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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强制责任保险不能替代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只有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旅行社应对游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才可能得到保险赔偿。专家形象地比喻说,旅行社责任险相当于“保险丝”,主要保护的对象是旅行社,对于游客来说其作用十分微小。在旅行社为自己拧上“保险丝”的同时,游客还应该为自己也系上一条结实的“安全带”——投保一份意外险,用“双保险”保平安。

五、旅行社强制责任保险不能替代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我国许多人出门旅游还没有买保险的习惯,这一方面是由于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普遍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种,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旅游者发生意外时的保险责任。

事实上,旅行社责任险是国家旅游管理部门要求旅行社必须为旅客投保的险种,属于强制险,是指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其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旅行社,保险的保障对象除了旅行社以外,也含有游客(第三方)。但只有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旅行社应对游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才可能得到保险赔偿。这意味着,如果游客的受伤或遇难是由旅行社直接造成的,才会得到保险金。一旦遇到暴风雨、海啸等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是高风险的旅游活动造成游客伤害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专家形象地比喻说,旅行社责任险相当于“保险丝”,主要保护的对象是旅行社,对于游客来说其作用十分微小。在旅行社为自己拧上“保险丝”的同时,游客还应该为自己也系上一条结实的“安全带”——投保一份意外险,用“双保险”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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