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实质上是一种信用困境,[1]解决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关键在于民营中小企业解决信用问题。否则,无论从正规金融,还是从非正规金融两条渠道,都无法满足民营中小企业正常的融资需求。国外许多实践证明,信用评级是解决企业信用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信用在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分析
“信用”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的。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信用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践约能力,即通常所说的“言而有信”、“一诺千金”等;狭义信用,则是指受信方向授信方在特定时间内所做的付款或还款承诺的兑现能力(也包括对各类经济合同的履约能力)。信用对企业有促进作用,企业在运行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市场营销、融资、人力资源开发等一切问题的解决都与企业信用好坏是分不开的,使用信用工具,可以增加企业的购买能力,信用交易手段具有为企业扩展市场的功能,因此,良好的信用是企业与外部环境建立和谐关系的重要基础,是赢得市场的重要保证。由于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先天不足,加之少数民营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诸如产品质量低劣、拖欠账款等欺诈行为,尤其是大量逃废银行债务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民营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特别是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的形势下,没有良好的信用,将难以保证宏观经济政策的顺利实现,难以保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信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以偿还为前提条件的借贷行为。企业融资是企业与各种投资者之间进行资本商品交易的活动。民营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不良问题,对其自身发展的负面影响集中体现在融资方面,因为企业的融资,无论是内源性融资,还是外源性融资,都是以信用作为基础的。由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外部性、合作博弈以及合约的自身执行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因而,在这一特殊的商品价值运动中,作为买方的企业在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心理承诺与践约意志、能力和行为等就成为资本商品交易能否继续的关键所在。作为卖方的各种投资者(或金融中介机构)对作为买方的企业的信用和水平的查询、分析调查成为是否建立信贷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在完全的市场经济运行中,无论是证券性的融资还是借贷性的融资,企业信用度的高低影响着企业融资度的大小和融资渠道的宽窄。目前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自发产生的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其信用主要是市场化的横向信用,在没有政府纵向信用支持的情况下,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企业自身的信用。
二、民营中小企业信用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分析
1.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支持体系发育不到位
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支持体系发育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发育不健全。当前在金融领域存在一种“贷款难,难贷款”的奇怪现象,一方面银行资金富余,资金发放不出去;另一方面,众多民营中小企业难以在银行取得贷款支持,这些中小企业中也不乏一些好的企业和好的项目。这其中的重要原因还是好的企业和好的项目没有取得应有的信用“名分”,即没有得到其恰当的信用评级,使金融机构由于担心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宁愿不贷款也不愿承担信用风险。因此,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迫切呼唤建立完善的资信评级体系。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下,投资者已将信用等级作为信任的基础。世界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非常重视,已经形成了比较发达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标准普尔、穆迪公司等国际性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在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日益增强。然而,我国现在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远远适应不了企业融资的需求,缺乏专门的权威性的大型信用评级机构,只是有一些规模很小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按照执业要求部分地承担信用评级职能,而且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刚性约束的手段不多,有时甚至疏于管理,产生评估机构不守信的现象。同时,我们更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符合国际惯例的一整套比较完善的确定中小企业信用类别的理论和方法。这些问题,都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我国已经加入WTO后,民营中小企业为了适应国际化的需要,也需要有规范信用交易的市场环境作为保证。
(2)民营中小企业资信调查体系发育程度低。当今西方发达国家有的以中央银行为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家社会信用征信体系,有的建立起信用管理商业化运作的征信体系。在这些国家根据有关信用管理的法律,信用调查公司可以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收集和购买企业的信用信息,制作成信用调查报告后通过网络传输给各银行或其他报告使用者,并收取费用。特别是信用管理制度的商业化运作,减少了银行贷款调查、评审的费用和时间,使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能够快捷地得到所需贷款。近两年我国建立中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征信工作刚刚起步,商业化企业征信体系的发育程度很低。长期以来,在金融市场上仅仅是由银行根据自身行业需要自行开展资信调查。目前我国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虽都已程度不同地推行了中小企业征信制度,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体系发育程度很低,即没有纳入国家管理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又因为是各自为战,缺乏权威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导致了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资信调查在很大程度上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2.现行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缺乏约束力,[2]民营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法制建设不到位
目前,我国与维护信用有关的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虽有所涉及,但内容比较零散,至今没有完整的规范信用的法律,特别是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或法规。而信用制度比较发达的美国,现在已拥有诸如《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平等信用机会法》等16项生效的信用管理相关基本法律。信用法制的不健全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经济行为缺乏刚性约束,特别是由于道德成本、法制成本和制度交易成本低,使“失信”者认为有空可钻,有利可图,造成一些中小企业违约不讲信用的收益要远比付出(遭受道德谴责和经济、行政惩罚)的代价多得多,这种利益驱动又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机制形成恶性循环,日益弱化并恶化,由“失信”甚至走向“无信”。更为严重的是,我国目前不仅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制不健全,而且还严重地存在着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现象,银行在维护合法债权工作中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执行难”已成为治理中小企业“失信”行为的一个“顽症”,更加剧了中小企业的信用危机。据人民银行西安市某县支行统计,1999年1月~2001年6月末,该县各金融机构共胜诉中小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案件13起,涉案金额321.37万元,实际执行仅收回贷款5.3万元,占涉案金额的1.65%;但起诉、执行费用却高达22.04万元,是收回贷款的4.16倍。
三、信用评级与民营中小企业融资
企业信用评级是对各类企业所负各种债务能否如约还本付息和可信程度的评估,是对债务偿还风险的评价。对企业而言,较高的信用等级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入场券、试金石。如果企业有市场认可的著名公司评定的较高信用等级,那他的筹资资金成本就低。信用等级的提高往往也是市场的利好消息,使企业的筹资渠道更广泛、更稳定,且筹资费用也将大大降低。另外,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及信用分析有助于投资者的信心。对金融机构而言,如果其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则自身经营的业务范围可以大大加宽。金融监管人员也逐渐认识到信用评级广泛运用的范围,在美国许多州和政府机构把信用评级作为衡量债务发行人是否具有发行新债能力的重要标准。
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减少投资风险。通过对民营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深入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和比较分析,并公布其信用等级,有助于投资者减少和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便于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识别。通过信用评级,便于金融机构识别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根据其信用风险等级做出信贷决策,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
(3)降低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资本市场上,信用级别的高低与融资成本成正比,开展信用评级有助于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有助于信用级别的民营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4)有助于培养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通过信用评级把信用好的企业和信用差的企业区分开来,使信用好的企业受到市场的奖励,信用差的企业受到市场的惩罚,有助于培养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进一步促进我国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
一、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特点
民营中小企业与一般企业有许多相似的特点,因此,其评级的内容、方法应与一般企业信用评级相类似,但民营中小企业也有与一般企业在信用评级上不同的一面。
(1)应从企业的生命周期上考虑。中小企业是存在生命周期的,因此应从其不同发展阶段来综合考虑前景,是否有经济增长的潜力。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是未来的信用,因此信用评级更应该重视企业的未来。
(2)应对企业进行全面性考察。与一般企业相比,民营中小企业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优势方面,如适应性强、特色经营、创新能力强、成本低、机制灵活等;劣势方面,如资源有限、竞争力强、生命周期短、管理欠规范、道德缺失严重等。民营中小企业的优势和劣势都是企业评级中应该考虑的内容。
(3)从行业的发展趋势考察。民营中小企业一般而言,总是去迎合市场的需要,而对市场的影响较小。因此,在对其进行信用评价时,要分析其所处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和未来前景。
(4)重视中小企业创新。中小企业的优势之一是经营者高度灵活,但在今天,仅有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尚无法立足,因为中小企业随时都面临着外界的激烈竞争,尤其是在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只有灵活加上不断创新才是中小企业的惟一出路。因此,在对民营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时,要重视企业创新能力的评价。
二、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设置原则
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是进行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基础,正确、合理、完善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是保证信用评级工作公正进行的前提。同时,指导原则正确与否从根本上决定着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在运用过程中是否可以切实有效地起到外部风险揭示作用。
(1)客观公正性——信用评级行业最为重要的特点在于急需树立极强的公信力,能够公正的反映客观实际,指标计算方法、评价标准等的确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不允许随意进行修改。
(2)易操作、易接受性——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设计一方面注意其实用性,便于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人员进行操作;另一方面,设立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其可接受性,只有易被广大企业、广大投资者认可并接受的指标体系才有可能在未来得以推广。
(3)全面性——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内容应该涵盖评价对象过去、现在及未来三个阶段的情况;同时,除了考虑被评对象自身的因素之外,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信用评级不能建立在几个简单指标上,而应该保证评级的全面充分性。
(4)科学性、合理性——设计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必须注意各指标之间能够相互补充,形成完整的体系;保持指标体系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同时又不失适当的灵活可变性;有机地运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
(5)多样性——不同评级对象与评级目的决定着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具有不同经营特色的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中的一部分需进行适当调整,千篇一律的体系只会造成评级的失实。
三、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的设计
根据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特点,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笔者设计了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见表7-1),该体系包括6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
1.偿债能力状况
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是定量分析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通过考察企业长短期财务指标,对企业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判断。主要包括以下指标:①资产负债率。指企业一定时期负债与资产的比例,是反映企业负债偿还能力和经营风险的重要指标。②流动比率。是企业一定时期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说明企业的短期负债有多少可在年内表现的资产偿还保证。③速动比率。是企业一定时期速动资产与流动资产的比例。速动资产是指减去存货后的流动资产,是流动资产中变现速度较快的资产。该指标是对流动比率的进一步说明,也是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④现金比率。是企业现金额与流动负债的比例,是反映企业及时偿还流动负债能力的重要指标。
表7-1 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表
2.盈利能力状况
主要分析企业取得利润的能力。一个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好,说明其有可能获得足够的现金来偿还到期的债务。其信用状况就会越好。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状况的指标主要有:①销售(营业)(净)利润率是企业销售(营业) (净)利润与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该指标是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基本指标,说明销售(营业)收入的获利水平。②成本费用净利润率。是利润总额与成本费用总额的比例,反映企业每项支出或费用能带来多少利润。③净资产收益率。是企业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也叫股东权益报酬率,反映所有者权益的收益水平。
3.经营管理状况
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应从定性和定量四个方面进行分析。①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销售收入与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比例,反映企业应收账款变现速度的大小。②存货周转率。是销售成本与存货平均余额的比例,反映存货变现的速度。③管理层素质。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影响是很大的,民营中小企业相对而言对管理层素质的重视不够,在进行企业扩张的同时忽略了人力资源的储备;而具有优秀的管理人员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④经营管理水平。是企业综合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具体可从领导体制、组织制度、决策机制、人事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4.履约状况
企业的履约状况直接反映其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是分析企业资信状况的最直接的因素。其主要指标包括:①到期债务偿还率。是已偿还到期债务与到期债务总额的比例,反映企业以往的债务偿还情况。②交易履历。即到期应付账款支付率,是已支付到期应付账款与到期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体现企业在经济交往中的履约状况。③声誉。是企业在与同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交往形象和企业领导层的综合道德素质的综合评判指标。
5.发展能力和前景
企业发展能力强弱与未来发展的前途和命运是其综合实力的体现,发展能力较强的企业才能保证盈利的持续性,其信用状况才会良好。①行业趋势。民营中小企业一般而言总是去迎合市场发展的需要,而对市场的影响较小。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对市场的变化敏感度高,市场较小的变化往往会对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对民营中小企业所在行业尤其是直接相关联的细分市场的长期发展趋势做出评价。对企业所处行业趋势分析评价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国内外竞争情况,所处经济循环的阶段以及行业的集中程度。②销售收入增长率。是企业本年销售收入增长额与上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反映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情况。③净利润增长率。是企业本年净利润增长额与上年净利润总额的比例,反映企业净利润增长的情况。④企业竞争地位。不同企业在同一市场上往往处于不同的竞争地位,属于市场先入者的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一般较强,而市场后入者在一些方面将受到限制;但企业具有一定的差别程度,企业差别程度大、创新能力强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弥补市场后入者的缺陷。⑤企业经营战略。企业从建立开始就具有自身的经营战略,企业经营战略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需要并具有长期性是评级机构衡量一个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考察因素之一,尤其在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过程中,鉴于企业规模较小,企业长期有效的经营发展战略是确保企业信用能力的一个重要基础。
6.外部支持
外部支持主要考虑两个指标:①政府的支持。主要表现在特定情况下政府制定的扶持性政策。如国家正在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发展民营中小企业的政策等。②担保。企业担保或商业担保。随着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逐渐发挥作用,是对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外部支持渠道。
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模型分为以下五个方面(见表7-1):
(1)指标设置。本章模型指标体系的设置是以金融法规为基础,根据对民营中小企业信用影响程度的大小,设置了偿债能力状况、盈利能力状况、经营管理状况、履约状况、发展能力和前景,外部支持6个第一层次指标和21个第二层次的子指标。
(2)设置记分标准。对每个指标设置高、中、低三个等级,高级8~10分,中级4~7分,低级1~3分。系统指标分值标准的设置即要有定性标准又要有定量标准,并同时考虑到行业标准,划分等级的标准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以便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进行比较。对行业差别不大的指标,采用全社会统一标准。
(3)权值设置。根据21个指标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影响的大小设置权值。在1~10范围内设定一个权数,各指标的权数可用“德尔菲”法通过专家评定,确定后不宜随意改动,系统指标及其标准和权重只是针对工业企业设定的,但只要将指标、标准和权重作相应的调整,系统模型同样适用于其他行业。
(4)模型计算。根据记分标准对6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分别打分,某项的情况越好,分数越高,在没有资料信息的情况下,给0分,用权值乘以10,计算出最高分,用实际分数乘以权值得出权分值,并与最高分相比,得出百分率,即为模型最终评分值。本模型可以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当某个信息不足时,给此标准打零分,或尽量压缩权值使其最小,尽可能地减少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是用于对信息不完全的借款人的评估,但全面搜集借款人信息仍是科学决策的关键。
(5)划分企业的信用等级。根据模型最终值分为AAA、AA、A、BBB、BB、B级,A级以上的信用较好;BBB级客户信用较好,但贷款有较大风险,一般不予贷款;BB级客户信用较差,贷款风险较大;B级的客户信用很差,贷款风险非常大。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确定相应的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分别为:AAA级是0.4,AA级为0.5,A级为0.6,BBB级为0.7,BB级为0.8,B级为1.0(见表7-2)。
表7-2 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表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现状
为了强化信用意识和整肃信用秩序,尽快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加快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2001年4月,国家经贸委会同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经贸中小企〔2001〕 (368号) ],初步提出了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工商企业信誉管理体系为基础,以政府推进、市场运作为基本原则,实现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专业评估、权威发布和多方共享的社会化信用体系的基本思路,这是目前国家指导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个专门文件。与此同时,并在上海、北京、甘肃、镇江等省市也进行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999年7月上海市率先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2002年3月28日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正式开通。北京于2001年先后启动了“工商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试点。甘肃省2001年率先启动全省范围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试点,并于2001 年8月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意见),成立了信用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颁布了信用代码制度,编制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点。镇江市组织实施了中小企业信用工程,建立信用发布与奖惩制度。对连续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商年检、资金筹措、质量监督、报关审查、上市推荐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 ;对信用等级最低的中小企业实行“黑名单”控制,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制裁,并对企业经营者个人不予任何授信。
2002年4月,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手进行全国信用担保机构全面调查,2002年6月中国商业联合会开始组建商业信用中心。中国诚信、华安、华夏、大公、远东等社会信用中介也积极加大企业信用数据搜集,开拓业务领域。邓白氏、惠誉、科法斯等国外信用机构也加大发展我国市场,通过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开始搜集企业信用数据,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
二、我国中小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建设的模式选择
社会征信系统是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性组成部分,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必须先要解决社会信息系统问题。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基础相对较差,社会各方面对征信系统的需求又相对较为迫切,为保证在短期内快速建成并且高效运行,应尽快建立起综合性的全面的征信系统,并逐步推动征信系统走向商业化、市场化。具体内容包括:
1.征信中介机构的建立模式
国际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一般都要求有比较完善的信用立法作为保障;另一种是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建立,中央银行通常承担主要的监管职能,但是其信用信息不全面。我国信用立法十分滞后,因此在目前采用私人设立的模式根本行不通,但是也不宜采取将其作为中央银行一个部门的模式。为保证征信数据充分、及时和有效,早期征信中介机构的设立适宜采取由人民银行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共同发起设立的模式,成立一个独立于政府与中小企业、个人之外的第三方机构——社会征信中心。此后,随着信用市场的发展和立法的完善,可再支持建立私人征信公司,以保证社会征信市场的竞争性。
2.征信数据的开放模式
一般来说,征信数据的开放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如西班牙、澳大利亚)限制正面信息共享,[3]征信机构只能运用负面信息;另一种是(美国、加拿大等国)允许正面和负面信息共享。从我国的社会信用环境状况来看,应采取正面和负面信息都共享的模式,这样有利于通过正面信息来建立诚信市场主体的激励机制,通过负面信息来建立对失信市场主体的约束机制,从而促进信用环境向好的方向转变。
3.征信数据库的建立和经营模式
征信数据库的信用数据主要通过三种渠道获得:一是通过新闻报道获得;二是通过对企业和个人的调查直接获得;三是从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获得。由于征信中介机构是由政府部门发起设立的,而且我国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也主要掌握在政府主管部门手中,因此征信中介机构的信用信息资源应主要通过政府渠道获得。
4.政府对征信系统的管理模式
从国际上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中央银行为监管主体;一类是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法律法规越完善,政府的直接管理职能就相对弱化,征信系统的运行就比较规范;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或中央银行的直接管理职能就更为重要一些,但征信系统的运行就容易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我国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在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政府还需要对其进行直接的管理和监督。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应当发挥重要的管理和监督作用,但最好的方式是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信用管理局来进行专门的监管。
三、配套措施
1.加快信用方面的法制建设
化解中小企业信用危机的关键是要解决我国目前法律对信用规定的缺失状况,构建完善的信用法律制度。要制定《公平使用信息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和公平享用、使用信息的环境。在《刑法》关于金融刑事犯罪中增加制裁、惩处拖欠债务行为的法律条款,明确借贷不还、肆意挥霍信贷资金是侵占、贪污、挪用国家、集体财产的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刑事立法,对诸如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商品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还要建立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其内容应涵盖信用等级评定、资信评估、咨询机构行为的规范等。
2.推动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
在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中介机构应逐步成为信用市场的主体,[4]因为信用中介的完善关系到信用体系和制度的真正形成和建立。我国信用中介机构的市场潜力巨大,但要使潜在的市场转化为现实的市场,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部门对该行业进行规范和推动。一方面,政府可以选择社会信誉好、服务水平高的信用中介机构进行示范,以尽快提高其执业水平,培育出一支符合国际通则、规范运作的信用中介队伍。另一方面,要制定信用中介机构的准入制度,加强资格认证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过程监管。在信用立法制定前,可对信用中介试行委托授权制度,确保权责一致,同时,要切实发挥银行、工商、信用中介协会在失信惩罚上的作用。另外,政府要加强对资信评级机构的管理和规范,扩大各个政府监管机构对资信评级结果的使用范围,推动评级市场需求的增加,并加强对资信评级机构的监督,提高其评级结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3.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指中小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公示、信用信息咨询等社会化信息服务系统。信用服务体系是信用管理体系的外显形式,也是信用管理体系的具体应用关键环节,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是信用评估机构从专业化的角度,按照行业公认的道德行为规范对企业真实价值的判断,可以有效缓解企业与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
4.成立中小企业社会信用管理机构
从信用管理系统的运行过程看,它包括信用的征集、登记、评估、分析、发布、使用、担保等一系列环节的管理制度及其网络系统;从信息管理设计的主体看,它包括政府信用管理、银行信用管理、信用中介组织信用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个人信用管理。在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应建立政府直接领导的信用管理机构,以有效地将全社会的信用资源集中起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其职责是:制定有关信用管理政策;对信用评估企业进行监管;组织与国外信用管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研究企业评估指标体系与模型,开展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指导企业获得更为广泛和准确性的信用信息。中小企业也应建立相应的信用管理机构,其职责是:为企业建立信用政策;处理信用申请与进行信用审批;应收账款的催收和管理;信用信息搜集和管理;对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预测。
5.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提升企业信用能力
(1)加强企业伦理建设,规范中小企业行为。企业伦理对于企业生存具有决定性意义,它能够将诚实信用原则纳入企业经营必须遵循的规范体系,是企业信用树立与创造的基础。诚实守信有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企业声誉,进而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降低企业融资、商业信用、市场拓展等方面的难度和成本,以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竞争力。目前,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依靠企业伦理,树立企业诚信为本的理念和形象至关重要。应引导企业做好如下方面的工作:塑造企业自身伦理的形象;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协调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冲突;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并注重环境保护社会建设、扶贫助学等社会责任。
(2)增强企业信用管理能力。首先,企业应设信用管理部门或信用监理,使信用管理从“无形管理”到“有形管理”,使企业的客户资信信息开发与管理、应收账款监控与催收等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其次,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①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不做假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②建立内部授信制度。主要有信用申请、信用额度审核和信用交易审批制度,明确企业与客户的信用关系,分清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人员权限和责任,形成企业内外的信用制约机制。③强化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占用,保证如期如数偿还贷款和欠款,避免和减少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树立良好信用形象。
[1]根据信息经济学原理,好企业融资困难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以及融资后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如果市场上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同类型的企业将根据各自不同的风险水平,向投资者提供带有风险溢价的融资合同,从而实现社会资金的有效配置。但在存在非对称信息时,企业必须要向投资者显示其企业类型的信号,而企业的信用评级则是低成本高效率的信号显示机制。
[2]在很多情况下,银行的追债相关法律费用要高于实际可追回债权金额,也就是说银行的事后纯债权收益为负值。那么从事前来看,银行预期的债权净收益为严格负值,这意味着银行贷款策略劣于不贷款策略,因此银行没有贷款的激励。
[3]只共享负面信息而不共享正面信息,会扭曲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可能这种扭曲要比没有信息共享时更为严重,而且单方面的信息共享可能会产生内部人的暗箱操作,发生寻租行为。因此只有将全部信息都共享,才能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决策环境,为企业融资提供公平的平台,同时为企业的资金运用提供激励和约束。
[4]一个真正发育完全的信用评级市场,其市场主体不应该是行政部门,而应该是信用评级中介机构,行政部门作为评级主体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设租行为和寻租行为,不利于信用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其功能的正常发挥,而完全市场化的信用评级机构要为其提供的信息负责,否则的话,要被市场竞争所淘汰。因此,只有市场主体是信用评级中介,信用评级市场才能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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