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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重点关注的群体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32年美国总统罗斯福上台后,实施“新政”,其核心内容是以国家干预和参与的方式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和生活保障。这个“新政”可视为现代西方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一个新起点。如凯恩斯的以通货膨胀增加就业和在扩大就业方面,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有效的主张。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就业问题是工业革命后随着西方国家雇用劳动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相应的,学者们对就业问题的研究成果也是方方面面、丰富多彩的。从国外来看,关于就业问题的研究既是微观市场局部均衡分析的内容,也是宏观市场一般均衡分析的内容;既有均衡分析,也有非均衡分析;还有从经济发展角度、制度转型角度以及政治、社会、文化背景及宏观政策角度对就业问题进行研究的,并提供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如人力政策、收入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制度创新、开放经济和政府职能等。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劳动力市场分析研究(萨伊、瓦尔拉斯、马歇尔、庇古)。早期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家们把就业作为生产的一个“要素”,而且是一个不必考虑的要素来对待,他们否认失业的存在。如萨伊的“供给会自己给自己创造需求”,“劳动力市场会实现充分就业”。19世纪70年代的新古典经济学承认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性,认为自由竞争条件下的失业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即只能是“自愿性失业”或“摩擦性失业”。如庇古的“均衡就业量可满足:工资等于边际劳动产品,等于边际劳动负效用”。而托宾认为,“劳动力市场结构也会导致市场失灵,形成结构性失业”。

第二种类型:一般均衡市场就业分析研究(凯恩斯、贝菲列奇、拉弗、罗伯茨)。1929~1932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失业问题尖锐地暴露出来,使资本统治受到威胁。1932年美国总统罗斯福上台后,实施“新政”,其核心内容是以国家干预和参与的方式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和生活保障。这个“新政”可视为现代西方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一个新起点。在总结罗斯福1936年“新政”经验以及对大危机的深刻分析的基础上,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提出了他的“就业论”。在他关于就业与失业诸因素的分析中,从纯经济学的角度论述了总供给和总需求价格的比例,劳动需求与劳动供给的关系等。他认为: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需求不足造成劳动力市场上非自愿性失业的存在。“提高就业量就必须刺激总消费需求和总投资需求”。供给学派认为:就业问题是由于供给不足造成的。可运用财政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增加就业。另外,货币主义的自然失业率假说和合理预期学派都对就业问题从一般均衡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但提出了与凯恩斯相反的结论,即政府不干预的就业政策。

第三种类型:通货膨胀与就业的关系分析研究(凯恩斯、菲利普斯)。即对劳动力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关联分析,并得出了周期性失业和季节性失业的结论。如凯恩斯的以通货膨胀增加就业和在扩大就业方面,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有效的主张。菲利普斯曲线描绘的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之间存在一种稳定的负相关关系。托宾的滞胀分析和弗里德曼的自由市场主张以及希克斯分析的产品市场、产业结构和经济的生产过程等都对就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第四种类型:非均衡的就业理论,即从劳动力、产品与资本市场的角度分析研究(贝纳西、德雷兹、波兹)。非均衡理论认为,根据不同的情况,非均衡有四种形式:古典失业均衡、凯恩斯失业均衡、抑制性通货膨胀均衡、消费不足均衡。在古典失业均衡中,降低实际工资、提高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可增加就业;在凯恩斯失业均衡中,财政政策是有效的政策;在抑制性通货膨胀均衡中,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法是有效的;在消费不足均衡中,则应运用收入调节政策,加强对贫困家庭的补助,保证实际工资随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而提高。非均衡就业理论把古典、新古典就业理论与凯恩斯就业理论综合在一起,把宏观研究和微观分析统一为一体,把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作用结合在一起考察,无论从理论内容上、分析方法上还是从政策建议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五种类型:经济发展、增长、人力资本、制度与就业(哈罗德—多马模型、新古典增长模型、新剑桥增长模型、两缺口模型、全要素增长论、迁移模型、二元经济结构、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制度结构)。经济增长模型关于就业的观点认为,就业的增加,根本上依赖于经济增长(哈罗德、多马,1983)。收入分配对就业的影响比较复杂。在经济发展阶段,通货膨胀不一定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有效工具。开放经济条件下,可通过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增加就业。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劳动力流动是人力资本投资的一项重要投资,劳动力流动的决定因素是流动的净收益现值的大小。一般来说,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年龄越小、迁移距离越短、流动预期收益现值越大,越有可能流动。发达地区之间的移民比欠发达地区之间的移民大得多(舒尔茨,1990)。制度经济学认为,政府必须端正其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态度,才能着手进行结构改革,解决失业问题(加尔布雷斯,1993)。地区性的就业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分别是部门结构性、技术结构性、所有制结构性和社会结构性的就业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区域就业政策,使其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种类型:劳动就业与财税政策关系研究。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总结的“奥肯定律”从劳动力需求角度提出:当实际经济增长低于潜在的产出水平时,就会出现事实失业率上升的趋势,利用财税政策刺激投资,促进生产发展,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可以增加劳动力需求总量,增加就业机会。美国经济学家迪克森在对劳动供给弹性作了经济计量分析后,从劳动力供给角度提出:财税政策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具有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从而影响劳动力对工作和闲暇的选择。美国经济学家安妮·克鲁格提出:在最优的国际分工下,发展中国家可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优势,专门生产和出口那些资本∕劳动比率较低的商品,以提高本国就业水平。关于促进劳动就业的财税政策问题,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都组织专门机构进行研究,其研究重点是按照财税政策在促进劳动就业的作用和效果上的区别,分为直接和间接促进劳动就业的财税政策,并根据各国的实际深入研究其短期效应、长期效应以及实施的宏观背景和副作用,研究出了一些高水平的成果,并已运用到实践中。

现代西方经济学家从研究现实、具体的劳动力供求均衡,进而研究抽象、虚拟的人力资本的供求均衡,从静态分析到动态分析,从宏观政策促进到微观协调,这是就业从简单的量的研究,进入到就业质的研究的一个显著标志。

1.2.2 国内文献综述

在我国,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前,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的劳动力资源由政府计划配置,城镇劳动力招工和用工实行“统包统配”和固定工制度,失业处于隐性状态。改革开放后,长期存在的隐性失业问题逐步显性化,而且伴随着市场化、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一问题越来越严重。与此同时,我国的就业政策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我国就业关注的重点是城镇待业青年和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从80年代末开始,尤其是90年代中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成为就业领域的重点,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如清退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鼓励自谋职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就业岗位等一系列就业政策。在此期间,我国也陆续建立了与就业政策相配套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为主、其他保险相配合的社会保障体系。90代后期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在原有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加大、等待就业的军转干的增加、走向市场化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增加等问题,原有的就业政策已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所以,扩大就业再就业就成为经济社会研究中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而备受社会各界的重视。伴随着我国劳动就业制度政策变迁的实践,学术界对经济发展和就业问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重大成果,如胡鞍钢《我国就业形势分析》(2002),徐连忠《采取积极措施减轻就业压力》(2002),周天勇《我国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容量扩张的思路》(2001),赵军山《我国就业问题现状及就业增长战略》等。这些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研究类型和方向:

第一种类型:关于就业再就业:问题—比较借鉴—对策型研究(厉以宁,1998;饶毅,1999;陈淮,1999;陈锡文,1999;钟朋荣,1999;刘庆唐,1999;袁志刚,1997;戴园晨,1996;董辅礽,1998;王思斌,1999;徐连忠,2002;周天勇,2001;赵军山,2001;夏杰长,2002;邱华炳,1999;宋其超,2003;王广庆,2003;王道树,2003)。即从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就业再就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作为切入点,通过对世界各国政府促进就业政策的建立、发展过程以及相关经验的比较研究和分析,力图为我国扩大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一些思路和可资借鉴的经验,最后从经济社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货币政策、就业服务等各个角度提出扩大就业再就业的对策。比如,厉以宁的“用就业目标代替充分就业目标”,胡鞍钢的“创造就业机会是我国的第二号任务”,杨宜勇的“转轨型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郑功成的“应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和《反就业歧视法》”,张车伟的“应确立以就业为核心的经济政策”、“加快旨在增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饶毅的“兴学以利就业”,陈淮的“必须选取就业优先战略”,陈锡文的“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钟朋荣的“谁为中国人造饭碗”,董克用的“我们还缺少一个就业发展战略”,刘庆唐的“要注重发展有利于就业增长的质别性技术创新”,王道树的“增加就业是税收政策的一个基本目标”,刘磊的“税收调控:促进再就业的强力杠杆”,邱华炳的“从效率与公平的角度看财政与就业的关系”等。

第二种类型:就业与社会保障理论依据对策型:两者关系—两大难题—发达国家的困惑与演化趋向—制度变革—协同发展(龚莉,1996;宋晓梧,1998,2003;郑功成,2004;蔡昉,1999;张车伟,2002;胡鞍钢,1997;杨宜勇,1999;景天魁,2001)。即在分析了就业与社会保障之间内在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就业与社会保障是我国当前需要优先考虑并妥善处理好的两大难题,我国的现实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具备并发挥出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功能,并提出只有通过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和协同发展,才可能有效地解决这两大难题。如张车伟的“健全的保障制度是劳动力市场化的前提”,郑功成的“就业与社会保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确保积极就业政策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协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乃至相当长时期内的必由之路”,景天魁的“基础整合的就业社会保障体系理论”,龚莉的“西方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等。

第三种类型:促进就业再就业财税政策研究: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型(刘广洋,2003;许文等,2003;王根贤,2005;浙江省税务学会课题组,2005;江苏省税务学会课题组,2005;杨舜娥,2003;陆解芬,2003;饶立新,2005;潘英,2003)。即对我国现行就业严峻形势进行分析,评述我国现行促进就业再就业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对策。如刘广洋的“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期税收政策”,王根贤的“财税政策优惠要同技术溢出的外部性建立关联,完善社会保障和构建具有就业激励机制的财政保障支出政策”,江苏省税务学会课题组的“调整完善现行税收政策,直接鼓励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增强新增就业岗位的能力”,陆解芬的“制定和实施积极的就业财政政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孙文基的“完善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增加再就业的资金投入、积极发展中小企业”,饶立新的“运用税收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潘英的“政府为灵活就业提供政策支持”等。

从以上文献的观点综述可以看出,这些研究提出了一些解决就业的对策与方案,如就业优先战略,创建独特的就业保障制度,建立失业调控政策体系等。但各方面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孤立的,或只有单独理论探讨没有可操作性,或缺乏理论作支撑的具体工作研究,没有对经济发展、劳动力就业和财税政策的相互关系及其影响进行理论和实际的系统研究,更缺乏对财税政策介入劳动力供求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完善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财税政策体系还未建立起来。本书拟在汲取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精华的基础上与时俱进,针对我国就业再就业制度的发展、演变以及当前乃至今后很长时期中所要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的现实,从西方经济学角度分析政府介入就业再就业的理论依据,提出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从财税政策层面,深入系统地研究促进我国就业与再就业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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