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编制存货监盘计划
存货监盘制度的完善对于规范注册会计师进行存货监盘,对于财务报表审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注册会计师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的基础上,应当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作出合理安排。存货监盘计划的主要内容为:存货监盘的目标、范围及时间安排;存货监盘的要点及关注事项;参加存货监盘人员的分工;检查存货的范围。
(2)存货监盘结束前的工作
存货监盘结束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以下程序:
①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的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
②检查盘点单是否连续编号并全部收回,包括作废和未使用的盘点单。
如果被审计单位盘点日不是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盘点日与12月31日之间存货变动是否已作出了正确记录。
被审计单位永续盘存记录与盘点结果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果存在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应通过追加审计程序查明原因,检查永续盘存记录是否已作适当调整;如果认为盘点方式和盘点结果无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
(3)存货监盘的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由于存货的性质、位置等原因导致无法实施存货监盘,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能否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具体地说,其替代程序为:
①检查进货交易凭证或生产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销货交易凭证。
③向顾客或供应商函证。
(4)按要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会计制度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提出明确要求,审计人员应就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的品质状况进行审查,应分别不同情况决定是对存货金额计提跌价准备,还是按存货账面成本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