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金融全球化进程中人民币自由兑换与外汇管理体制深化改革
6.2.1 金融全球化进程中人民币可兑换性问题
6.2.1.1 实现货币自由兑换的基本条件。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对外开放的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民币自由兑换问题已变得越来越重要。传统意义上的货币自由兑换是指纸币可根据事先确定的比率不受限制地兑换成黄金。但随着金本位制的崩溃,特别是随着浮动汇率制的实行,货币自由兑换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一国货币的使用不受限制并可自由兑换成其他外国货币。货币自由兑换主要包括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两种。当然,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真正完全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兑换是不存在的,任何国家的货币都是有限制条件下的自由兑换,只是限制程度不同而已。一国货币是否可自由兑换,并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只有当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能实行,它取决于整个国家经济开放所涉及的所有经济变量。也就是说,一国实行货币自由兑换是有条件的。根据1994年7月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一国货币实现自由兑换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一国应具有合理的、相对稳定的单一汇率。即一国必须实行单一汇率制度。合理的汇率是指实现货币自由兑换国家的汇率应该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并能够调节国际收支,保持本国国际收支的动态平衡。要实现货币自由兑换,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单一汇率,如果实行歧视性的多重差别汇率,不但会导致该国货币资金的扭曲配置和国际贸易关系的恶化,而且会妨碍国际收支调节措施的实施,使国际收支出现严重失衡,进而造成汇率大起大落的不稳定状态,货币的自由兑换也就无法进行。同时,即使实行了单一汇率制,如果该国的币值不稳、连年通货膨胀,该国货币不但会因购买力下降而发生绝对币值的下降,还可能成为软通货,其可兑换性也会受到严重损害。
其次,一国应拥有充足的国际清偿手段。即一国要实现货币自由兑换必须要有足够的国际储备。国际储备是指各国政府为弥补国际收支赤字、保持汇率稳定以及应付紧急支付的需要而持有的国际间普遍接受的所有资产的总称,包括黄金储备、外汇储备,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特殊情况下还包括私人持有的外币和以外币计值的资产。衡量一国外汇储备充足程度的标志,往往以满足该国3个月进口支付为最低限,如果要实行货币可自由兑换,则对其储备水平的要求会更高。如果一国的国际储备大量流失,外汇供应短缺,国际清偿能力不足,则不仅保证不了该国货币的自由兑换,而且可能引发国际债务危机。
如果仅仅考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成员国实现货币自由兑换的必备条件是不够的,还应进一步从一国的国内经济环境中去考察货币自由兑换的条件,这样才更具有现实意义。因此,一国若要实现货币自由兑换,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第一,必须有健全的市场运行机制和良好的微观经济基础。健全的市场运行机制是指国内的产品和要素价格结构恰当合理;产品和要素的价格要能比较充分地反映其市场供求关系和稀缺性,没有大的扭曲;国内产品,特别是国内可贸易商品间的比价与国际市场价格应趋于一致。良好的微观经济基础是指国内的企业和个人,尤其是本国外向型的企业和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微观经济主体能够实现行为的市场化,即具备高度的自主权,能对市场信号做出灵敏的反应。一国货币实现自由兑换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本国货币与外币的价值比较和自由兑换形成市场均衡汇率,把国内外市场价格信号更直接、更及时、更准确地反映出来,使国内外经济单位能根据这些市场信号作出正确的决策,使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以优化配置,实现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的接轨,从而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益。显然,要实现货币自由兑换,就必须有健全的市场运行机制和良好的微观经济基础。
第二,必须有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合理的宏观经济政策。只有一国的经济持续发展、物价稳定、货币供应量适当、财政收支平衡,才能使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企业和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不断加强,而这又必将进一步促使其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深化和货币自由兑换进程的加快。否则,若一国经济环境持续恶化,出现长期的高通货膨胀,则会使其货币因缺乏稳定的价值而无法按稳定的价格与外币进行兑换,甚至会出现本币过度贬值从而产生逃汇和资本外流现象,进而出现外汇的挤兑危机。而一国要实现并保持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就必须有合理的宏观经济政策作为保障,也就是要通过严格实施的适当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来实现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动态平衡,从而创造并保持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第三,要有较为完善的国内金融市场体系。完善的金融市场是指交易主体具有较独立的市场化行为能力,市场交易规则比较健全。金融市场包括外汇市场、短期货币市场和长期资本市场。对于货币自由兑换来说,外汇市场和短期货币市场的意义尤为重要。因为外汇市场是货币自由兑换和中央银行实施调控措施最直接的市场,短期货币市场具有联结外汇市场和长期资本市场的作用。由于货币自由兑换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商品交易,它要求交易主体双方行为和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行为都只能通过金融市场进行。没有较为完善的国内金融市场体系,货币自由兑换交易主体的行为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一国要实现货币自由兑换就必须有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不断完善。
6.2.1.2 对人民币自由兑换特殊性的认识。我国人民币自由兑换既具有与世界其他国家货币自由兑换的共性,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加深对人民币自由兑换特殊性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的渐进性和艰巨性,稳妥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具体来说,人民币自由兑换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我国对外开放总体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货币自由兑换不仅是一个货币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经济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从全球角度来考察,货币自由兑换是一个国际货币流通问题,是一国乃至全球高层次的经济问题。随着一国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一国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在不断加深,广度在不断扩大,推进本国货币的自由兑换实属必然。
从1979年开始,我国就在积极酝酿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并为人民币自由兑换做准备。1979~1993年,是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酝酿与准备时期。虽然我国政府没有正式宣布人民币自由兑换的目标,但是,我国外贸、外汇、金融体制改革自觉和不自觉地在朝这个目标靠近。这是因为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始终是围绕着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开放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总体战略目标来进行的,同时,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始终注重了对通货兑换权和市场主体的发育与培养。通过实行外汇留成,使贸易外汇由国家垄断向多元化持有转变;通过创立外汇调剂中心,并由外汇额度交易推进到现汇交易,使外汇持有者逐步成为拥有部分通货兑换权的市场主体。此外,国家解除了对边境贸易的限制,允许人民币在边境贸易中自由流通。同时还逐步放宽了对居民和非居民在国内用外汇兑换人民币的限制。
1994年,我国进行外汇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由双重汇率并轨到单一汇率,并明确了人民币自由兑换作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目标,由此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进入了实质性的运作阶段——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
第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艰巨性。人民币的自由兑换与具有相对发达金融市场的国家的货币自由兑换相比,其难度和艰巨性都要大得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支撑力量的市场基础;二是缺乏保证自由兑换顺利进行的体制基础。就市场基础而言,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国家其货币自由兑换的重点是解除国家对市场,尤其是对各种市场主体的外汇交易、汇价选择、国内外外汇流通等方面的直接限制。而人民币要进行自由兑换,首先面对的就是要进行金融市场基础建设的艰巨任务;就体制基础而言,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国家,其经济体制一般都是市场经济体制,有着进行货币自由兑换的体制基础。而我国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时面临着是一方面要进行市场基础建设,另一方面又要进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双重任务,以保证人民币自由兑换目标的顺利实现。正是因为如此,我国在经过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后,于1996年底才正式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出承诺,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第二、三、四款的要求,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
第三,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复杂性。中国是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要进行货币自由兑换的变革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既要进行体制改革,又要清除闭关锁国的传统观念;既要放宽外汇管制,建立新的宏观间接调控机制,又要处理国有外汇资产的利益关系,制止国有外汇资产的流失等多方面的问题。在这样一种复杂的背景下进行人民币自由兑换改革,其难度和复杂性是可想而知的。同时,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复杂性还表现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就已经较大规模地引进了外资。这就是说,在人民币尚未达到经常项目自由兑换之前就已开放了国际资本流通的渠道,从而使经常项目下人民币自由兑换不只是单一进行的,而是伴随着局部的资本项目的开放一起进行的。因此,在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进程中,既要为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做准备,同时又要加强对外资引进和外债的管理,处理好各种复杂的关系,并非世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第四,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的渐进性。从总体而言,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总体战略所采取的是渐进式推进战略,因而这就决定了人民币自由兑换也只能实行分阶段逐步进行。这样一方面可以积极配合改革开放总体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又能防止因货币自由兑换进程过快,尤其是资本项目开放过快所引发的金融动荡。因为货币的自由兑换不仅影响着一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交往,而且还会影响到一国的经济安全。货币自由兑换的国际经验表明,如果一国在不充分具备实现货币完全自由兑换条件的情况下,过早地开放资本市场实行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其结果是造成国内金融形势的不稳定,甚至会引发金融危机。20世纪90年代以来存在着一种金融危机越来越容易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趋势,无论是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还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001年的阿根廷金融危机都说明了这样一种事实。
6.2.1.3 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1996年11月27日,中国正式宣布愿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第二、三、四款的要求,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完全自由兑换。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这一目标的实现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同时,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的实现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79~1987年,外汇留成、审批使用;第二个阶段是从1988~1993年,外汇留成、调剂使用;第三个阶段是从1994~1996年,强制结汇、经常项目自由兑换。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的自由兑换,对于加快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融入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在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自由兑换之后,我国的经济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外汇储备大幅度增加,到2002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已达2864.07亿美元;[1]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风暴的侵袭。人民币在这场金融危机中不但没有贬值,而且还稳中有升;大量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我国,仅“入世”后的第一年即2002年内,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突破500亿美元大关;国际收支状况良好。然而,在我国经济与金融进一步开放、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由于我国经济体制尚未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宏观调控体系还不健全,同时由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涉及面广、改革幅度大、政策渐进性强、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原因,在人民币实现了经常项目兑换后,仍然面临着一些十分突出的实际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后,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从而使人民币资金的垫付量加大,影响了银行信贷资金的供给。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银行资金普遍紧张,大多数银行无法安排足量人民币资金专门办理结售汇业务,从而不得不靠拆借资金运营。这既影响了结汇企业人民币资金的及时到位,也影响了银行自身的效益。加上银行内部资金调拨清算渠道不畅通,造成资金运营成本加大,使银行的收益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挫伤了部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积极性。同时由于中资企业不能保留外汇,使银行的外汇存款不断下降,其贷款业务也有所缩减。
第二,由于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后所实行的是强制性结售制度,人为地扩大了外汇储备的容量,这不仅使经营外汇与储备外汇混为一谈,使储备外汇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其作为储备的真正含义,而且还人为地扩大了外汇储备的规模,使本来太庞大的外汇资金呈现出过分庞大的外汇储备规模。同时,在强制结售汇条件下,中资企业的每笔出口收汇都必须卖给银行,进口用汇又需要另行购买,从而增加了企业买卖外汇的价差损失;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下的用汇与中资企业一样可凭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但结汇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却可保留一定数量的外汇收入,从而使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结售汇政策方面享受不平等的待遇,不利于它们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竞争。由于中资企业买卖外汇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它们不能根据自己对市场和汇率走势的判断而自行决定保留或卖出外汇收入,从而削弱了其抗御风险的能力。鉴于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7年10月15日起,允许部分中资企业外汇账户保留一定限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从而使以上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保留的外汇额度仍然有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三,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后,扩大了国内外资金的流动规模,增加了国内外资金的流通渠道,从而使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增强,使我国潜在的金融风险增大。一些资本流动往往可以通过贸易方式进行,从而逃避资本管制。例如,通过高估或低估进出口金额,将资金留存国外进行投资;跨国公司通过划拨价格转移资本;通过“迟付早收或迟收早付”方式来绕过资本管制等。要区分这些资金流动是贸易支付还是资本转移,往往难度很大,从而不利于对其进行管理。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在中央银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的情况下,为了急于扩大投资,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借进外债,然后向银行结汇转换为人民币进行投资建设。而通过这些方法举借外债的项目大多数是今后也没有外汇收入的项目。这种做法加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同时也增加了人民币贬值的风险,对我国控制外债规模十分不利,在客观上也增加了我国的金融风险。因此,在人民币经常项目兑换的条件下,要注意防止资本项目混入经常项目进行转移,同时要注意防范外债规模失控和大量资金外流。
6.2.1.4 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一般而言,一国货币实现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一是国内宏观经济基本面较好,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二是政府具有较强的宏观控制能力;三是具有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包括资本市场体系;四是具有健全与完善的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五是较好的微观市场基础。
就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这一问题而言,尽管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的实现已有七个年头(1996年开始实行),但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至今还未实行,甚至在今后一段较长时期人民币还不宜实行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为什么不宜尽快实行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呢?总的来说,人民币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基本条件还不成熟,具体来说,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制约着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进程:
首先,从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基本条件来看,尽管我国的宏观经济基本面在今后相对长的一段时间依然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我国的外汇储备仅次于日本而跃居世界第二位,但这只是基本条件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国经济体制还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金融市场体制并不发达,即使是资本市场体系尽管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但并不成熟,市场法规、法律体系尚未健全。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微观市场基础薄弱,无法承担资本市场开放所带来的风险冲击。
其次,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不同于经常项目的自由兑换,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复杂程度高,并非人们所想象的如经常项目自由兑换一样那么简单;二是资本市场的开放涉及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项改革政策措施的配套和协调。在政策配套改革措施上,由于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阶段,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三大基本要素——微观经济主体、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都还处于发展初期,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中的深层次问题尚待切实有效解决。要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必须优先,为货币兑换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如果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中的深层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盲目追求人民币实现完全自由兑换的进度,不仅欲速则不达,而且是相当危险的。此外,如果市场交易的主体对当今国际资本流动的特点和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流动性与收益特点没有相当程度的熟悉和了解,盲目入市,其风险是可想而知的。从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的角度来看,由于现在国际游资数额巨大,而我国目前的汇率制度实际上是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如果一旦人民币资本项目实行自由兑换、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国际游资就会大量涌入我国,对我国的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形成巨大冲击而引发货币金融危机就实属必然了。可以预见,在我国还不完全具备开放资本项目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贸然开放,必定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造成不利影响:一是造成我国国内经济抵御外部冲击能力下降;二是导致人民币实际汇率上升,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下降,经常项目恶化;三是引起股市价格暴涨或暴跌,证券市场动荡不定;四是引起居民货币和资产替代行为增加,从而导致我国金融外币化(主要是美元化);五是引起银行信贷膨胀,不良贷款增加;六是降低宏观经济政策效果,导致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汇率政策三者之间难以协调。
再次,从资本项目开放的国际经验来看,一国在实行了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后不一定马上就非得实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不可。货币可兑换性改革必须分阶段实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推进汇兑体制改革时,必须特别注意改革的次序和进程安排。即使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如法国、意大利、日本,也是在实现经常项目自由兑换20多年后,才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完全取消对资本项目汇兑的限制。更应该注意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也没有对资本项目兑换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这就是说没有为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设定具体的时间表。当然,尽管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没有设定时间表,但我们应积极创造条件、有步骤、分阶段实施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毕竟实现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是我国扩大开放、融入世界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进程的最终目标。
总之,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资本项目的开放应遵循谨慎、有序、渐进的开放原则。同时,在人民币自由兑换由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向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这一段较长的过渡期内,应加强与改善对资本项目的管理,为资本项目实现自由兑换积累经验,逐步推进。可以考虑先放宽对资本流入的控制,然后再放松对资本流出的限制;先放松对长期资本的控制,再放宽对短期资本的控制;先放开对直接投资的管制,后放开对间接投资的控制;先放开对银行贷款的控制,后放开对证券投资的控制;先放开对指定银行的限制,后放开对非金融机构的控制。这样,通过逐步放松控制,在开放中积累经验,在开放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6.2.2 外汇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
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经过1994年的重大改革后,一方面实现汇率的多重并轨,推行了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另一方面实行了新的结售汇制度。1996年12月,我国又成功实行了人民币经常项目的自由兑换。通过外汇管理体制的一系列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已具有了一定的市场基础,同时我国目前的外汇储备已经达到了相当规模。再加上已经取得了一些管理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经验,这些都为深化外汇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金融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深度在不断加深,广度在不断扩大。在此背景下,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外汇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我们认为,只有通过不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外汇管理机制,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以配合国家对外开放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具体来说,今后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应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6.2.2.1 进一步改进人民币兑换机制,不断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1994年通过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并轨了双重汇率,实行了进出口结售汇制度。1996年,又通过修订并发布《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取消了对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主要限制,同时也把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到银行结售汇体系中。银行结售汇制度的实行,基本上确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货币兑换机制。在这种结售汇的货币兑换机制中,外汇指定银行及银行间的外汇交易成为市场交易的中心部分。它作为汇率并轨的主要杠杆,在消除平行市场所产生的过度冲击、外汇和汇率管理的混乱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从客观上讲,结售汇制度只是一种过渡性的货币兑换机制。因为实行强制结汇,使相当一部分外汇集中于中央银行手中,使得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时不得不受到外汇政策和储备政策的约束,有时甚至不得不偏离和牺牲货币政策和储备政策以迁就外汇市场的某些需要。外汇高度集中于国家手中,一方面使得中央银行肩负起从宏观上调节外汇市场和在微观上经营外汇及其风险管理的双重职能;另一方面,在实际上又约束了企业、银行及居民等微观主体的通货兑换权,从而极大地削弱了微观主体分担外汇风险的能力。因此,在深化人民币自由兑换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民币兑换机制,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有步骤地实现由结售汇制向经常项目下外汇自由交易制过渡,形成以自由外汇交易市场为基础的,国家以有限垄断的外汇交易所和国家货币市场为调控传导的人民币兑换机制。这种转变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操作。具体来说,可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实行有限结汇制,逐步扩大企业经常项目下外汇收入进入外汇账户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银行及居民意愿结汇的比重,从而逐步由强制结汇过渡到意愿结汇;第二步是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机制;第三步是在临近资本项目人民币可兑换的适当时机,用外汇市场自由交易制完全取代结售汇制。
6.2.2.2 适度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为过渡到浮动汇率制积累经验。经过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人民币汇率管理体制实行了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1994年至今,从这种汇率机制运行的情况来看,人民币汇率基本保持了稳定,而且在稳定中略有微升。然而,这种稳定也使我们付出一定的代价,尤其是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人民币汇率基本上一直处于相对固定的水平上,从而使得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实际是一种事实上的固定汇率制,暂且不说它对我国出口贸易的不利影响,就是为了维持稳定所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高的,而且中央银行干预的风险也是越来越大。人民币汇率如果长期维持在一个固定水平上,不仅所蕴藏的风险会越来越大,而且今后一旦放开,所引起的市场振荡也会相当剧烈,这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的发展总体战略目标极为不利。与其到时候产生剧烈市场振荡,倒不如从现在开始适度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范围,逐步减少中央银行的干预频率。这样做有多方面的好处:一是汇率有升有跌,有利于减弱市场对人民币的贬值预期。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幅度,使得人民币有升有跌,可以转移市场视线,尤其是在人民币有所上升时,必然能够减轻长期存在的人民币贬值预期,使人民币问题不再是市场关注的一个焦点。二是汇率的灵活性,提供了政府调节经济的手段。实行浮动汇率制的最大好处就是一国可以自主地决定本国的经济政策,运用多种政策手段调节经济。现在我国经济的外向度已经相当高,经济的国内外部均衡的协调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而汇率政策手段(升值或贬值的幅度大小)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手段。若人民币汇率基本固定在1美元兑换8.27元人民币的水平上,实际上使中央银行失去了汇率这一调节经济的手段。三是有利于打击国内外外汇投机势力。在官方市场汇率固定在某一点的情况下,国内外投机势力利用居民的贬值预期心理在黑市上兴风作浪,稳赚不赔。而允许汇率一定幅度的波动,尤其是在特定时间里有意识地促使官方市场汇率上升,必然对投机势力有所打击,既使其持有的外汇资产承受风险,又使其传言的可信度下降。四是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幅度,符合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市场化改革方向。从长远来看,我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人民币最终必然转向浮动自由度更高的浮动汇率制。现在通过逐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采取目标区汇率制,为过渡到浮动汇率制积累经验,做好充分准备。
6.2.2.3 加强汇率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性,使之相互配合,更好地发挥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经济的内外均衡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更好地发挥汇率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不仅要制定和实行适当的人民币汇率政策,而且要加强汇率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充分发挥其调节经济内外均衡的作用。这里应重点做好汇率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汇率政策与利率政策协调以及汇率政策与其他对外经济政策协调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从汇率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的协调来看,合理的产业政策是人民币汇率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基础。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若没有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一切经济杠杆的调节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国在扩大对外开放、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必须加强进行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和重组,不断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为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汇率政策的制定和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2)从汇率政策与利率政策的协调来看,在不断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币的利率与汇率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二者的变动会相互传导、相互制约,并共同对我国的货币流量及经济的内外部均衡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利率与汇率相互影响的辐射率是不一样的:人民币利率对汇率的拉高和推低的作用表现得非常明显,而汇率对利率的影响作用则相对较弱。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调整利率来影响汇率并调节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如当外汇市场上外汇需求持续超过外汇供给,从而导致人民币贬值时,中央银行可以适当调高人民币短期利率的水平。这样一方面可将人民币资金由外汇市场吸引到货币市场上来,抑制过度的外汇需求;另一方面还可以吸引外资流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币贬值的压力,最后达到利用利率的调整来支撑汇率的目的。同时,利率的调高还可以抑制国内经济的过热,从而保持经济的平稳增长。反之,如果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供给持续大于外汇需求,从而使人民币面临着升值的压力,此时中央银行可以适当调低人民币短期利率,使人民币资金由货币市场流入外汇市场,从而改变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供求状况,减轻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同时,人民币利率的调低,可以刺激国内需求增加,从而使经济走出低谷,提高经济的回升速度。在通货膨胀率保持较低水平上和有较大规模外汇储备的情况下,当经济仍处在低谷阶段时,可以采取适度再调低利率来与财政政策配合,既有利于刺激经济回升,又有利于缓解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压力。从1998~2004年开始启动积极财政政策与调低利率的政策实施7年的实际情况来看,积极财政政策与利率政策的配合是非常有效的。然而,积极财政政策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从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我国预算赤字一直处于较快的上升之中,从1997年底的1131亿元增至2003年底的3198亿元,增长近2倍。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赤字率)已经由1998年的1.2%迅速增至2002年的3%。这一数值达到了国际普遍认同的债务警戒线水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期间,仅发行的长期建设国债就达到9100亿元之巨,累积的财政风险愈益加大,其可持续性愈益令人关注。财政风险已经逐渐显现。2004年以来,凭证式国债发行开始出现“淡市”现象,表明扩张性财政政策日益接近极限,如果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排除爆发财政危机的可能性。加上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7年中,政府采取了以扩大出口为目标的出口退税等奖励性贸易政策,使得2000年以我国出口贸易快速增长,外汇储蓄也开始迅速攀升,到2004年底突破6000亿美元大关,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开始急剧加大。与此同时,2004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开始出现了新一轮固定资产投资迅猛增长的热潮,宏观经济呈现出过热的势头。针对此种宏观经济过热情形,中央开始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2004年10月起开始调高法定准备金率来抑制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财政政策也开始从积极财政政策逐步转向稳健财政政策。同时,从2005年开始进行新一轮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改弃长期以来单钉美元的政策,改钉“一揽子”货币,以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调节自如、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以上这些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财政政策与利率政策的搭配组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稳健财政政策与调高利率改革(适度从紧货币政策)的搭配将有利于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保持物价平稳,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从汇率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来看,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在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允许人民币汇率有适度幅度的浮动和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因而我国其他经济政策也应以外汇供求的基本平衡为目标取向。在国际收支政策方面,我们不应追求长时间的持续大量的国际收支顺差和外汇储备更大幅度的增加。我们应当转变观念,保持当年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略有顺差。这样,既能减轻人民币汇率被动波动的压力,又可以避免外汇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同时也为中央银行主动干预外汇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利用外资政策方面,我国应对短期资本的国际流动制定严格的限制措施,以防止其冲击国内市场;而对于长期资本项目下外商直接投资的引入首先要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并考虑到其对我国人民币汇率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同时要把资本项目下的外汇转换成人民币问题纳入货币政策体系进行通盘考虑,以避免外资的流入冲击人民币的信贷规模,进而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实际水平。
总之,汇率政策应和其他经济政策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发挥其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融入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人民币自由兑换程度的逐步提高以及人民币汇率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相互协调,我国经济、金融将会在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中更加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注释】
[1]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的统计数据(http://www.saf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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