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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设施保险可跨区域保险吗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随机不确定性。农作物各生产区域生产风险则是指由于多种灾害因子造成的农作物区域产量低于预期正常产量所产生的随机不确定性。风险区域对于农作物保险经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迄今为止,我国试行农作物保险的大多数地方没有进行风险区域划分,有关风险分区的技术和方法问题的研究也很少。

4.1.3 相关研究回顾

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随机不确定性。农作物各生产区域生产风险则是指由于多种灾害因子造成的农作物区域产量低于预期正常产量所产生的随机不确定性。所谓风险区划,即是根据农作物生产这种随机不确定的结构性风险因子将农作物生产风险区域划分成不同的小区域,而农作物生产的结构性风险因子是指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气候综合条件等自然和生态环境因子,以及农作物生产的技术装备状况、农作物减灾防灾服务体系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等。

农作物保险办得较为成功的国家都进行了农作物保险的风险区划,即对农作物生产的每个区域划分风险等级。加拿大、日本、美国和德国等都是开展农作物保险较早的国家,农作物保险体系中既有单一灾害的农作物保险,如雹灾保险,又有一切险农作物保险,但无论哪种形式,都按照灾害发生规律和风险程度进行了区划。加拿大的农作物保险是以其10个省为单位的,每个省划分若干个风险区域,如曼尼托巴省将全省划分为16个风险区域,而萨斯卡彻温省则划分为23个风险区域,每个风险区域再根据不同的风险因子确定相应的费率等级。日本一般把每个府作为一个风险区域,每个府划分成几个风险等级。而美国则将每个县划分为5~10个风险责任区域,每个风险责任区域再划分为不同的费率等级(FCIC,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ederal Crop Insurance Company)。德国在农作物保险中将全国划分为44个风险区域,每个区域上再对相应的9种农作物确定不同的费率,在这些风险区域的基础上厘定的费率共有396个,不同地区同种农作物的风险费率的差异也较大。风险区域对于农作物保险经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例如,20世纪50年代美国农作物保险开始稳定化,范围没有扩大,承保农作物没有增多,但在管理上有不少改进,从1956年起FCIC不再在科罗拉多州、新墨西哥州和得克萨斯州的14个灾害频繁、风险很高的县出售农作物保险,因为这些风险太高的县年年亏损,不适于也不可能发展健康稳定的农作物保险(FCIC Annual Report,1960)。

迄今为止,我国试行农作物保险的大多数地方没有进行风险区域划分,有关风险分区的技术和方法问题的研究也很少。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即使同一种作物生产所面临的风险,无论种类、强度还是发生频率都差异很大,同一作物的产量损失分布类型和发生概率也极不相同。在这种条件下,由于实施费率不能反映真实的风险水平,依靠行政手段实行一定范围的统保会造成低风险区的保户缴纳高保费而高风险区的保户缴纳低保费的不公平现象。庹国柱、丁少群(1994)认为,划分农业生产风险区域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应该是气候和土壤两类,具体包括:夏季降雨总量、夏季降雨次数、夏季平均气温、作物生长期、初霜期、终霜期和无霜期;土壤肥力、土壤结构、透水性、土壤类型等以及土地海拔高度等因素,并在“作物产量水平”、“产量变异系数”、“灾害发生频率和强度指标”、“气候综合评判值”、“地理指标”、“土壤等级”、“水利设施指标”、“其他经济技术条件的综合评判值”以及“作物结构”9个指标中,选择了“平均亩产量”和“亩产量变异系数”作为主导指标因素对陕西省泾阳县进行了棉花生产风险的分区。刘长标(2000)提出并讨论了农作物区域产量保险风险区划中风险因子的选择问题,包括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气候综合状况、农田水利设施、农户生产技术水平、农作物生产防灾减灾服务体系、作物结构七个方面,但没有涉及具体的分区研究。

总的来说,农作物生产的风险区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针对于此的研究较少。如前所述,农作物生产风险分区不仅是对农业区划体系的重要补充,也是识别种植业战略性结构调整过程中各地区的自然风险状况的客观依据,并能为建立和完善我国以农业保险为主体的农业灾害补偿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因而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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