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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有哪些种类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银行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协议或合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银行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好坏核准或调整信贷限额。通常在信贷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向银行申请借款。指银行与企业签订的具有法律义务的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的协定。①长期借款的种类。银行审查同意借款后,再与借款企业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并以借款合同的形式将其法律化。可见,订立贷款合同是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法定必经程序。

13.银行借款有哪些种类?

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借款筹资,是企业取得借入资金的主渠道。银行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协议或合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借款的种类很多,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类。

(1)短期借款

①短期借款的种类。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各种借款的统称。在我国,短期借款是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周转中流动资产所需资金的主渠道。短期借款的种类很多,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分类。按取得借款的条件不同可分为信用借款、抵押借款和贴现借款;按短期借款的用途不同可分为生产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和结算借款等。

②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根据国际通行的做法,为了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回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短期借款往往带有一些信用条件,其中包括信贷限额、周转信贷协定、补偿性存款余额等。

A.信贷限额。信贷额度是银行与借款人之间达成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一年)的最大借款额的协定。银行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好坏核准或调整信贷限额。通常在信贷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向银行申请借款。

例如,银行核定某企业某一年内的信贷限额为200万元,那么该企业在这一年内如需要资金,可在限额内向银行申请借款,但累积的借款数额不能超过核准的信贷限额200万元。但是银行并不承担提供全部信贷限额的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B.周转信贷协定。指银行与企业签订的具有法律义务的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的协定。它是一种正式的信贷限额。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享用周转信贷协定,通常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未使用的信贷额度要向银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以补偿银行所做出的承诺,故称为承诺费。

例如,某周转信贷额为1000万元,承诺费为0.5%,借款企业年度内使用了700万元,则借款企业该年度就要向银行支付承诺费1.5万元(300×0.5%)。

C.补偿性存款余额。补偿性存款余额一般按借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的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20%)确定。它是贷款机构对借款企业所要求保留的最低存款余额,它对降低贷款机构的短期贷款风险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补偿性存款余额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

例如,某企业按年利率8%向银行借款100万元,银行要求维持贷款限额10%的补偿性余额,那么企业实际可用的借款只有90万元{100×(1-10%)},此时该项借款的实际利率为:8%/(1-10%)= 8.89%。

此外,还要求企业保持一定的短期偿债能力。具体来说,对企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要提出要求。为了便于贷款机构对这方面的监督,企业还应定期向贷款机构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

(2)长期借款

①长期借款的种类。长期借款是企业为解决自身长期资金的需要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它以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获利能力为依托,用于企业长期资产投资和永久性流动资产需要。长期借款按是否提供担保分为抵押借款和信用借款两种;按长期借款的用途不同,可分为基本建设借款、更新改造借款和其他专项借款;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借款、商业银行借款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等。

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借款往往附加一些信用条款,主要有授信额度、周转授信协议、补偿性余额等。

②长期借款的基本程序。取得长期借款一般按如下程序操作:

A.企业提出借款申请。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的资金需要,欲取得借款,首先应按照贷款规定的要求向贷款者提出借款申请。借款申请书一般包括如下主要内容:借款目的和用途、借款的数额和期限、借款利率要求、贷款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测、分期借还款计划、借款担保形式和数额等。

B.贷款机构审查批准。为了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贷款机构对接到的企业借款申请,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抵押品或担保品等进行审查,经过审查符合条件者才予批准。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贷款机构对贷款的审查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贷款的目的和用途;贷款的数额和期限;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贷款担保人或担保品;贷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内容。

C.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审查同意借款后,再与借款企业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并以借款合同的形式将其法律化。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可见,订立贷款合同是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法定必经程序。借款合同一般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最后借贷双方签字、盖章。

D.办理借款手续,获得借款。借款合同签订后,在一般情况下,银行应按合同规定的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将贷款转入借款企业的存款结算账户上,以便企业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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