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进程
4.2.1 1979~1993年人民币汇率体制的调整与改革
为了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实施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79年8月国务院决定对汇率进行改革,从1981年起试行贸易内部结算价,并且于1980年10月开办外汇调剂市场,从此拉开了外汇体制调整与改革的序幕。从1979~1993年,人民币外汇管理体制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的调整与改革。以下我们分别对这三个阶段进行概述。
4.2.1.1 外汇调剂市场的创办及其作用。1979年外贸体制改革之前,我国对于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外汇实行统收统支,收入的外汇一律卖给国家银行,企业的一切外汇支出按计划进行分配。1979年起实行了外汇留成制度,留给创汇企业一定比例的留成外汇,创汇企业可以自主使用,调动了企业的创汇积极性。与此同时,某些创汇企业把暂时不使用或者不需要的留成外汇闲置起来,而另一些不创汇或者外汇资金不足的企业需要外汇进口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这种客观现实要求有一种渠道在外汇上进行余缺调剂,外汇调剂市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办起来的。创汇企业把暂时闲置的外汇额度通过外汇调剂市场卖给急需外汇的企业,通过外汇调剂市场买到企业发展所急需的外汇。因此,外汇调剂市场的建立,促进了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我国从1980年10月创办了外汇调剂市场,允许国营企业、单位和部门将多余的留成外汇通过调剂市场出售给外汇短缺的企业、单位和部门;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投资、国内外汇贷款以及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外汇收入参加调剂,并允许在外汇市场经营范围内用汇、偿还外汇贷款以及汇出利润的用汇、调剂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驱动;在留成外汇、外商投资企业参与调剂的基础上,1991年开始实行境内居民外汇调剂办法,发挥了市场对居民外汇和因私出境用汇的调节作用。随着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全国各大中城市逐步开设了调剂中心,还有十几个城市开办了公开市场,活跃了经济。
从外汇调剂市场的创办和发展的情况来看,外汇调剂市场对于促进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适应了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外汇调剂市场的建立是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外汇资源的重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令性计划逐步减少,市场调剂外汇的比重逐步增大。1980~1985年调剂外汇成交量占同期进口用汇的1.03%。按照上述口径,1990年为39.9%,1991年为55%。靠计划分配外汇尽管能把有限的外汇集中用于重点建设项目,但是不够灵活,有的使用效益也不好。在外汇调剂市场上按照市场竞争的原则,外汇资源得到了合理的配置,体现了优胜劣汰,同时可以避免计划分配体制下容易产生的行业不正之风。
第二,外汇调剂市场促进了外汇资金的横向融通。创汇企业与用汇企业通过外汇调剂市场,使外汇资金横向融通,把创汇企业与用汇企业的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出口创汇企业通过卖出外汇,可以得到比公布牌价多1~3元的人民币,可以弥补亏损或增加利润;而对于用汇企业来说,解决了外汇资金紧缺问题。
第三,外汇调剂市场有利于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各国来华投资的商人最关心的问题,一是来华投资能否赚钱;二是赚的钱能否汇回本国。外商来华投资得到的外汇利润可以通过银行汇回本国,得到的人民币利润可以通过外汇调剂中心购买调剂外汇汇出境外。在外汇管制较为严厉的国家,合理地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回问题,我国的措施不失为一大创举。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不能平衡时,也可以通过外汇调剂市场购买。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和经营收入的外汇,也可以通过外汇调剂市场出售,这样可以得到比公布牌价高出1~3元的人民币收益,这些措施都有利于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向外向型经济发展。
第四,外汇调剂市场有利于调剂外汇供求,有利于进出口平衡。外汇调剂价格随着市场供求状况进行波动:当进口需求旺盛、外汇供不应求时,外汇调剂价格就会上涨,待上涨到外汇需求者购买外汇进口物资在国内出售赚不到钱不愿意购买外汇进口时,上涨就会停止下来;当外汇供过于求时,外汇调剂价格就会下降,待下降到购买外汇进口物资在国内市场销售能赚钱时,外汇调剂价格才会停止下降。外汇调剂价格波动,影响企业进出口,自动调节进出口。
我国从1980年开始办理外汇调剂业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特别是1988年各地相继建立外汇调剂中心和开办外汇调剂公开市场以后,外汇调剂的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投放逐渐合理,汇价的导向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调剂市场地区分割,价格不统一,外汇资金不能跨地区流通,地区差价激化了外汇投机,地域分割阻碍了外汇投放,造成了人民币汇率的大幅度波动,这是“八五”外汇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199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全国分局长会议明确提出,建立全国外汇调剂市场统一报价系统和有利于外汇资金横向流通的市场体系,打破垄断和分割的地区市场,推动跨省市外汇调剂。经过“八五”前几年的努力,统一调剂市场的工作有了稳步的发展,在联网报价、增加交易品种、安全融通资金和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和有益的尝试。
4.2.1.2 人民币汇率双轨制的影响分析。人民币汇率双轨制的实行对我国经济发展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从积极影响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实行汇率双轨制有利于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双轨制的实施,尤其是外汇调剂市场的建立,使得外商通过调剂市场将人民币利润换成外汇汇往境外,外商能够放心地在华投资。此外,外商既可及时在外汇调剂市场购买企业发展所需的外汇,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又能通过调剂市场出售外汇,获得比公布牌价高出1~3元的人民币收益,提高了外商的出口创汇积极性。
其次,汇率双轨制有助于外汇资金的横向流通。外汇调剂市场将创汇企业和用汇企业的外汇资金很好地结合起来,加快了外汇资金的融通。1987年全国外汇调剂成交额为42亿美元,而到1990年达到131.64亿美元。外汇调剂交易量的迅速增长,极大地提高了外汇资金的利用效率,使得外汇资金快速流向急需外汇的部门和企业,促进了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
最后,汇率的双轨制有助于我国的汇率制度向市场化方向迈进。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固定汇率制,汇率的变化并不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对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调节作用也十分有限。汇率双轨制触动了我国长期实行的固定汇率制,出现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变化的外汇调剂市场价格。虽然这不是完全的市场汇率,但毕竟在将市场调节机制引入汇率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1988年外汇调剂市场放开。随着市场调剂范围的扩大,这种受市场因素制约的汇价对国民经济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此外,汇率的双轨制还有其他一些积极作用,如有利于奖出限入,有助于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有利于打击外汇黑市等。
然而,汇率双轨制也存在着诸多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随着外汇调剂市场的扩大,调剂汇价常对官方汇率造成冲击,影响了宏观调控的效果。在外汇调剂市场建立之初,由于其规模小、调节范围也小于官方汇率,只是作为官方汇率高估的一种弥补手段。但随着调剂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汇价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据统计,在1994年汇率并轨之前,我国外汇收入中的大部分已经处于市场调节的范围之内。于是,经常有一些部门、企业和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官方汇率和调剂汇率之间的差异进行违规的计算和操作,如在明文规定必须用官方汇价作为标准进行换算的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却按市场价格来换算。这样,给统计、财务、会计等部门带来了许多麻烦和困难,也损害了国家利益。
二是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间差异的变化频繁而剧烈,并且价格的地区不平衡现象严重,不利于经济的协调发展。调剂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市场供求的反映,故很容易受到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和形势的影响而出现不均衡变化,且变化幅度往往较大。这种变化对许多出口创汇企业的正常经营是不利的。因为这些企业已将市场汇价纳入其成本效益的核算范围,甚至许多出口企业靠双轨汇价的差额来进行补亏,市场汇价的无规则变化将使得一些出口企业为减少风险而转向内销,但这却不利于我国出口创汇政策的执行。并且,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高度计划经济体制,地区间、部门间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影响了统一的调剂汇价的形成。各地区之间外汇调剂市场相互封锁,受行政干预和其他非经济手段干预过多,导致市场汇价往往失真、失效。这种地区间市场汇价的不平衡性形成地区企业间不平等的外贸竞争条件,不利于形成自负盈亏的机制。
三是汇率双轨制不符合国际规范,不利于我国进一步发展对外经济关系。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实行依靠市场供求调节的单一汇率制。虽然我国实行的汇率双轨制名义上不同于双重汇率制,但对于坚持单一汇率制的西方国家而言,还是被认为是在搞某种形式的非关税壁垒,是贸易不公平的表现,并常常借此来对我国实行贸易的报复性措施。另外,人民币汇率实行双轨制价格还使我国背上巨额的外贸补贴负担。这种双轨汇价和巨额外贸补贴对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参与国际竞争是极为不利的,同时也不利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实行多年的人民币汇率双轨制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是不能低估的。因此,寻求新的途径,进行汇率并轨的重大改革,就成为使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更加合理化和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4.2.2 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重大改革
1994年,我国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把实行了近十年的人民币双重汇率向单一汇率过渡,实现了人民币汇率的并轨。这次改革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为人民币汇率的最终市场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次汇率并轨之后,随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也日趋成熟和完善。
4.2.2.1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为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对外开放,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3年12月28日,国务院发出了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宣布从1994年1月1日起,对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并轨后的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形成的价格,并参照国际外汇市场的变化,每日公布人民币对美元及其他主要货币的汇价。在实行汇率双轨制时,1993年12月31日的官方汇率是1美元兑换5.7元人民币;在人民币汇率并轨后,人民币汇率稳定在1美元兑换8.7元人民币左右。当汇率出现非正常波动时,将通过银行间的外汇买卖和中国人民银行向外汇交易市场吞吐外汇来调节外汇供求,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
(2)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允许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除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和几项经特殊批准的外汇收入之外,其他外汇收入均要求按银行挂牌汇率,全部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从而由外汇指定银行结汇制取代原来的中央银行结汇制。同时取消种类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在实行银行结汇制的同时,还实行银行售汇制,取消了经常项目对外支付用汇的计划审批。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在经常项目下的对外用汇可以持有效凭证,用人民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兑付,从而简化了用汇手续,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的可兑换。
(3)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在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后,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为各外汇指定银行相互调剂余缺和清算服务。各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市场产生的、由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在规定的幅度内自行挂牌,对客户买卖外汇。同时,保留外汇调剂中心继续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服务。
(4)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取消任何形式的境内外币私人结算,禁止外币流通和指定金融机构以外的外汇买卖;停止发行外汇券。已发行流通的外汇券,可以继续使用,逐步兑回。外汇券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当时人民币汇率不尽合理、优质商品较为匮乏的情况下,为了维护来华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的利益,方便他们旅游购物及支付各种费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于1980年4月开始发行外汇券。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迅速发展,商品种类日益丰富,人民币汇率也日趋合理,外汇券的作用逐步减弱。1994年的外汇体制改革实现了人民币汇率并轨,外汇券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因而决定停止发行。后来又根据改革的实际进展情况,中国人民银行于1994年11月21日发布公告,决定从1995年1月1日起外汇券停止在市场上流通,可在1995年6月30日以前,按1993年12月3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成美元,并按结汇当日银行公布的汇率进行结汇。
此外,此次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还在完善外汇外资外债管理、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强化外汇宏观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从而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外汇管理新体制。这一重大改革对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4.2.2.2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我国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这次外汇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打破了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外汇管理体制实行统收统支以及改革开放后所形成的多重汇率并存的格局,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新形势的需要。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为适应当时经济和政治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家对所有的外汇资源都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外汇统收统支的局面被逐步打破,外汇资源由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享有,并建立起了地区间的外汇调剂市场,市场机制在我国的外汇资源的配置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当时仍然是官方汇率、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和黑市汇率多重并存,行政指令手段在外汇管理上仍起主导作用。而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要求,就必须要深化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使市场机制在外汇资源的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并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对外汇进行管理。1994年改革后的外汇管理取消了外汇额度和额度管理制度,取消了对外汇的计划分配,代之以结汇制为基础、以银行售汇制为中心、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的外汇管理体制,这标志着我国对外汇的管理已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其次,新的外汇管理体制推动了我国利用外资和对外贸易的发展。1994年外汇管理改革后实现了人民币汇率并轨,从而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吸收、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在旧体制中的双重汇率下,对外商直接投资资金的汇入和红利的汇出采用两种不同的汇率来折算,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外商对我国进行投资的积极性;而在新的外汇管理体制下,对外商投资资金的汇入和红利的汇出都采用统一的汇率进行折算,从而增加了外商投资获利的机会,减小了其风险,促进了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在改革后的外汇管理体制中,取消了外汇额度及外汇的上缴和分成,从根本上消除了因外汇留成的比例不同而造成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环境,从而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国家的外汇收入。而且,新的外汇管理体制中实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并且有条件地放开了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往来等方面的限制,从而极大地方便了国内企业的用汇,同时也有利于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
最后,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了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向国际接轨的进程,从而为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消了原来的双重汇率体系,实现了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向国际惯例迈进了一大步;对经常项目下的贸易支付和服务贸易中的经常性支付,只要持相应的有效凭证,即可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汇兑,而且在经常项目中借用的国际金融机构的利息和红利的支付也可以凭有效凭证用人民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汇兑,从而使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实现了有条件的可兑换;尽管外汇管理改革后我国仍对资本项目中的资金流入和流出严格限制,但对正常的偿还国外贷款本金的支付可以凭有效的凭证到指定银行进行汇兑,所要管理和限制的只是国际收支中非经常性的资金往来,如资本项目中的对外直接投资和贷款、单方转移资金以及对境外资金的借入、延期收款及偿还等方面。总的来看,此次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为我国逐步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奠定了基础。
当然,这次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之后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改革后实行强制性结汇制度。内资企业出口所得的外汇,不管换汇成本的多少、银行汇率水平的高低,都必须无条件地按照当日银行挂牌买入价全部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企业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在结售汇制下,内资企业的现汇账户和进行外汇交易的选择权被取消,从而使内资企业无法防范外汇风险。同时,新的结售汇制将外商投资企业排除在外,使我国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市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调剂市场并存,从而导致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存在局限性,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我国外汇市场上的供求状况。外汇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后来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中逐步得到了解决,从而使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日趋走向成熟和完善。
4.2.2.3 人民币汇率并轨的条件与意义。人民币汇率实现并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在具有充足条件的基础上实现的。人民币汇率实现并轨对我国的国民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为最终过渡到完全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奠定了基础。
我国在1994年1月1日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不仅具有历史的必然性,而且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可行的,因为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的基本条件在这时已成熟,这些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为人民币汇率并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经济体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逐步形成;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经营机制处于转换之中;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逐步增强和扩大。总之,改革解放和发展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建设、人民生活改善和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从而为人民币汇率并轨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第二,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使人民币汇率并轨成为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从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改革外汇管理体制以来,通过采取外汇留成和设立外汇调剂市场等措施,市场因素在我国外汇资源的配置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根据推测,我国的外汇收支活动大约有80%是由市场汇率来调节的,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活动则完全由市场汇率来调节。这说明,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从外汇收支来看,对我国的影响面仅为20%,而对于企业来说则几乎没有影响。因而,虽然从表面上看我国实行汇率并轨后,美元兑人民币官方汇率由5.8元调到8.70元,美元升值50%,人民币贬值33.3%,但实际上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并不太大。因为1美元兑换8.70元人民币的汇率水平早已为社会各方面所普遍接受。所以,我国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可以说是一种平稳过渡。
第三,近几年来,我国的外汇储备充足,国际收支状况良好,对外支付能力不断增强。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可以满足经常项目下的外汇需求,国家的外债总规模也控制在国际上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之下,且多为中长期债务。同时我国的外贸进出口总值连年创历史最高纪录,居民个人的外汇存款也不断增长。这些都表明,我国逐步放松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限制、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已具备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第四,我国的中央银行已具备了干预外汇市场、稳定人民币市场汇率的能力,这是人民币实行汇率并轨最重要的保证。人民币是否能够实现汇率并轨,最重要的就是看中央银行是否具有稳定人民币市场汇率的能力。从实践上来看,中国人民银行于1993年7月采取积极的宏观调控措施对国内外汇市场进行了强有力的干预,不仅将人民币市场汇率相对稳定在1美元兑换8.7元人民币的水平上,而且通过实际操作,积累了丰富的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经验。这说明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具备了干预外汇市场来稳定人民币汇率的能力,从而使人民币汇率并轨成为可能。
第五,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投资及企业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重大改革,从而为作为国家整体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汇率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从人民币汇率并轨的影响与作用来看,实行汇率并轨是新中国建立以来人民币汇率制度上最重大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对外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意义深远,其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汇率并轨推动了我国吸引外资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由于汇率并轨后实行单一汇率制,外商投资同量的资金,可以比以前按官方汇率兑换到更多的人民币资金,因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外商来我国投资的积极性。同时,汇率并轨后,取消了外汇上缴的制度,使得我国的外贸企业比以前有利可图,再加上银行结售汇制提高了资金到账的速度,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外贸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出口的增加。
第二,汇率并轨有利于更充分地发挥人民币汇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从本质上来看,人民币汇率的双轨制是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一种过渡性的汇率制度安排。它起源于价格的双轨制,同时又受到转轨过程中其他相关政策措施的影响与制约。人民币汇率双轨制不利于我国外汇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不利于企业进行经济核算,同时也容易导致不公平的竞争行为。而在人民币并轨后实行单一汇率制度,将会消除双轨制的种种弊端,为汇率机制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为汇率是外汇的价格,正如物价是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一样,要使其作为经济杠杆充分发挥它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汇率本币的形成机制和调节机制就必须合理化。而人民币汇率并轨则是我国使人民币汇率走向合理化的重大举措。并轨后的人民币汇率以市场为基础,并受国家的宏观调控与监管。这就保证了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与合理,并使其能够与价格、利率、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共同发挥对宏观经济及微观经济的调节作用。
第三,汇率并轨进一步推动了我国与国际间的经济贸易交流与合作,并为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创造了条件。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后,汇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汇率水平基本上能够反映外汇的供求状况和真实价值,这是我国运用汇率手段调节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根本保证;人民币汇率并轨后,满足了GATT(现为WTO)和IMF对成员国汇兑安排方面的基本要求,从而有利于我国密切同这些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快我国加入WTO的进程。人民币汇率存在双轨制时,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常常以我国存在双重汇率体制为由,指责我国通过操纵汇率以获取不公平的贸易竞争优势并向我国施加压力,扬言要采取报复措施,从而为我国发展与这些国家正常的贸易关系造成了障碍。汇率并轨后消除了这些障碍,缓解了我国同这些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从而推动我国对外经贸关系更快的发展。而且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而实现自由兑换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相对合理的人民币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并轨后,我国建立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一汇率制度符合国际惯例,为人民币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及其国际化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第四,人民币汇率并轨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体制的整体改革。汇率制度的改革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等活动,而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则又与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因而人民币汇率改革将对我国的财政、金融、外贸、税收、企业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汇率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人民币汇率实现并轨在外汇管理体制方面为其他改革措施的制定及顺利实施创造了极为有利的环境,进一步加快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步伐。
4.2.3 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自从1994年进行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我国实现人民币汇率并轨,建立起了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逐渐走向市场化。但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因而在1994年之后,我国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从而使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不断完善。这些改革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4.2.3.1 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的改革。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将外商投资企业排除在结售汇制度之外,即使其外汇“缺口”再大,也无法从外汇指定银行购得外汇,而必须通过外汇调剂中心在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中寻求售汇对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针对这种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从1996年3月1日起,在江苏省、上海市和大连市、深圳市进行了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的试点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海内外各界的普遍欢迎和好评。外商投资企业认为,允许他们到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增加了企业的外汇买卖渠道,简化了手续,加快了资金周转,保证了企业正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要。外资银行认为,允许他们办理售汇业务,扩大了其经营范围,增强了金融服务功能,为业务竞争创造了平等的条件。IMF对试点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中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迈出的重大一步,大大地缩小了中国外汇管理体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差距。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为在全国范围推行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作好了积极准备。1996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同时修订并发布《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取消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主要汇兑限制,从而使我国外汇市场的运行和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更趋完善。
4.2.3.2 中资企业从强制结汇到部分意愿结汇的改革。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中对中资企业实行强制性结汇,要求其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未经批准,必须全部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强制结汇是根据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及其他方面的条件而采取的措施。由于从1992年年末到1993年,我国国内经济发展过热,通货膨胀居高不下,外汇供求关系紧张,汇价急剧攀升,外汇储备下降。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要使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行顺利,使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转变为以市场为基础,就必须对中资企业实行强制结汇。因为这样可以集中我国的外汇资源,保证对外支付,稳定市场和人民币汇率水平。实践也证明对中资企业实行强制结汇降低了改革初期的风险,为深化外汇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推动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实现。但经过几年的宏观调控,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国际收支状况都有了极大的改善,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货膨胀得到了有效控制,经济实现了“软着陆”;同时对外贸易保持顺差,外商投资不断增长,外汇储备迅猛增加,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在这种情况下,对内资企业的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的弊端日益明显:强制结汇不但使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结汇方面存在差别待遇,不能创造一个符合市场原则的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而且影响到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运作及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因此,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7年10月15日起,允许部分中资企业开立外汇账户,保留一定限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为使改革能稳妥进行,保证外汇市场平稳运行,避免风险过于集中,我国对推进中资企业保留部分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改革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和渐进的原则。即这次改革首先考虑那些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充足、进出口业务量较大的中资企业,允许其开立外汇结算账户,保留一定限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这些中资企业的具体条件是:年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或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或年进出口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同时,为防止中资企业可能利用外汇账户在出现汇率升值或贬值的预期时大量抛出或囤积外汇,冲击外汇市场,这次改革对中资企业的外汇账户设定了最高限额,即允许他们保留外汇收入的最高限额为企业年进出口总额的15%。外汇结算账户的余额若超过这一最高限额,则超出的部分必须结汇。设定这一最高限额有利于调节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防止汇价不正常的急剧波动,有利于遏制外汇投机。
允许部分中资企业由强制结汇走向部分的意愿结汇,使中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外汇市场的间接参与者,从而能够影响外汇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有利于活跃外汇市场的运作,增强汇率的杠杆作用,并使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得到完善。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市场机制逐步发育成熟,当条件具备时,对中资企业采取完全的意愿结汇制度,则会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
4.2.3.3 外资允许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一支重要的力量。外资银行的进入,不但给我国带来了资金,而且给我们带来了先进的金融产品、金融技术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管理经验。同时,这些外资银行也利用我国的良好条件不断发展壮大。而我国要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使其真正市场化,就必须扩大金融业的开放。因此,199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批准在上海浦东的9家外资银行,即花旗、汇丰、渣打、东京三菱、第一劝业、三和、日本兴业、法国东方汇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经过一年多的试点,9家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发展平衡,市场反映良好。在上海浦东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继续扩大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城市,批准深圳市为第二个允许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同时完善了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和深圳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有关规定。允许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有利于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之间的合作与竞争,使其为我国的金融市场提供更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有利于推动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进程。随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及金融市场开放的扩大,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最终将过渡到完全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
4.2.3.4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国家自1998年通过采取出口退税等措施,加大对出口贸易的奖励力度,以扭转因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国承诺人民币不进行竞争性贬值所带来的出口连续下滑、国际收支逆差扩大等负面影响。然而,随着奖励性贸易政策实施力度的加大,在国家为扩大内需而采取的诸多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的刺激下,再加上自1996年以来国内物价一直走低,使得中国经济基本摆脱了东南亚金融危机负面影响的阴影,呈现出强劲增长的势头。2002年以来国际收支出现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的局面并一直保持至今,特别是外汇储备从2001年的2121.65亿美元急速攀升至2004年的6099.32亿美元,[1]到2005年中国外汇储备再创历史新高,达8188.72亿美元。[2]中国外汇储备的持续扩大,国内宏观经济稳健态势和强劲的持续增长,引致了以美、日为始作俑者的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自2002年以来对人民币不断施加升值的压力。国际投机力量在这股逼迫人民币升值势力的怂恿下,采取各种手段将投机资本“潜入”中国,来与中国政府进行人民币预期升值的“博弈”。的确,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自1996年后基本保持在8.27元人民币兑1美元左右的狭窄区间内波动,呈现出对美元汇率的超稳定性。在多方因素的作用下,中国政府审视世界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发展形势,作出了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重大决定,于2005年7月2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5〕第16号文件——《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事宜公告》,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从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这一次的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核心是放弃单钉美元的政策,改钉“一揽子”货币,以建立调节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从此次人民币短期升值来看,将有利于缓解国际收支失衡的巨大压力,同时,释放人民币潜在的升值压力,并能淡化人民币兑美元的国际矛盾。从长远战略来看,人民币汇率新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推进人民币汇率安排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最终为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实现可兑换创造条件。的确,从2005年7月至2006年上半年的人民币汇率实际走势来看,呈现出小幅度有升有贬的双向波动、更富弹性的新特征,这也证实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正朝着预定的改革目标稳步推进。这与人民币汇率体制改革遵循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以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的总体改革思路相吻合。可以预计,一个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更富弹性的汇率体制正在形成。
【注释】
[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
[2]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2005年)》,200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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