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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得税调整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则对该事项甲上市公司就应作为需要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做出相关的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

第三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二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第六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第八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第四章 披 露

第九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应当披露这一情况。

(二)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第十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定义及种类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定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

对该定义应注意以下方面: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涵盖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其中,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2)只要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无论该事项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是否有利,企业均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所指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涵盖的期间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应当包括:报告年度次年的1月1日或报告期间下一期至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以对外公布的日期。值得注意的是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可对外公布日期与实际对外公布日期之间发生的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事项,由此影响财务报告对外公布日期的,应以董事会再次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截止日期。

例如:某上市公司2006年财务报告于2007年2月25日编制完成,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日期为2007年4月18日,董事会批准可以对外公布的日期为4月22日,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是4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是2007年5月12日。

根据定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区间是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22日;如果在4月22日和4月25日中间又发生重大事项,则需要对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后,重新批准报出日期是4月27日,实际报出日期是4月28日,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期间是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27日。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内容

1.调整事项

调整事项是指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所获得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以表明依据的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已不再具有有用性,应依据新发生的情况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调整事项的主要特点是:①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②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主要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的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又取得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如,甲上市公司在2006年11月因涉嫌侵犯A公司的专利权而被起诉,至2006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开庭审理,由于案情复杂,难以对甲上市公司是否败诉做出合理的估计,故甲上市公司将该诉讼事项作为或有负债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进行了充分的披露。2007年3月1日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甲上市公司败诉,赔偿A公司1000万元的损失。假定甲上市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在2007年3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并于3 月21日对外公布。则对该事项甲上市公司就应作为需要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根据准则,属于调整事项的通常有: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2.非调整事项

非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该状况并不存在,而是期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非调整事项的特点是:①资产负债表日并未发生或存在,完全是期后新发生的事项;②对理解和分析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准则,属于非调整事项的通常有: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2)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3)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5)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6)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7)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8)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比较

这两类事项的区别在于:调整事项是事项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资产负债表日后提供证据对以前已存在的事项所做出进一步说明;而非调整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存在,但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发生或存在。这两类事项的共同点在于: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都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对报告年度的财务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四)持续经营

通常情况下,会计核算应当建立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其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也应当按照持续经营假设进行编制。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告已不再适用,则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告。

二、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做出相关的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这里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相关的附表和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内容,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①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②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③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还应调整相关会计报表的上年数。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会计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会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数字。

三、非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不需要对资产负债表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事项的内容以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做出估计,应当说明无法估计的理由。

【例29-1】A公司20×7年4月销售给乙企业一批产品,价款为58000万元(含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乙企业于5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企业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3个月内付款。由于乙企业财务状况不佳,到20×7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A公司于12月31日编制20×7年度会计报表时,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900万元(假定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5%),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项目的金额为76000万元,该项应收账款已按55100万元列入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项目内。A公司于20×8年3月2日收到乙企业通知,乙企业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A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公司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假定A公司除该事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20×8年2月15日完成了20×7年所得税的汇算清缴,A公司预计未来3年内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A公司在接到乙企业通知时,首先判断是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并根据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如下处理:

(1)补提坏账准备:

应补提的坏账准备=58000×60%-2900=31900(万元)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4)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5)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调减应收账款31900万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0527万元;调减盈余公积2137.3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9235.7万元。

②利润表项目的调整:调增资产减值损失3190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0527万元。

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调减提取的盈余公积2137.3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9235.7万元。

(6)调整20×8年3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A公司除了调整20×7年度会计报表和相关项目的数字外,还应当调整20×8年3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其年初数按照(5)中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例29-2】B公司20×7年11月销售给丙企业一批产品,销售价格25000万元(不含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售成本20000万元,货款于当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20×7年12月25日接到丙企业通知,丙企业在验收物资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B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与丙企业协商解决办法。B公司在12月31日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将该应收账款29250万元(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减去已提的坏账准备后的金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内,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8年1月20日双方协商未成,B公司收到丙企业通知,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退回。B公司于20×8年1月25日收到退回的产品,以及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假如该物资增值税税率为17%,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税费因素)。B公司已经税务部门批准在应收账款余额5‰的范围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扣除,除应收丙企业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B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20×8年2月15日完成了2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

B公司首先应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判断该事项属于调整事项,再按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如下:

(1)调整销售收入:

(2)调整坏账准备余额:

(3)调整销售成本:

(4)调整应交所得税:

(5)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7)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8)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见表29-1、表29-2、表29-3):

表29-1 资产负债表

续表

续表

表29-2 利 润 表

注:假定公司当年所取得的净利润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股本均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公司没有可转换债券等潜在的普通股。

(9)B公司20×8年1月份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应按表29-1中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有:

(1)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2)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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