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论
【内容提示】本章主要介绍了施工企业会计的特点、会计对象、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以及会计核算的前提和一般原则等内容。
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理解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熟悉施工企业会计的对象;了解施工企业的会计工作组织;掌握施工企业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和所使用的会计科目等内容,为进一步学习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第一节 施工企业会计的对象和任务
一、施工企业会计的特点
(一)施工企业会计的概念
施工企业是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是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施工企业主要从事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基础等工程,管道、输电线路、通信导线等的敷设工程,上下水道工程,道路工程,铁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水利工程,矿井开凿、钻井工程,各种特殊炉的砌筑工程等。从事的安装工程主要有: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装置工程。
施工企业会计是将会计原理应用于施工企业的一门专业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利用专门的会计方法对施工企业的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完整的核算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二)施工企业会计的特点
施工企业是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其他专门工程的生产企业。它既担负着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所需的房屋和构筑物的建造、改造和各种设备的安装工作,也承担着非物质生产领域所需的房屋、公共设施和民用住宅等施工任务。它通过施工生产活动把各种建筑材料变成各类房屋和构筑物,把各种机器设备组装起来形成各种生产能力,为国民经济创造新的财富。同时,施工企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特殊的行业,其建筑产品本身、施工生产过程及其经营管理都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企业的特点。比如,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带来施工生产的流动性;由于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带来施工生产的单件性;由于建筑施工周期长带来施工生产的长期性;由于建筑产品的露天性,导致施工生产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建筑产品的复杂性要求施工生产各部门必须综合协作。施工企业生产任务获得方式也具有独特性,它不同于一般工业性企业,必须先获得订单、得到工程预付货款,才能组织施工。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会计具有与其他行业的企业会计不同的特点。施工企业会计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大,需要分级核算,以便加强管理
为了适应施工生产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施工企业会计应该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办法使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调动所属各级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及时满足施工生产管理的需要。此外,施工生产流动性大的特点还决定了企业的施工队伍每转移到一个新的施工现场都需要根据施工的需要搭建各种临时设施。施工企业会计必须对各工点的临时设施建立完善的核算体系,对有关临时设施的搭建、摊销、维修、报废、拆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核算,防止财产流失。
2.鉴于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应采用订单法核算每项工程的成本
施工企业由于施工生产的单件性,不能根据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施工生产费用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来计算各项工程的单位成本,而必须按照订单分别归集施工生产费用,单独计算每项工程的成本。同时,由于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差异大、可比性差,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实际成本不便进行比较。控制和考核不是以可比产品成本为依据,而是以工程预算成本为依据的,即施工企业只能将工程的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以考核工程成本的升降情况。
3.施工生产的周期长,需要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合同收入与费用的核算
由于建筑产品的施工生产周期一般都比较长,要占用大量的资金。因此,施工企业有必要将已完成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序或工程内容的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作为“已完工程”,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的中间结算,待工程全部竣工后再进行清算。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会计必须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工作,正确计算已完工程的预算价值,及时收回工程价款。同时,还应加强对预收备料款、预收工程款的核算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预收备料款和预收工程款的有关规定并按期与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进行清算。另外,由于施工生产周期长,对于跨年度施工的工程,施工企业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别计量和确认各年度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以确定各年度的经营成果。
4.生产的露天性,需要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等的核算方法
由于建筑安装工程体积庞大、受气候条件影响,施工企业会计要考虑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临时设施等一般都露天存放,受自然力侵蚀特别大,尤其在施工条件非常恶劣的情况下,资产耗损更为明显。因此,对这些资产计提或计算折旧、摊销额时要选择符合其实际磨损程度的方法。
二、施工企业会计的对象
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由于各个行业经济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性质不同,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也不完全相同。
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主要包括:供应过程、施工生产过程、完工工程的结算过程。它要从事企业的施工生产、实行有效的经营管理就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房屋、建筑物、施工机械、生产设备、材料、货币资金等财产物资。这些财产物资可以来自于国家投资、法人投资和个人投资,也可以由企业通过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向社会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因此,就需要利用货币形式来计量和记录这些财产物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增减变化情况。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也需要通过货币形式加以综合计算,以反映和控制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并通过成本、费用与收入相配比,计算出企业已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同时还要反映已实现利润的分配情况或已发生亏损的弥补情况。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会计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就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这就是施工企业会计的对象。而对会计对象所作的最基本的分类则称为会计要素。其具体分为:
(一)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它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要素。其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收入、费用、利润是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1.资产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1)资产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资源。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产,是企业过去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结果。未来的交易或事项以及未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可能产生的结果则不属于现在的资产。例如,企业通过购买所形成的存货、自行建造所形成的某项设备或因销售商品而形成的应收账款等,都是企业的资产;但企业预计未来某个时点将要购买的设备、存货等,就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
(2)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一项资源要作为企业资产予以确认,应该拥有此项资源的所有权,即企业有权占有此项资源,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或处置该资源并享有使用或处置该资源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对某些资产虽不拥有所有权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也应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谓带来经济利益,是指预期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企业已经取得的某项资产,如果其内含的经济利益已经不复存在,就应该将其从资产中剔除,如库存已失效或毁损的存货。一条在技术上已经被淘汰的生产线,尽管在实物形态上存在,但它已经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应该再作为企业的资产列示。
(4)资产必须能够用货币计量。如果不能用货币计量其价值,则不作为资产确认。
资产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常见的是按照资产的流动性和有无实物形态进行分类。按照流动性可以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具体内容如图1-1所示。
图1-1 资产的分类
2.负债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实义务。负债的特点如下:
(1)负债是基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产生的。负债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结果。换言之,只有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上才确认为负债;正在筹划的未来交易或事项可能产生的负债不能确认为企业现在的负债。例如,银行借款是因为企业接受了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如果企业没有接受银行贷款,则不会产生银行借款这项负债。
(2)负债是企业应该偿还的现实义务。这种义务通常是企业取得其所需的资产或劳务等交易而产生的结果,它需要企业进行偿还,如赊购货物或接受劳务而发生的应付账款、接受银行贷款而形成的银行借款即属此类。
(3)负债的清偿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不能无条件地取消,负债的清偿通常是企业放弃含有经济利益的资产,以满足对方的要求。
负债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具体内容如图1-2所示。
图1-2 负债的分类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所有者权益的特点如下:
(1)所有者除依法转让其投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投资,除非发生减资、清算,企业不需要偿还所有者权益。
(2)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负债后所有者权益才返还给所有者。
(3)所有者依法享有管理企业和委托他人管理企业的权利及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权利。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包括企业收到投资者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合称留存收益。
(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1.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的取得意味着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提供的劳务的价值的实现,它是对企业进行生产或从事劳务所耗费的价值进行补偿的前提。收入的特点如下:
(1)收入是从企业日常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收入是从企业日常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所谓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业企业制造和销售商品。企业所进行的有些活动并不是经常发生的,如工业企业销售超储、积压材料等,因其与日常活动有关,也属于收入。企业有些边缘性和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虽然也能为企业带来收益,如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所得、固定资产处置形成的收益,因其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其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属于收入而属于利得。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该确认为收入。也就是说,收入能够形成企业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只能形成名义上的经济利益不能确认为收入。例如,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也增加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实义务。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3)收入是与投资人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例如,企业销售商品,应当收到现金或在未来有权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收入是企业持续经营的基本条件。企业要持续经营下去,必须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取得收入,以便能补偿经营活动中的耗费,重新购买商品(或原材料)、支付工资和费用,从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不间断进行。收入是企业获得利润、实现盈利的前提条件。企业只有取得收入并补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消耗的各种支出,才有可能形成利润。
收入不仅表现为现金的流入,有时也产生于负债的偿还。比如,企业可以向贷款人提供商品或劳务,偿还所欠的款项,在了结债务的同时产生收入。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主次分类,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的特点如下:
(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而不是在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有些交易和事项虽然也能使企业发生经济利益流出,但由于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其经济利益的流出不属于费用而是损失,如企业处理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
(2)费用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费用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减少,如减少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增加,如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消费税等)等。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费用一定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某些支出并不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就不构成费用。例如,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一项负债,只是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的等额减少,对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因此不构成企业的费用。
(3)费用是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的发生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从而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其表现形式包括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流出,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流出或者消耗等。鉴于企业向所有者分配利润也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而该经济利益的流出显然属于所有者权益的抵减项目,不应确认为费用,应当将其排除在费用的定义之外。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施工企业一定时期的费用通常由工程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如图1-3所示。
图1-3 费用的分类
3.利润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利润有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其中,营业利润是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费、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净收益后的金额。
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数额为净利润。
三、施工企业会计的任务
会计的任务是根据客观的需要和要求确定的,它受会计对象的制约。施工企业会计的任务是对施工企业会计对象进行核算和监督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会计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正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施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施工企业都必须根据自身的施工生产能力和建筑市场的需求向社会招揽施工任务,充分利用生产潜力,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为了不断扩大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的竞争实力,施工企业一方面要接受国家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使自己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另一方面要接受投资者的监督,使投资者关心企业,为企业提供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做好会计工作,及时提供会计信息,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企业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需要。为此,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切实抓好记账、算账、报表等诸环节的会计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表,正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每个施工企业都要根据施工生产任务和企业管理水平及市场供求情况,及时制订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和财务计划,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的依据。同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切实做好会计管理工作,加强经济核算,如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并经常地进行检查和分析,揭示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生产计划和财务计划的顺利完成。为此,施工企业会计必须正确、及时、完整地核算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正确地计算材料物资的采购成本和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正确地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并正确、及时地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从而为企业内部各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改进经营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数据和经济信息。
(二)加强会计监督,促进企业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
施工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来进行。这种规范就是党和国家通过行政和立法程序而形成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施工企业会计不仅要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而且还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财经制度等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即施工企业会计要在如实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同时,实行必要的会计监督。具体来说,施工企业会计必须监督企业对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使其经济活动能合法、高效、良性发展;监督企业各项施工生产计划、薪酬计划、财务成本计划和预算等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施工生产经营合同的履行情况,促使企业顺利完成预定的经营目标,严格履行各项经济合同,维护企业的信誉;监督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转移、保管、使用、报废等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进行,防止盗窃、丢失、毁损和浪费,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监督企业各项资金的收支使用是否按照计划、预算和制度办事,各项收入、支出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促使企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不断降低施工生产经营成本;监督企业各项成本和盈亏的计算是否正确,应上交国家财政的各项税款是否及时、足额地交纳,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的情况,促使企业正确计算经营成果,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三)反映和监督财产物资的保管、使用情况,不断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需要,施工企业必须讲求和提高经济效益,多快好省地进行施工生产,一方面要做好财产物资的保管工作,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另一方面要合理使用财产物资,不断减少资金耗用,节约使用资金,降低工程成本。而要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就必须做好会计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各项财产物资的存在和变动情况。对于一切货币资金的收支,财产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转移要据实填制凭证,认真进行审核,及时登记账簿。要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明确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要保证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就必须及时计算工程成本,反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生产耗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和材料的核算,反映固定资产和材料的利用情况。
工程成本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项生产费用,它能反映材料的消耗情况、工人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如果提高了施工管理水平,节约了材料的消耗,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机械利用率,减少了各项费用的开支,那么必然反映为工程成本的降低。因此,通过工程成本的计算和分析,可使企业及时发现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降低工程成本的有效措施,多为国家、投资者、企业提供税金、投资回报和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
(四)利用会计核算资料进行经济预测,积极参与企业决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的会计工作应着重于规划未来,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按照预定的目标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经营决策对企业的发展前景和未来经济效益的优劣具有战略意义。决策正确就可能带来最优经济效益,决策失误则可能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企业经营的重点在于决策,决策的基础在于预测,而决策和预测的依据则主要是会计所提供的经济信息。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不仅能够提供企业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的有关信息,而且还能够据此对企业的未来进行预测和展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国施工企业与外国承包商之间,以及我国各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积极开展经济预测工作和参与经营决策就成为施工企业会计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因此,施工企业会计必须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会计历史资料和市场价格、利率等方面的经济信息,结合本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采用一定的会计专门技术和方法,对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施工生产任务、资金、成本和利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预测,对企业未来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发展前景作出合理的估计,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同时,施工企业会计还应积极参与企业施工生产经营计划的制订、投标报价、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对外投资等各方面的重大经济决策,当好企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使会计工作在指导和控制企业未来经济活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上述各项会计的任务是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施工企业只有全面完成上述各项任务,才能充分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过程中的作用。
四、施工企业会计工作组织
施工企业会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十分繁杂。从经济业务发生,凭证填制、取得,账簿登记,物流成本计算,到会计报表编制、分析,涉及业务人员经办、负责人批准、会计记账等众多人员及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如果某一人或某一道环节发生差错,都会影响整个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主要是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我国由财政部会计司统一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草拟会计法律提交国家立法机关审定颁发。
(2)草拟有关会计工作的行政法规提交国务院审定。
(3)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
(4)协调、管理国务院各部门颁发的会计制度。
(5)管理全国的会计事务工作。
(6)管理全国的会计人员。
(7)参与成人会计教育活动及其管理。
(8)开展会计学术理论研究。
(9)进行国际会计交往。
(二)行业管理
行业管理主要是通过本行业的专业学会对会计进行行业管理。行业学会主要包括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1.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学会是我国研究会计科学的全国性群众学术团体,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组织和推动会计科学和相关科学的理论研究及应用。
(2)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会计、财务和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提供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总结我国财会工作经验,探讨财会工作的规律。
(4)总结我国财会教育的实践经验,探讨财会教育工作的规律。
(5)推动深化财会改革,为财会工作服务于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理论指导。
(6)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工作,培养财会人才。
(7)组织有关财会专家进行智力服务。
(8)反映财会人员在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9)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
(10)编辑出版会计刊物、丛书、学术资料并组织交流。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注册会计师的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88年,它是财政部领导下的全国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审批注册会计师注册事宜,监督、管理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
(2)审批和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3)负责审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
(4)拟定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拟定和解释有关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组织和推动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和全国统一考试。
(6)组织业务交流,协调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7)办理审查、批准及监督、管理国际会计公司和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举办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中国成员所的有关事务。
(8)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组织,开展与国际会计组织、外国会计团体之间的交往活动。
(9)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10)办理财政部授权的有关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企业内部会计组织工作
企业内部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素质相当、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这是做好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
会计机构是处理会计业务工作的专职机构。会计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处理企业日常会计工作。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是根据各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经营业务规模的大小、会计业务的复杂程度、机构人员的设置要求、办公自动化程度等来决定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大中型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必须设置由本单位领导人直接领导的财务会计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财务收支数额不大、业务形式比较简单、会计核算不太复杂的单位可以不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只要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事务即可;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经济组织可以委托专门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代理机构代理记账。
施工企业一般都要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必要的专职会计人员。为了更好地把会计工作组织起来,并使企业各个职能部门和所属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讲求经济效益,加强经济核算,大中型施工企业还应该设置总会计师,建立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制。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施工企业的会计机构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核算体制,以正确处理各级的权责关系。施工企业的核算体制应该与其管理体制相适应。一般情况,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核算企业盈亏,全面核算企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工程处、工区)为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公司统筹下核算施工生产所需资金,并单独计算盈亏;分公司所属的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为内部核算单位。以此,构成了施工企业完整的核算体系。
第二节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前提和一般原则
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面对的社会经济环境极其复杂和多变,为了能在这种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对施工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就必须作出必要的基本设定,即建立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同时,为了使企业的会计核算被社会所接受和公认,在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原则的有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是处理会计事项的标准,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并自2007 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修订后的基本准则共50条,分为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报告、附则11章。
38项具体准则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资产减值、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或有事项、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补助、借款费用、所得税、外币折算、企业合并、租赁、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值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每股收益、分部报告、关联方披露、金融工具列报、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的时间、空间所做的合理设定,具体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或会计个体,是会计为之服务的一个特定单位,是组织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前提。它规定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凡独立进行经济活动、需要会计为之服务的任何特定经济实体都是会计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某一特定部分(如分厂、分公司等),还可以是由若干家企业通过控股关系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甚至可以是一个具有经济业务的特定非营利组织。
明确会计主体,可以划分会计处理经济业务的范围。只有那些影响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经济业务和事项才能加以确认和计量。会计核算工作中所指的资产、负债的增减,收入的取得和费用的发生都是针对特定主体而言的。明确会计主体,可以把握会计主体的立场。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一方面记录收入的形成,同时记录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而不是相反;企业购买存货,一方面记录存货的增加,同时记录现金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而不是相反。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也称继续经营,是指会计核算以企业既定的经营方针、目标或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即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不会破产清算,它所持有或控制的资产按预定目标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出售或转让,并按原先承诺的条件按期偿还债务。
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对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影响很大。只有持续经营,企业所持有或控制的资产才能按预定目标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出售或转让,并按原先承诺的条件偿还债务,才能建立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原则。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在这一基础上正常计价,收益、费用在这一基础上确定,企业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上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才能保持稳定,会计核算才能正常进行。
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破产清算的风险始终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这就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应该定期对其持续经营前提作出分析和判断,如果判断企业不具备持续经营的条件,就不应采用持续经营的会计原则和方法,而采用终止清算的会计程序和方法。
3.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期间人为地划分为若干个首尾相接,而时间间距相等的会计期间,以便分期确定每一期间的收入、费用和利润,按期结算账目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各有关方面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会计期间通常以一年为度,以一年确定的会计期间称为会计年度,会计年度可以与日历年度相一致,也可以与日历年度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以日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即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在会计年度内,会计期间还可以划分为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较短的期间。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4.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统一的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用以记录和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经营活动本身就是价值运动,因而反映价值运动的会计核算必须运用货币形式。而不能用货币单位计量的经济活动,在会计上不予反映。
由于各国都有本国的法定货币,因此各国会计核算一般都以本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我国境内,企业的会计核算一般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向中国有关方面报送会计报表时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上述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前提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会计主体确立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确立了会计核算的时间长度,而货币计量则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必要手段。没有会计主体,就不会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的规范,也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
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又称客观性原则,它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这一原则的实质是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实际。它包含了可靠性、真实性、可验证性三方面的含义。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不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以真实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导致决策失误。
2.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又称有用性原则,它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其他相关利益者等,不同的使用者使用会计信息的目的不同,因为他们各自进行的是不同的经济决策。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相关性原则就要求企业在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会计信息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需求的不同特点,确保企业内部和外部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相关需求。
3.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可比性原则保证不同会计主体(横向)之间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便比较、分析、汇总,从而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为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可比性原则的实质就是要求相同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以便同类型的企业之间进行比较,这对于评价企业的经营绩效、管理业绩方面尤为可用。
4.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又称一贯性原则,它是指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这一原则强调的是同一会计主体指标的纵向比较具有可比性,便于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并可以制约和防止企业通过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弄虚作假。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做任何变更,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核算方法,但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变更理由和变更影响等予以说明。
5.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处理会计事项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讲求时效,以便会计信息的及时利用。及时性包括两方面:一是会计事项的账务处理应当在当期内进行,不得拖延;二是财务报告应当在会计期间结束后按规定的日期报送有关部门。
及时性原则是相关性原则的保证,如果传输会计信息不及时,它会时过境迁,变为无用或用处不大的会计信息。
6.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明晰性是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它要求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完整、数字准确,从而简明易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便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财务报告和利用会计信息,同时也有利于审计人员进行查账验证。
7.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又称实际成本原则,指企业对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计量时都要以经济业务事项实际发生时的取得成本或实际成本作为登记入账的依据。
为了保证交易价格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物价如发生变动,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对于因技术进步、财产老化、市场供求变化等原因造成的财产减值,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
会计记录中最有效的计价基础是实际成本,因为它反映了企业经营资金的实际耗费,代表取得各项资产的实际成本和形成各项负债的实际价值,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称应收应付制,是指以收入和费用是否已经发生为标准,按照归属期来确定企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是在一个会计期内实际发生而应当属于该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应作为该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不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收到或付出,都不作为该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依据权利和责任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因此,采用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必须对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才能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存在合理的配比关系,才能正确地反映企业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9.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并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企业在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中会不断地获得营业收入,同时为获得收入也会不断发生成本和费用。
企业在一定期间取得的收入与在该会计期间为取得这些收入而发生的相关成本和费用的差额,就是该会计期间所取得的净收益。为了正确计算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就需要将该会计期间取得的各项收入与为取得该收入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相配合、相比较,否则就会造成该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虚假不实。
10.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指根据收入与成本费用相配比的要求,会计核算必须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是指为了取得当期收益而发生的支出,即支出的效益仅在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如材料费用支出、工资费用支出等;资本性支出是指为了取得长期资产而发生的支出,即其支出的效益涉及多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如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等。
如果把资本性支出误作为收益性支出,则会低估资产的价值和当期的收益,而使以后各期收益增加;反之,如果把收益性支出误作为资本性支出,则会高估资产的价值和当期的收益,而使以后各期收益减少。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目的是为了正确核算企业各个会计期间的损益。
11.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也称稳健性原则,它是指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作出合理的预计。谨慎性原则要求体现在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各方面。当某一会计事项有多种不同方法可供选择时,尽可能选用一种不导致企业虚增赢利的做法,目的是使企业的会计核算建立在比较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以提高企业应付风险的能力。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体现在许多方面,如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
12.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中对交易与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形式。
这一原则要求对于影响经营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充分重点说明;对于次要的经济业务,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合并反映。重要性这一概念是相对的,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它取决于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视会计信息本身的性质及相关情况所做的专业判断。在一般情况下,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经济业务都应视为重要经济业务。
1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按其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这一原则的实质是会计核算不仅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而且要按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是按其法律形式或人为形式进行核算。它体现会计核算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正确的决策。例如,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在法律上承租企业并不拥有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固定资产的选择权等,所以从其经济实质来看,企业能够控制其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因此会计核算上应将其视为承租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和大修理费用。
第三节 施工企业的会计科目
一、会计基本等式
会计等式是用会计的专业术语来表达企业财务状况的基本方程式,又称会计恒等式或会计方程式。会计基本等式充分表达了各会计要素之间的联系。任何一个会计主体为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拥有一定的资产,资产进入企业时总有其提供者,这些提供者包括投资者(会计上表现为权益)和债权人(会计上表现为负债)。它们之间的关系可用公式(1-1)表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1-1)
随着企业经济活动的进行,企业一方面取得收入,因而增加了资产或减少了负债;另一方面要发生费用,因而减少了资产或增加了负债。所以在期末结账之前,会计等式表现为公式(1-2)的形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1-2)
到了会计期末,收入减去费用产生利润(或亏损),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分配,剩余的又归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这样,在会计期末结账之后,会计等式又恢复到公式(1-1)的形式。这就是各会计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它是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依据。
二、施工企业会计科目
2006年会计改革后,除了小企业以外,上市公司从2007年1 月1日起全部适用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所附会计科目,今后所有企业也都将全部适用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科目,施工企业也不例外。
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给出了一般企业会计确认、计量中涉及的会计科目,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按照规定,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
本书列出了全部新会计科目系列,同时,结合施工企业的特点,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后施工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表,如表1-1所示。
表1-1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续表
续表
新会计科目体系适用范围是所有行业的企业,很多科目只适用特殊行业,如金融业。根据我国财政部的规定和施工企业的特殊会计科目的选用也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即在不违反新会计准则关于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适当筛选和增设会计科目,除了新准则中有的、施工企业也可以用的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原材料”、“长期待摊费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资本公积”、“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本年利润”等科目外,还必须设置一些会计科目,才能满足施工企业管理的需要。
施工企业专用的会计科目主要有以下内容:
1.有关材料物资的会计科目
为了核算方便,设置“采购保管费”和“低值易耗品”科目。
2.有关长期资产的会计科目
为了核算施工现场临时工具房、临时休息室等临时设施的搭建和摊销等情况,设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摊销”等科目。
3.有关流动资产的会计科目
为了核算企业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往来结算情况,设置“内部往来”科目。
4.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科目
关于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成本费用,除了“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科目以外,为了核算企业附属的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设置“工业生产”科目;为了核算辅助生产的成本费用,设置“辅助生产”科目。
5.计算损益方面的会计科目
为了核算方便,增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
施工企业主要会计科目及其编号如表1-2所示。
表1-2 施工企业适用会计科目表
续表
注:
1.在发行不超过一年期债券的企业,应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2.表中编号为3位数的科目,是国家财政部新科目表中没有的,本书增设的科目。
3.施工企业可在不违反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增设有关会计科目。
【本章练习】
思考题
1.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是什么?
2.简述施工企业会计的对象和会计核算环节。
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是什么?
4.会计要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5.简述施工企业的会计工作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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