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事后监督功效的思路及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罗田县支行 史卫坤 何海峰
随着人民银行核算体制的改变,事后监督工作发生了“三大转变”,即由分散型监督向集中型监督转变,由手工方式监督向现代科技信息监督转变,由规范性监督向内涵型监督转变。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发挥事后监督职能作用,提高事后监督功效,有效防范会计核算和资金风险,我们从事后监督工作有效性影响因素分析,提出进一步提高事后监督功效的思路及措施。
一、影响事后监督功效的主要因素
事后监督功效的高低,既体现在事后监督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据相关制度,采取适当监督方式,达到既定监督目标,有效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的程度上,又体现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上,最终体现在监督结果的功效上。影响事后监督功效的主要因素有:
(一)监督对象
事后监督作为人民银行会计控制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事后监督对象确定的最佳方法就是以分析人民银行的资金流程为切入点。人民银行的资金核算业务从监督的角度看,可分为四类:风险较小不需要监督的环节,仅适宜现场监督的环节,事后无法进行监督的环节和适宜非现场监督的环节。监督对象直接影响监督效果,因此,在确定事后监督对象时应做到:一是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监督;二是在监督人员职责范围内监督;三是有必要监督,即通过监督应能达到一定的效果,使监督成本与监督效果均衡对等,协调一致。
(二)监督依据
事后监督工作必须“有据可依”,其主要依据是与被监督对象和事后监督自身相关的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当前,事后监督自身的制度建设常常滞后于业务操作的变化,造成了制度与业务的脱节,形成了制度盲区、真空的局面;有些业务操作甚至找不到相应的制度依据;由于不实行垂直领导,各地事后监督部门自身制定的制度标准不一,在监督程序、步骤、方法、重点等方面各行其是等。监督依据是否科学、合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也将影响事后监督效果,好的制度产生好的机制,好的机制产生好的效果,必须坚持制度及时完善和跟进,做到监督有据可依,为此,一方面,要实现核算制度与核算方式的联动;另一方面,要加强事后监督自身制度的建设。
(三)监督方式
随着支付系统、国库横向联网系统的运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的实施等形势的发展变化,人民银行在业务处理方面发生或即将发生质的变化,资金的风险隐蔽性会更强,防范风险的难度也日益增加,而目前事后监督只对会计集中核算业务采用了计算机监督,其他业务仍只采用手工方式监督,可以说,被监督环境的信息化、网络化对事后监督的方式提出了严峻挑战。在日益变化的新形势下,目前的这种监督方式下所形成的结论是孤立的,而不是联系的;是零碎的,而不是整体的,监督效率低下。因此,事后监督方式的选择应做到提高技术含量,采用计算机监督,同时监督要突出重点。
(四)监督分析
从理论上说,事后监督结果应该是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的,但在现阶段,监督结果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监督人员的分析判断水平起到至关重要作用。为此,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要有扎实的业务功底,较强分析能力和研究水平,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要善于分析消化大量本身可能并不说明问题的原始资料,并从中及时发现问题的苗头,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关注事态发展趋势,提出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
二、提高事后监督功效的思路及措施
事后监督工作在会计核算体系中占据很重要地位,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核算质量、有效防范核算风险和资金清算风险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质量,提高监督工作功效,我们建议:
(一)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队伍建设
加强事后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是当前事后监督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一要进一步落实岗位轮换与交流制度,让业务部门熟悉业务操作和政策法规情况、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才调整或充实到监督队伍中来;二要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培训机制,由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牵头,对事后监督人员进行新业务知识和事后工作方法、技巧等知识培训;三要组织经验交流,加强横向交流学习的力度,取长补短,缩短探索过程,提高监督实效。
(二)突出风险环节,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
事后监督有效开展的目的与会计监督的整体目的价值取向一致,就是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人民银行资金风险,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可预见、可接受的范围内,而风险监督的重点在于准确评估和预警分析,这也是利用监督信息、向内涵型监督转型的需要。因此,必须从资金流程再造的角度出发,成立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风险评估分析委员会,加强分工协作,确保会计核算各环节资金流程的安全性。一是协调相关业务部门认真研究每一项业务的流程,并对所涉及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科学界定,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风险评估框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正确评估相关风险,并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确定具体的应对措施;二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开发、建立与前台会计核算系统相连的风险预警监控系统,对前台核算系统资金汇划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实现事后监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的转变,增强会计监督的有效性;三是针对会计核算业务的重要风险点,不但要以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软约束,从基本制度上保证核算业务的安全性,而且要采用计算机风险控制系统的技防措施实施硬约束,以促使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和所规定程序的办理各项业务,有效控制核算风险和资金风险。
(三)实施科学方法,创新监督理念
成立事后监督部门是为了提高事后监督的效率和质量,防范资金风险。但这种效应能否真正得到体现,关键在于监督理念的创新,要以科学的监督理念统领监督工作全局,努力探索和实践符合人民银行业务发展及监督工作特点的事后监督原则、方式等。一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事后监督工作要牢固树立服务的理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不断促进被监督部门内控制度的健全、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同时与被监督部门建立多渠道的沟通联系机制,寓服务于监督之中。二是树立成本效益观念,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注重风险监督,贯彻成本效益原则,注重监督成本与收益的权衡,力求以尽可能小的监督成本获得最大的监督收益。在合规监督的基础上注重风险监督,在风险的源头上下工夫,将风险意识贯穿于整个监督流程,同时由定性监督向定性与定量监督相结合转变,加强风险评价和预警分析。三是培养依法监督意识,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素质,事后监督工作的职责和目标决定了监督必须以制度为准绳,必须保证所有监督工作都在制度的框架内实施,这就要求监督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业务制度,学会用制度约束监督行为,同时不断提高自身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明确职责整合监督体系资源
事后监督的有效开展得益于会计监督体系各监督职能的清晰定位和监督资源的合理配置,否则,构成会计监督体系三环节职责分工不清的局面,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也容易出现监督真空和相互扯皮现象,影响会计监督体系整体职能作用的发挥,最终制约事后监督的有效开展。因此,一要从全局出发,建立一个覆盖所有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体系,包括完善的组织结构、信息系统、监督平衡机制及沟通协调机制;二要明确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并用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增强相应部门工作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从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环节环环相扣、多管齐下、实时动态的会计监督体系,确保会计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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