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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反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关企业编报财务会计报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对企业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一些违规情形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⑥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对于企业的上述行为,财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11.企业违反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答:《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四条规定:“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不按新《通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依照《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新《通则》有关信息管理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在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企业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法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企业编报财务会计报告,要遵循及时、真实、全面、依法审计等要求,违反这些法定要求的,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关企业编报财务会计报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对企业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一些违规情形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

①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②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③提前或者延迟结账日结账;

④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⑤拒绝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⑥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对于企业的上述行为,财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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