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央行事后监督队伍建设浅析
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 许冬云
事后监督中心是人民银行内部监督的一道“防火墙”,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相继成立了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对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集中事后监督,逐步实现了对会计核算业务“适时、全面、连续、独立”的监督,对人民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基层事后监督队伍普遍存在着监督力量薄弱、工作压力过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现象,队伍建设落后于监督业务的发展。因此,强化事后监督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从事后监督队伍现状着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粗浅的建议。
一、基本状况
按照《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规定,事后监督中心职能应定位于“把好会计核算质量关,促进会计核算规范化,防范资金风险和其他风险”。从调查的情况看,基层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队伍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制约着事后监督职能的发挥。
(一)思想意识上被动多,主动少
事后监督的职能重点是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但从具体的工作实践来看,事后监督人员需对所有会计凭证进行翻阅、审核,相关数据也要进行计算和核对,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如各类核算资料、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和调阅,分散了监督人员的精力,使监督人员不能够把握监督重点,导致监督的效率偏低,事后监督中心人员实际上变成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复核员”和“事后处理中心”,只重视业务处理依据、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及时反映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和建议,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二)行为操作上应付多,创新少
随着事后监督中心的业务监督范围不断扩大,已由原来对会计营业、国库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扩大为对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外管等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集中监督,工作量比原来增加了,按照全面复审的要求,监督人员不敢有一点疏忽,面对日均几百笔业务,投入成本加大,对业务的规范性倾注了大量的精力。监督人员难以再集中精力和时间对会计核算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完善会计核算业务的建设性意见。从已发现的差错情况来看,85%以上是印章问题,片面追求全而细,忽视监督重点。对事后监督工作的改进与业务的创新,制度的缺陷与完善,风险的防范与措施等,缺乏思索与探讨,监督效果不尽完美。
(三)业务素质上单项多,综合少
人民银行经过多次机构调整和机构分设以后,内部人员流动性加快,业务科室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的情况。事后监督部门作为新设科室,人员素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监督业务内容的多样性对监督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督人员必须突破原有专业的局限性,既要熟悉人民银行各项会计核算业务,又要了解金融经济理论,还要具备良好的计算机知识,复合型人才是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由于缺乏相对统一和规范的业务指导,监督人员缺少必要的专业信息交流,业务水平的提高只能靠日常的摸索和积累,不利于专业人员的快速成长。
二、原因分析
由于事后监督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其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事后监督队伍素质的发展,使其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管理体制导致学习滞后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事后监督中心的日常业务培训由会计部门负责,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和外汇等业务部门在开展新业务时,应将事后监督中心人员纳入培训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新业务很少将事后监督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对事后监督的业务培训往往只是有关文件的转达。目前地市中支事后监督中心的业务培训基本上是自行开展,培训缺乏系统性、全面性,也就是根据业务需要,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文件等,这种边做边学、边学边做、摸着石头过河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方式,势必造成监督人员知识更新相对滞后,业务素质难以全面提高。
(二)职能定位导致激情减退
《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事后监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会计、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复审和检验。事后监督工作与前台截然分离,事后监督人员对前台人员的操作行为、操作方式只能依据凭证、账簿、报表等进行事后检查、核对,对前台人员是否严格按操作程序办理各项业务、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等无法验证,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工作中,对每一笔业务、每一张凭证、每一个数据、每一个环节进行核查和监督,不自觉地形成了按部就班的思维模式,工作处于疲于应付状态,工作激情日益减退。
(三)工作压力导致信心不足
目前,事后监督中心采取的监督方式是人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相结合,除了会计核算监督业务可采用总行开发的事后监督系统进行监督外,国库、发行等会计核算业务均只能采用人工监督的方式。随着监督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和层次的进一步提升,事后监督人员需对所有会计凭证进行翻阅、审核,相关数据也要进行计算和核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事后监督工作显得人手远远不足,势必造成很大压力。另外,事后监督部门对同级被监督部门不进行考核,对监督中发现的违规操作及差错没有处置、处罚权,不利于增强被监督部门的自律意识,甚至会引起抵触情绪,产生一些矛盾,事后监督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维护,造成事后监督人员对工作前景没信心,阻碍着监督人员素质的提升。
三、相关建议
事后监督人员作为事后监督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其道德水平的优劣、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事后监督职能的发挥。因此,事后监督中心要把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作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一)领导重视,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
地市中心支行领导要充分认识事后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将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会计业务骨干充实到事后监督部门,增强事后监督队伍的整体实力,多场合、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反映事后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其在风险防范、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理解和支持事后监督人员履行监督职责,为有效进行事后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道德先行,打造坚实的思想基础
思想道德建设是一个人的立世之本,它小到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动作,大到决定一个人的方向。一个人的思想决定着一个人的价值取向,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完全取决于一个人的思想根基。事后监督是控制会计核算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后监督人员作为直接参与者和见证人,工作在资金风险管理第一线,肩负着把关堵口的重要任务。因此,要加强日常思想教育、道德与法纪等教育活动,提高事后监督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在思想上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履行监督职能,以审慎的态度和预警的意识对待日常监督工作,将风险隐患遏制在萌芽之中。
(三)岗位培训,造就过硬的业务素质
为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有效落实,基层人民银行必须以人为本,抓好事后监督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一是强化学习意识。“业精于勤,荒于嬉”,学习是一个人一辈子的事,每个人只有不断地努力,才能不断地进取。对事后监督人员要进行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和学习,特别是要重点学习和领会事后监督方法和技巧,使事后监督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用以开展监督工作所需的有关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使其不断提高处理各项业务的操作技能,堵塞会计核算链条上存在的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的能力。二是拓宽学习内容。不仅要加强对会计、国库、发行等业务新知识的培训,而且要加强对有关财政、税务、商业银行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的培训,以及法律、法规、公文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事后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使其由单纯的核算操作型向复合管理型转变。三是加强横向交流。经常参加上级行组织的辖内事后监督工作交叉检查活动,以及跨区域性的参观学习,以检查促交流,以学习促提高,为避免主观替代客观、习惯替代制度的现象,从而促动事后监督人员改进监督方法,加强能力培养,树立全方位的监督长效意识,提高监督水平。
(四)能力培养,树立长效的监督意识
事后监督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履行好自身的本职工作,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克服“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的思想倾向,要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制度在执行上与现实不相适应的地方,要积极主动地提出来,通过积极有效的方式予以解决,以利于工作的改进与完善。事后监督人员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对事后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差错,要及时向会计主管和分管行长报告,并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事后监督人员要善于加强与被监督部门会计核算人员的交流与沟通,共同研究和探讨会计核算过程中容易出现和发生的各类问题和风险部位,提高抵御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能力。
(五)考核奖励,建立有效的管理模式
事后监督部门作为会计核算质量和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责任重,压力大。因此,在事后监督队伍建设过程中,要建立责、权、利完全统一的奖惩激励机制,保持事后监督人员的稳定,充分调动事后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要注重人才资源配置,各年龄层次的监督人员结构不能失调,唯贤是举,唯才是用,推进人员结构优化升级,规范其从业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从而有效发挥事后监督的职能作用,推动事后监督队伍的良性发展,打造央行事后监督工作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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