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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全球化对全球金融发展的影响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2.1.1 金融全球化对西方金融体系结构的影响。以上我们分析了金融全球化发展对西方体系结构和银行体制的影响,下面来讨论金融全球化对西方货币政策的影响。其表现是国际资本流动规模扩大,速度加快;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程度大大加深,金融机构大力推行全球化经营,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进一步加剧以及金融协调和监管的全球合作的加强等。

2.2 金融全球化对全球金融发展的影响

2.2.1 金融全球化对西方金融体系结构与货币政策的影响

2.2.1.1 金融全球化对西方金融体系结构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体系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金融管制的放松直接导致了西方各国金融结构和银行制度出现整合趋势:一方面使得原来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德国、日本等国纷纷向着以直接金融为主导的金融结构转变,在金融结构上出现了与美国、英国等国相似的整合的趋势;另一方面,原来实行专业银行制的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都在向着德国的全能银行制转变,从而出现了银行制度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整合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前,西方各国金融机构的分类和各自的业务范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大致上可以按对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管制的不同,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银行可以经营商业银行的存贷业务,也可经营投资银行的证券承销、证券经纪和自营买卖、项目融资、公司兼并重组顾问、基金管理等业务,还可以从事保险业务,并可以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另一种是以美国、英国和日本为代表的专业银行制。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严格区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导致西方各国的银行制度出现了整合的趋势——各国纷纷放松了对银行业务范围的限制,原来实行专业银行制的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都在向着德国的全能银行制转变,从而出现了银行制度的整合趋势。金融结构和银行制度的整合既是金融全球化的结果,又是金融全球化的表现形式。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另一方面的表现就是各国银行制度的整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情况是,美国、英国、日本等国的专业银行制度正在向全能银行制度转变,对银行业务范围的管制正在逐步取消。虽然英国的清算银行(即商业银行)可有各个独立的子公司经营不同的金融业务,日本的银行可以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美国也有银行持股公司同时拥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但是都不能算做真正的全能银行。严格意义上的全能银行是指经营所有的金融业务的金融中介机构,既经营商业银行的结算和存贷业务、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又经营信托业务,并且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全能银行主要是指不受限制的德国式全能银行。

1986年英国进行了“大爆炸”的金融改革,将伦敦证券交易所改组成国际证券交易所,发展了国际股票市场和期权交易市场,改变了单一资格制度和固定佣金制度,并使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以参加证券交易所的活动。“大爆炸”金融改革全面摧垮了英国本土及英联邦国家的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促进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相互结合。英国的清算银行纷纷收购和兼并证券经纪商,形成了没有业务界限的、无所不包的多元化金融集团;欧共体的第二号银行指令于1988年由理事会通过后交付成员国进行研究并于199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标志着欧洲统一银行市场的最终形成。该法令将欧盟各国的银行引向全能银行的发展方向,其中规定欧盟内相互承认的银行可直接经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经营的业务包括发行、承销和买卖股票在内的13项业务(接受存款、对外放款、金融租赁、货币汇兑、支付、担保与承诺、股票与证券的发行与承销及买卖、货币经纪业务、资产组合管理与咨询、保管证券、提供信用咨询、安全保管服务、自营或经纪金融衍生工具),并允许银行和工商企业互相投资参股。

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金融证券化和初步打破分业经营之后,90年代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金融业的弊端暴露出来,被迫进行改革和调整。1992年日本国会通过了金融制度改革法案,该法案彻底结束了日本实行的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制度,允许银行、信托、证券公司通过成立或者收买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交叉,部分交叉业务母公司也可以直接经营。面对日本金融机构巨额的呆账和坏账,面对金融业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日本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较弱的现实,以及潜在的“金融空洞化”的危机,从1986年开始日本政府改变过去渐进式的金融改革之路,提出了“大爆炸”的金融改革计划,在已准许部分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日本银行业向全能银行过渡。

美国《1980年银行法》扩大了储蓄协会的资金使用范围,允许储贷协会进入国债市场和从事部分信托业务。《1982年银行法》授权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联邦储蓄与贷款协会保险公司在紧急情况下做出购买倒闭机构的安排,这种安排实际上突破了过去对金融机构跨行业和跨地区经营的限制。从1987年开始,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先后批准了一些银行持股公司经营证券业务,1987年又批准了花旗等五大银行直接包销企业债券和股票,从而使美国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方向转变迈出了一大步。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一趋势进一步加快。《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允许商业银行持有相当于自有资本100%的非金融公司的股票,从而商业银行可以向工商业渗透。《1994年跨州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充当保险和退休基金的经纪人,也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介入保险业。1999年《金融现代化法案》通过,该法案允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通过金融持股公司的分支机构互相涉足对方的业务领域,可以认为彻底结束了“格拉斯—斯蒂格尔墙”在美国金融领域长达66年的历史。

2.2.1.2 金融全球化西方货币政策的影响。以上我们分析了金融全球化发展对西方体系结构和银行体制的影响,下面来讨论金融全球化对西方货币政策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金融业管制的放松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化、自由化改革的推进,以及信息技术的进步和金融创新的发展,金融全球化的浪潮大大加快了,影响也逐渐扩大。其表现是国际资本流动规模扩大,速度加快;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程度大大加深,金融机构大力推行全球化经营,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进一步加剧以及金融协调和监管的全球合作的加强等。金融全球化的一个直接结果是各国的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不再局限于本国国内,而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即投融资行为的全球化。从融资角度来看,通过欧洲货币市场上的辛迪加贷款、通过发行国际债券、国际股票及其他票据,西方各国的大公司和政府机构可以很方便地获取外国资金。从投资角度来看,通过投资于国际债券、国际股票及金融衍生工具,通过购买共同基金的股份等形式,各国的投资者也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把资金转向国外市场赚取利息。而金融全球化的一个间接结果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体系出现了趋同和融合的态势——80年代以来各国普遍出现了所谓“金融证券化”的趋势,即通过证券发行的直接金融迅速发展。其发展速度超过了通过银行信贷进行的间接金融的发展速度,原来以德国、日本、法国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正在向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资本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整合。

金融活动的日益全球化和金融体系的整合意味着各国的金融运行机制发生了变化。各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是通过调整其金融市场和金融运行来起作用的。金融全球化带来的金融运行机制的变化使得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和货币政策的作用机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客观上要求货币政策工具的变革。

货币政策作为西方国家调节经济的两大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之一,其最终目标与宏观政策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即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四大目标。为了实现这四大目标,各国中央银行必须首先选择一些容易观察和可以有效控制的指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比如信贷总规模、货币供应量或者利率、汇率等。确定中介目标之后,中央银行要通过特定的政策工具来控制这些作为中介目标的政策变量,进而实现最终目标。

一般来说,常用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有长短期利率、信贷规模、货币供应量等。不同国家的中央银行,或者同一国家的中央银行在不同时期其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选择也是各有侧重的。比如美联储从20世纪50~60年代中后期基本上是以利率为主要中介目标,70年代由于长期通货膨胀的原因,逐渐把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国内信贷总量作为首要目标。实际上从80年代以来,美、英、德、法、日等国的最终目标都集中在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总量控制上。但是有的偏重货币供应量,有的偏重信贷控制。而进入90年代以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使得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核心中介目标的地位下降了,目前大多数国家放弃了对货币供应监测和控制,而转向以调控实际利率作为宏观控制的主要手段。这一方面是由于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证券化的发展,海外融资和证券融资盛行起来,企业部门的融资渠道日益多样化,央行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来调节企业投资行为的意图难以奏效;另一方面是由于日益发达的证券市场为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创造了条件。总的说来,90年代复杂的国际金融环境要求各国中央银行监测更多的变量,但主要以利率、汇率等价格型变量为主。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西方各国的货币政策工具出现了由直接工具逐步向间接工具的转变,即过去的利率管制和信贷规模控制等直接工具逐渐被废弃,而代之以法定准备金、贴现机制和公开市场操作这三大政策工具为标志的间接工具。80年代以前,在金融体系由银行主导、直接融资不够发达的法国、原联邦德国、日本等国家,直接工具较为盛行。在美国、英国等资本市场较发达的国家也存在利率控制等直接工具。80年代中期,这些国家的直接货币政策工具开始取消。在日本,从“二战”结束到70年代初期,一直实行的实际上就是信贷配额制的所谓“窗口指导”政策,它几乎是日本银行(即日本中央银行)唯一的货币政策工具。但到了7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日本开放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三大间接工具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原来的直接货币政策工具——“窗口指导”政策成为了补充手段。1984年日本政府发表《金融自由化和日元国际化的现状和展望》,规定到1987年最终取消对大额存款、银行间拆借利率的限制。在美国,经过30年代的大萧条之后,1933年美国银行法中制定了Q项规则,授权美联储对会员银行吸收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规定最高利率限额,同时禁止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1935年又授权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同样的权力,并把利率管制的机构由美联储会员银行扩大到经联邦保险公司保险的所有投保银行。196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利率限制法,第一次对储蓄机构可支付的存款利率也设定了上限,即把Q条例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储蓄机构。该法案是为了帮助储蓄机构而出台的。从1964年到1966年,利率的上涨使储蓄机构面临困境。为了使储蓄机构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来进行抵押贷款,该法案允许储蓄机构支付的存款利率高于商业银行支付的利率。但是进入70年代后证券市场上的利率超过了储蓄存款的利率上限,大量家庭尤其是富有家庭纷纷从储蓄机构取出存款,转而直接投资于证券来赚取高利率的利息收入,特别是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的迅速发展削弱了储蓄机构吸收存款的能力,结果出现了严重的“脱媒”危机。储蓄机构的资金来源减少,相当多的储蓄机构陷入困境,成为威胁整个金融系统的不稳定因素。这是因为在美国这样一个直接金融高度发达和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的金融体系中,利率管制措施是很难奏效的,因而当市场利率高于存款利率的上限时,投资者就会脱离存款机构而转向证券市场来赚取更高的利息收入。所以,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论证,1980年美国国会最终通过了“废止对存款机构管制及货币控制法”,逐步放松了利率管制并在1986年最终放弃了Q项规则。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信贷规模控制”或者说“信贷分配”也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一方面是金融体系中的直接金融获得了很大发展,即“金融证券化”之后,各个发达国家,尤其是传统的金融体系由银行主导,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德国、日本等国家,信贷规模控制的作用大大下降了。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证券来融资的直接金融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所占比重大大提高了,企业部门的融资改变了单纯依赖银行贷款的局面。如果信贷规模受到限制,企业可以直接从证券市场融资,从而使央行通过缩小信贷规模来紧缩经济的目的落空。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大企业可能直接从外国的银行或者外国的证券市场获得融资,因此大企业可能不受国内信贷规模紧缩的影响。金融活动的全球化,使得企业融资来源途径的选择更加具有灵活性,既可以选择在国内进行融资,也可以选择到国外融资,国内资金和国外资金具有一定程度的替代性。当然,对大企业而言,替代性较大,而对小企业来说,替代性就较小。紧缩国内信贷规模的政策可能只对小企业产生较大影响,而对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影响就比较小。因而信贷规模控制的政策效果受到了挑战。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国金融运行机制的变化,西方国家的货币政策控制重点由银行体系的信贷转到证券市场上来。总的来说,20世纪90年代货币政策工具的新变化体现在法定准备金制度的作用日益下降,出现了法定准备金率降低为零的趋势,而公开市场操作成为了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进入9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纷纷降低甚至取消了法定准备金。美联储于1990年和1992年取消了定期存款的法定准备金,并将可签发支票存款的法定准备金率从12%降到10%。加拿大1992年生效的金融法规取消了2年以上期限存款的法定准备金,而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已经完全取消了法定准备金。

法定准备金制度的重要性降低,一方面是由于金融全球化和证券化的发展,整个金融系统中越来越少的资金受法定准备金制度的限制。融资证券化的发展又使得社会总储蓄中越来越多的部分脱离银行系统而直接流入证券市场,而流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部分不受法定准备金制度的约束。从融资者的角度来看,企业融资对银行的依赖减轻了,影响银行信贷供给能力的政策工具的作用自然下降。过去认为法定准备金是调控力度最大的一种工具,既影响基础货币,又改变货币乘数。但随着受法定准备金制度限制的资金越来越少,客观上调整法定准备金率的调控作用已经大大减小了。另一方面是由于法定准备金制度内在的一些弊端:一是法定准备金率的调整对金融运行带来的冲击很大,其影响过于剧烈,不适合用于“微调”。二是法定准备金率的变动加大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难度,尤其是对准备金处于边缘状态的银行来说,法定准备金率的提高意味着这些银行立刻陷入流动性危机,这是中央银行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调高准备金率的政策一般要提前做出决定,留出充分的时间让商业银行作准备,这样就使得法定准备金率的调整缺乏灵活性。三是由于大多数国家的央行并不对准备金存款支付利息,法定准备金实际上可以看做是对银行的“课税”,从而增大了银行的经营成本。

贴现机制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尽管它是中央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工具仍然受到重视,但总的说来,传统的再贴现政策作为调控手段的作用减弱了。贴现机制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地位的下降,就在于其内在的缺陷,即它的被动性。同公开市场操作相比,贴现率的调整不能直接调节货币供应量,中央银行并不能强迫商业银行借款,而是被动等待商业银行来找中央银行再贴现贷款。贴现机制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减弱可以从美联储贴现窗口的运作特点看出来。其一,一般认为贴现政策是通过变动贴现率来影响贴现贷款的数量和基础货币,从而影响货币供应量。但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推进,国外资金供应对国内资金供应的替代性增强,通过影响国内贷款可获得性来影响国内资金供应的央行再贴现政策的效果降低了。从美联储的实践来看,在美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过贴现率低于市场利率时贴现贷款的数量急剧扩大的情况,商业银行以从美联储获得的低息贷款来发放高息贷款或购买证券,从中获利。但是现在美联储只是把贴现作为商业银行最后的流动性来源,对银行贴现贷款的频率做出限制,不允许银行频繁地贴现贷款和通过贴现窗口来获利。其二,人们认为贴现率会影响市场利率的变动方向。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贴现率对市场利率的直接影响并不大,贴现率可能只是央行表明货币政策动向的一种信号。比如,如果央行准备提高市场利率来紧缩经济,可以调高贴现率来表明这种意向。公众一般都把调高贴现率视为紧缩性政策的信号。当然这种信号的“宣示效应”也存在着被误解的可能性。事实上,中央银行不可能让贴现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差距过大,很多时候贴现率的变动只是对市场利率变动的一种“被动”反映。而这种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动进而对贴现率的调整仍然被公众认为是货币政策的信号,从而给经济带来不必要的冲击。所以现在美国很多经济学家对贴现率的“宣示效应”也持否定态度,而支持把贴现率和市场利率绑在一起的建议。其三,对美联储而言,贴现窗口的最大作用是可以通过它来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在发生银行挤兑危机或者证券市场崩盘导致的金融恐慌的时候,央行通过贴现机制可以迅速向缺乏流动性的金融机构提供准备金,从而可以避免银行倒闭或者金融恐慌的蔓延。金融恐慌干扰资金向拥有生产投资机会的人们转移,从而给经济带来巨大危害。现在人们认识到在1929年的大危机中,央行没有及时提供流动性是恐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开市场操作是各国中央银行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发达、规模大、流动性强的证券市场是公开操作成功运用的前提条件。公开市场操作同贴现机制和法定准备金制度相比,其突出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央行具有完全的主动性,可以直接控制向市场上投放或收回的基础货币量。央行向市场其他参与者卖出证券即缩小基础货币。二是公开市场操作手续简单,执行起来非常迅速。三是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强,其规模可大可小而且容易变换方向,即一旦发现公开操作有误时,可立即做反向操作。正是由于其灵活性强的特点,公开市场操作既可以用做能动性的政策工具来贯彻央行的政策意图,又可以用做保卫性的政策工具。例如,当政府大量发行国债时,可能由于其发行量过大导致证券市场非正常性波动。这时央行可以进入市场买进一些债券,在以后的若干天内慢慢转手出去,从而避免了市场动荡。再比如,当国际收支持续顺差时,外币大量流入国内造成通货膨胀的压力,此时央行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卖出国债以抵消外币大量流入的影响。在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公开市场操作通过利率—汇率调节机制起作用。在利率管制取消之后,央行对短期利率的影响力仍然很大。90年代随着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转向利率、汇率等价格性变量,央行主要通过市场参与(辅之以贴现率)来引导市场利率朝其希望的方向变动(在货币市场上,实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影响本国货币投放和货币市场利率变化。而货币供给和利率的变化,又会影响外汇市场汇率的相应变化)。

2.2.2 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与金融发展的影响

金融全球化作为当代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世界经济、金融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这种影响的深刻性不仅表现在通过金融全球化加快国际资本要素自由流动与金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从而促进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同时也表现在金融全球化给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造成了诸如社会金融动荡这种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金融全球化进程进入第三阶段,随着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以及前苏联、东欧转型国家加入后,世界范围内的货币金融危机频频发生(如20世纪80年代拉美国家的债务危机,90年代英国、墨西哥、俄罗斯的货币危机以及90年代后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还有2001年发生的阿根廷等拉美国家金融危机),金融全球化的负面效应逐渐显露出来。尽管如此,金融全球化并没有因此而止步,而是在不断加快与深化,并且成为当今世界经济、金融发展的一种大趋势。这正好说明了金融全球化影响的广度在不断扩大的同时其影响的深度也在不断地加大。关于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与金融发展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2.2.2.1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金融体制的影响。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最深刻、最重要的影响首推对其经济、金融体制所产生的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化、自由化,而实现金融资源跨国界自由流动和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首先必须消除阻碍金融发展的体制障碍。不仅要消除内部(国内)的体制障碍,而且还要消除外部(他国)的体制障碍,因而要求放宽金融管制和实现金融自由化,从而达到实现全球金融一体化。由于由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的金融全球化要求的经济、金融体制是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因而当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时,其经济、金融体制也要求必须是市场经济体制,以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化经济、金融体制相适应。否则,发展中国家不是被拒之门外,成为经济、金融全球化过程中的“边缘化”国家,就是因经济、金融体制不适应而给自己带来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因此,金融全球化必然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金融体制产生巨大冲击和影响。

2.2.2.2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这种影响的深刻性就表现在金融全球化的“二重性”上,即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具有积极的正面效应,另一方面又有消极的负面效应。当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而获得加快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与技术时,是金融全球化所产生的正面效应。而当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时,如果其经济、金融体制不是市场经济体制就会被拒之门外,或者因其经济、金融体制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那么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就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甚至引发金融危机,这是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东南亚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因体制(如汇率制度)不相适应而引发金融危机就证明了这一点。不过这里我们所谈的只是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金融的一般层面上的影响,更具体地说,随着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其经济、金融的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扩大与加深,金融全球化的影响会包括:①市场份额的竞争压力加大。当外国金融机构进入一国金融市场后,必然会与发展中国家国内金融机构争夺市场份额与客户对象,尤其是对优质客户的争夺会更加激烈。②人才争夺加剧。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后不仅要与国内金融企业争夺市场,更为重要的是争夺人才。外资金融机构因其激励机制灵活、报酬优厚会把相当一部分优秀人才从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机构中吸引走,势必给发展中国家国内金融企业造成人才方面的巨大损失。③科技竞争压力增大。外资金融机构不仅拥有雄厚的资本、优厚的待遇来吸引国内的客户与人才,他们更拥有先进的科技手段应用于金融服务,以更为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来吸引客户。这同样会使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机构因科技投入不足、服务质量难以提高造成客户流失。④金融产品竞争加剧。外资金融机构除了有优质、高效服务手段的优势之外,他们往往以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客户提供服务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的国内金融机构产品结构单一,难免会使一部分客户另选他处。

2.2.2.3 对发展中国家金融开放模式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扩大金融的对外开放,融入世界经济与金融大循环,以获取金融全球化给本国带来最大利益的过程。金融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大趋势,闭关锁国和自给自足的国家越来越少,否则就会被金融全球化浪潮“边缘化”,因而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然而,尽管如此,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开放金融的模式与路径选择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因而发展中国家在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扩大金融开放时,应该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开放模式与路径,避免因金融开放模式与路径选择失误造成社会经济、金融动荡。如果不顾本国国情,急于求成而一步到位开放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其结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因金融全球化的负面效应充分显露而造成巨大损失。东南亚国家对金融开放模式与路径选择不当即是引发1997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2.2.2.4 对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由于在金融全球化的第一阶段,布雷顿森林体系于20世纪70年代初崩溃,使得维系了近30年的固定汇率制宣告结束。从此世界范围内不再有统一的汇率制度安排,各国具有了汇率选择的充分自由。由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起和主导并从80年代开始全面展开的金融全球化,其目标就包括汇率自由化,即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尽管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结束了美元的霸主地位,但美元作为世界主要硬通货之一在世界货币体系中仍居主导地位,因而使得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时,往往采取了选择美元作为钉住对象的钉住汇率制——即固定汇率制。发展中国家这种汇率制度选择上的不当,为后来遭外部投机冲击而引发货币金融危机留下了汇率制度安排上的隐患。因为固定汇率制的根本缺陷之一就在于难以抵御外部投机冲击。这是由于固定汇率制度下的汇率水平完全由政府政策制定者(中央银行)来确定并加以维护。当一国国内信贷规模超过货币需求的增长时,将迫使政府动用国际储备来稳定汇市。而一国的国际储备往往是有限的,随着国内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张,本国的国际储备将耗损殆尽。这时外部投机趁机攻击,最终迫使固定汇率制崩溃,引发货币金融危机。而这些国家在刚刚开始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时往往没有意识到金融全球化对汇率制度的影响,只是在遭受严重打击之后才开始调整其汇率制度将其转向浮动汇率制。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与这些国家在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时汇率制度选择不当有着密切关系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参与金融全球化、融入世界经济与金融大循环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金融全球化对其汇率制度的影响与要求,审时度势及时做好汇率制度的调整,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汇率制度。与此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一国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其对外开放将不断扩大,在此背景下,一国经济在融入全球化过程中选择浮动汇率制已是基本趋势。当然,选择浮动汇率制是有条件的,因而发展中国家在不断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应积极努力创造满足浮动汇率制选择的条件,实现汇率制度的浮动汇率制选择,从而避免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因汇率制度选择不当所造成的损害。也只有这样,才能从参与金融全球化过程中获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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