成国家外债的绝大部分)事实上是充当了国家财政政策的实现工具。换言之,中国在中央财政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借入外债,调整了大量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原本应由政府财政投资的领域的“瓶颈”状况;同时,在财政困难,预算中“转移支付”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利用外债,弥补了本应通过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推动了国家地区均衡发展战略的工作。因此,我们认为,从本质上看,中国外债的政策性贷款特征,说明中国的外债实际上是财政政策在外债领域的延伸。外债债务政策一定要与国家财政政策配套和协调才是合情合理的。其实,中央政府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并有所准备。若干年前财政部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收支预算科目”中就已经开列了有关外债收支的若干科目。这些年来,这些科目也在中央一级的一定范围内使用。财政部亦多次提出,拟将全国的主权外债纳入预算管理的轨道。由上可见,我国主权外债的财政化程度是相当高的。但问题是,我国多年来外债的债务管理与上述债务的财政政策性特征并不协调。
具体来说,大量带“转贷支付”性质的外债的债务安排本身通过中央和地方的“转贷协定”变为契约性的地方债务,打破了转移支付性质的支出与财政性贷款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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