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答: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一百元;利率由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可转换债券的要素指构成可转换债券基本特征的必要因素,表明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债券(或普通债券)的区别,具体包括:可转换的标的、转股价格、转换比率、转股期、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强制性转换条款。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应当符合发行股票的五个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二者中较低者。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发行可转换债券应当注意的问题。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程序与发行债券的程序基本相同,但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2)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①若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②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③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5)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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