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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保险历史发展变化与开展概况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保险是如何运作、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如何得以持续至今,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在本节中,我们首先了解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及变迁过程;接着,分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部农业保险制度的经营效果。新疆农牧业保险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要求放开农场以下除“两业险”以外的其他业务,以实现“以农养农,总体平衡”。18年来新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种植业险理赔面积累计达4545.47万亩,赔

3.2.2 新疆农业保险历史发展变化与开展概况[3]

纵观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史,到2004年为止,只有上海、新疆等地的农业保险仍在继续进行。在全国农业保险业务不断萎缩的情况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险业务仍然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承保金额和承保比例,并且已逐步扩展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的地区和全国其他省份,对当地农业生产产生了积极有效的影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保险是如何运作、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如何得以持续至今,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在本节中,我们首先了解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及变迁过程;接着,分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部农业保险制度的经营效果。

3.2.2.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保险产生的背景及各阶段发展的特点

我国自1982年开始恢复试办农业保险以来,至今已有20多年的经验,除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外,一些省市自治区和机构也设置了专门机构经营该项业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是我国较早试办农业保险的一家综合性的、区域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

20世纪80年代中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场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兴办家庭农场。为适应农垦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发挥保险在灾后组织经济补偿的作用,稳定农牧业生产,稳定职工队伍,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6]8号文件》“农场要积极试行农牧业保险制度,动员小农场参加保险”的规定,经财政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于1986年7月15日挂牌经营。当时该公司主要经营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保险对象是兵团范围内的农场。公司利用行政性隶属关系,很快在各师、团(场)建立了114个分支机构,利用兵团的特殊管理体制,依靠行政手段对全兵团范围内的“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实行种一亩保一亩的统保政策,从而迅速促进了农险业务的发展。

从开办农业保险以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的发展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农养农”的初级阶段。

1986~1992年,当时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的计划经济色彩还很浓厚,农场实行两层经营、三级管理,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主要靠行政推动实现统保。最初农业保险的展业和收费工作由兵团团场财务科的财务人员代办,而对于灾害勘查和定损工作则由团场生产科的农业技术员代办,节省了大量的费用。

一开始由于投保率较低加上对农业灾害的特点缺乏认识,对农业保险的风险估计不足,超赔很严重。新疆农牧业保险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要求放开农场以下除“两业险”(即种植业与养殖业保险)以外的其他业务,以实现“以农养农,总体平衡”。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新疆农牧业保险公司开展团场以下的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农场职工、房屋保险、农机具(不含轮式拖拉机)保险五项业务,以后又逐渐放开了机动车及第三者责任险、短身险、简易人身险等险种,并给予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权,国家还从税收上对种养两业实行免税政策。这些政策的及时出台对当时农业保险的继续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团场以下的商险业务的盈利来弥补农业保险业务的巨大亏损,从而保证了农业保险业务的继续开展。

第二阶段:“以商补农,农险独立核算”阶段。

农业保险的展业实践经验表明,农业保险业务风险巨大,由于没有财政补贴和再保险支持,巨额亏损使农业保险业务面临停办的危险。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进行策略调整,一方面,全面放开全兵团范围内的保险业务,加大商险的比重,力求以商险节余实现总体平衡。另一方面,将农业保险业务调整为政策性业务,单独核算,与兵团财务局、农业局共同出台了农业政策性保险办法。在这一阶段里,保险公司完成了从单纯为农业(农工)服务到为农场经济服务再到为兵团整个农垦经济服务的职能转变,农业保险业务也得到持续发展。投保面积稳定增长,投保率一直稳定在70%左右;农险保费收入从1992年的4339.5万元上升到2000年的15852.33万元,共积累农业风险基金5000余万元;累计支付防灾费6000余万元,用于农场开展防雹、防洪、抗旱、防病虫害等工作;开办的农业险种由最初的几个主要农作物险种发展为28个险种。更为重要的是,公司加速发展商险业务,险种结构(农业、人身、财产的比例)由单一的农业(种养两业)调整到2000年的59.5∶29.11∶11.43。

第三阶段:政府代办农业保险阶段。

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和“入世”谈判的深入,国外保险公司不断要求中国政府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再把保险业务局限在兵团范围内,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兵团做出将以往保险公司上缴的资金占用费和保险公司的盈余公积金加在一起转增资本金,使兵团保险公司的资本金符合《保险法》的最低要求达到2亿元人民币。同时决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向国务院报告申请对兵团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全面的市场竞争。为结合在内地开展业务的需要,将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名称改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逐步把农险业务的经营区域推向全自治区和内地及东南沿海9省市,农业保险由当地政府提供超赔兜底政策(即小灾按照保额赔付,大灾按当年保费加往年积累的风险基金赔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代办。2002年各项保费收入达到62769万元,险种结构(农、财、人比例)变为31.42∶50.74∶17.84。

3.2.2.2 新疆农业保险经营效果分析

从开始开办农业保险以来,新疆兵团范围内的作物投保面积连年增加,农险业务不断扩大。从表3-1可以看出,兵团1986年开始试办农业保险,当年承保农作物4.79万公顷,保险费收入206.68万元,以后逐年发展,到2003年承保农作物76.2万公顷,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投保率)由1986年的6.65%增加到2003年的83.56%,平均投保率达63.03%(具体见表3-1);2003年保费收入达20561.87万元,1986~2003年累计保费收入达162083.8万元,平均每年增长34.18%。而除兵团以外的新疆其他地区农险覆盖率相对较低,全疆的棉花投保率仅为44.84%,作物投保率大约在25%~30%。

表3-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部种植业保险投保表:1986~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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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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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CUPIC),2004年。

新疆地域辽阔、干旱少雨,风灾、冰雹、旱灾、洪灾、冻灾、病虫害等农业自然灾害每年都有发生,有的年份灾害频率较高,受灾面积较大。18年来新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种植业险理赔面积累计达4545.47万亩,赔款合计121346.79万元,平均赔付率为74.87%(具体见表3-2),为防范和化解兵团农业经营风险发挥了巨大、积极的灾后经济补偿作用。相对于其他财产保险而言,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较高,经营风险大,赔付率高。

表3-2 新疆兵团种植业保险赔付表:1986~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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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CUPIC),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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