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费雪、凯恩斯和弗里德曼的货币数量论
我们选择费雪、凯恩斯和弗里德曼作为现代货币数量论的代表者。现代货币数量论和斯密、李嘉图古典学派货币数量论的根本区别在于:完全丢掉劳动价值理论。其重要原因是:19世纪中期,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产生了,它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对共产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起着重大的作用。资产阶级在理论上反对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的,是19世纪下半期兴起的奥地利学派(在方法论上反对它的是德国的新历史学派),它以边际效用论的价值论来和劳动价值论相对立。为了从根本上反对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就要反对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理论,就要全部抛弃李嘉图。
我们是从货币数量论同马克思的货币理论是相对立的这一角度谈问题的,因而现代货币数量论者之间的争论,例如弗里德曼对凯恩斯的表面看来很激烈的批评,就不在我们考察之内。同理,他们的政策主张以及其效果,一般也不在我们考察之内。
希法亭的货币理论,虽然从某一点看也是货币数量论,但是,他是从修正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的立场来进行论述的,并且试图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去说明问题,同费雪等人有质的区别;由于这样,我们已另列一节来述评其理论。
费雪认为货币由金银构成,本身是商品中的一种,就同商品一样,其价值由供求规律支配,即供给少其价涨,供给多其价跌;在这里我们已看到,他是以供求论代替劳动价值论。但供求关系的变动只能说明价格环绕着价值波动的情况,不能说明这个波动依以进行的那个水平,而这就是价值,它只能以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来说明。他认为货币又是交换的媒介,市场上的一切商品均以货币购买,因而货币总量与市场上的商品总量应是相等的。如果货币数量过多,其价值就下跌,商品价格就上涨;反之,也就相反。这就是说,货币数量的增减与商品价格的涨跌成正比例。
费雪货币数量论中的货币,乃指购买商品的货币,即所谓流通中的货币。此种货币包括硬币和纸币。这就是说,这两者中用于借贷的、支付的、贮藏的,或者遗失的、销毁的,由于与交换商品无关,就都不是流通中的货币。但是,在市场上除了这两种货币以外,还有用于交换的工具,这就是存款通货,即活期存款所发出的支票。货币流通量就是这些货币与货币流通速度的乘积。
费雪认为反映物价水平的就是货币购买力,它由下述五个因素决定:货币数量、货币流通速度、银行存款数量、银行存款流通速度、商业规模。他将它们列为一个方程式:MV+M′V′=PT。[9]为简便起见,M′V′项可以略去,即基本方程式为:MV=PT。就我们论述的问题而言,假设V和T都不变,则M依任何比例变化时,各个商品的P就作同比例同方向的变动;如有的商品超过这个比例,另一些商品则达不到这个比例,并且彼此必然抵消。
这里的错误同以前评论过的一般的货币数量论一样,只是最后的解释有点不同。很明显,它是试图回答马克思对货币数量论的责难:使用价值是各种各样的,总的货币量如何在它们之间分摊,以致它们有不同的价格?但他的回答显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它充其量只能勉强解释不同的商品在已经形成不同的价格后,在由方程式说明的总价格水平变动线上,如果一种商品价格涨得高于总价格水平,那么,就必然有另一种商品价格涨得低于总价格水平,而彼此必然抵消,合起来还是等于总价格水平。但是,它必然无法回答作为变动基础的,也就是作为出发点的各种商品的不同价格是怎样形成的。很明显,这只能以劳动价值论来回答。
凯恩斯的货币理论前后虽然有些变化,甚至在同一本书,例如《货币论》中也有些变化;但是,变化的只是枝节,主干则是货币数量论。刘涤源教授对凯恩斯的这种变化概括如下:凯恩斯在1923年出版的《货币改革论》中信奉传统货币数量论。后来,在1930年的《货币论》中对它作了第一次修正。传统货币数量论把全部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同全部商品相对比。而凯恩斯在此书中,把商品分成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两大堆,又把全社会中的货币支出也分成对消费品的支出和对生产资料的支出两大项,然后把相应的商品和相应的货币数量加以对比。同时把传统货币数量论所忽略的一些因素重新编排,改换成为“货币价值的基本方程式”。然后,在1936年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又作修正,编制出“半通货膨胀”的价格一般理论。这一概括为我们述评凯恩斯的货币数量论提供了一条思路。
我们从《货币论》谈起。在这里凯恩斯试图将货币和计算货币区分开来。他说:“计算货币是表征和名义,而货币则是相应于这种表征的实物。如果同一种实物永远只相应于同一种表征,那么这种区别就没有实际意义了。但如果实物可变,而表征则保持不变,这种区别就有很大的意义。其间的不同之处正像英国的国王(不论当国王的人是谁)和乔治王之间的区别一样。如果有一种契约规定在10年后支付重量等于英王体重的黄金,而另一种契约则规定支付当今皇上乔治的体重那样多的黄金,那么这两种契约便是不相同的。前一种契约到时候还要等国家宣布谁来当英国的国王才能支付。”[10]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以前面说过的美元含金量变化为例来说明。1933年一契约规定10年后支付21美元(订契约时21美元购买1盎司黄金);另一契约则规定10年后支付1盎司黄金(订契约时21美元购买1盎司黄金);由于1934年美元的含金量已是原来的59.06%,即35美元等于1盎司黄金,由于美元含金量的变化,10年后,两张契约的支付额以黄金重量计算显然是不同的。如果我们这种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凯恩斯所说的计算货币就是我们所说的价格标准,即点数使用的货币,而他所说的货币就是按重量使用的金属货币。如果是这样,那么这只是计算货币和货币本身的价值,还不是它们的购买力。因为货币购买力不仅同货币的价值有关,而且同商品的价值有关,即同货币的价值构成正比例,而同商品的价值构成反比例。但是,他以下的说法又表明不是将计算货币和货币看成是货币本身的价值问题(他在此书中说过,校阅该书清样时,深感其中大有缺点存在:各部分相互之间并不完全协调),而是它们同商品以及劳务的关系。
凯恩斯说,人们持有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它的购买力,也就是为了它能够买东西。因此,人们需要的便不是若干单位货币本身,而是若干单位购买力。但由于除了货币形式以外就无法储存一般购买力,所以对购买力的需求便转化成对货币“等值”量的需求。他认为,货币购买力可以用各种单位货物与劳务按其作为支付对象的重要性的比例,即加权构成一种综合商品来加以衡量。为此,他极其称赞毕晓普在1706年出版的《宝贵的编年史》,尤其是这一段话:“由于货币没有其他用处,而只能用来购买生活必需品与享乐品。所以明显的事实是:如果亨利六世时代的5英镑能购买5夸脱小麦、4大桶啤酒和6码麻布,而目前的20英镑又不能购买更多的小麦、啤酒和棉布;那么亨利六世时具有5英镑的人便和现在具有20镑的人同样富有。”[11]根据上述,他对计算货币、货币和购买力下了这样的定义:“计算货币便是表示购买力单位的形式,货币则是储存购买力单位的形式,而表示消费的综合商品的物价指数则是衡量购买力单位的标准。”[12]这就是现在通常所说的:货币购买力和物价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货币购买力这一概念使人看不出:如果货币购买力发生了变化,其原因是货币本身的价值发生了变化呢,或是商品的价值发生了变化,或是两者的价值都发生了不同的变化;如果货币购买力没有发生变化,其原因是货币和商品两者的价值都没有变化呢,还是两者的价值的变化方向相反而幅度却相同,以致两者结成的交换价值可以不变。一句话,像李嘉图那样诚心诚意研究物价变动,其起因到底是货币价值发生了变化呢,还是商品价值发生了变化,现在全然看不到了。
经过这样的说明,凯恩斯就分析了物价水准与货币量的关系。他指出:货币购买力(或消费品物价水准)以及全部产品的价格水准,同货币量以及流通速度的关系,决没有旧数量公式使人认为具有的那种直接性质;换言之,他要对其予以修正。但是,凯恩斯还是认为:“在平衡状态下,货币量和消费品以及全部产品的物价水准之间只有一种和唯一的关系,其性质是货币量增加1倍时,物价水平也会增加1倍。所谓处于平衡状态下的情形是生产因素已充分利用、公众对于证券既无空头也无多头情绪,以储蓄存款形式保存的财富在总财富中所占的比例既不高于也不低于‘正常’情况,同时储蓄量与新投资的价值和成本都相等。”[13]说到底,凯恩斯理论的主干还是货币数量论。
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凯恩斯对此再加以修正。这涉及凯恩斯主义的一整套理论,我们只能简单地谈。凯恩斯的货币理论是为了防止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增加、维持或恢复就业。为此,他认为首先要废除金本位制度。凯恩斯说:“历来所以认为黄金特别适于作价值标准者,就因为黄金之供给缺乏弹性;现在我们知道,正因为有这种弹性,所以困难丛生。”这就是说:“如果人民所要的东西(例如货币)不能生产,而对此东西之需求又不易压制,劳力就无法就业。唯一补救之道,只要公众相信:纸币也是货币,而由政府来统制纸币工厂,换句话说,由政府来统制中央银行。”[14]凯恩斯认为,增加货币数量,就能调低利息率,从而增加投资。这时,其对全部经济的影响如何,就看生产要素是否闲置了。他说:“当货币数量增加时,若还有失业现象,则物价毫不受影响,就业则随有效需求作同比例的增加,而有效需求之增则起于货币数量之增;但当充分就业一经达到,则有效需求作同比例之增加者,乃是工资单位与物价。故设有失业现象时,供给有完全弹性,充分就业已经达到后,供给毫无弹性;又设有效需求之改变比例恰与货币数量之改变比例相同,则货币数量说有如下述:‘有失业存在时,就业量随货币数量作同比例改变;充分就业一经达到后,物价随货币数量作同比例改变’。”[15]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知道,凯恩斯将充分就业定义为不存在不自愿失业的状态。不自愿失业是指失业者中扣除掉属于摩擦性的即暂时的失业者,以及自愿失业者以后余下来的那一部分。撇开摩擦性的失业不谈,所谓自愿失业就是当货币工资不变而物价上涨了,即实际工资有所下降时,不肯接受现行货币工资而宁可失业的人;而所谓不自愿失业就是,“设当工资品之价格——相对于货币工资而言——上涨少许时,现行货币工资下之劳力总需求量和总供给量,皆形增大,则称之为有不自愿失业之存在”。[16]撇开自愿和不自愿失业这对概念的社会意义不谈,那就是说:当包括不自愿失业者在内的生产因素闲置着时,增加投资,由于不引起生产因素价格的上涨,因而此时产量增加,成本不增加,物价就不上涨,所增加的货币量就全部用来增加就业量和总产量;当充分就业达到后,由于不能再增加就业量和总产量,这时增加的货币量就全部用来提高物价。这就是真正的通货膨胀。当然,在达到充分就业之前,生产因素的价格已开始上涨,这时,增加的货币,其中一部分用来增加就业量和总产量,一部分用来提高物价,这是半通货膨胀。简言之,增加货币而又能增加就业量和总产量时,慢慢就发生生产因素价格上涨,因而导致物价上涨,但这只是物价上涨或半通货膨胀,它是由成本增加而发生的;增加货币而不再能增加就业量和总产量时,对生产因素的需求无从增加,成本不因此发生变化,所增加的货币就同比例地引起物价上涨,这就是通货膨胀。由于通货膨胀的缘故,对生产因素的需求虽然已无从增加(原因是达到充分就业之境),可是其价格也上涨,但这和以前是由于对其需求增加而上涨不同,是由他所说的通货膨胀引起的。凯恩斯以为他对通货膨胀的解释是货币数量论。其实,在我看来,他对由通货膨胀引起物价上涨的解释固然是货币数量论;但对区别于通货膨胀的物价上涨的解释,即所谓成本提高使物价上涨是不能成立的。其理由如下:
成本中的生产资料价格,从短期看因需求增加而上涨,而生产资料既构成成本,又构成价值,它增大了,会使物价上涨,但随着总产量增加,生产资料的供给也增加,其价格就会降下来。这就是供需论不能说明长期物价水平变化的原因。这是其一。其二,凯恩斯认为这是由于对生产因素的需求慢慢增加本身引起的,货币数量不过是为其上涨提供了外部条件。这是不对的。只要加以分析,就可以看出,离开了纸币超量发行,即离开了价格标准的减缩,需求增加除了引起需求增加的这部分商品的价格上涨外,其余的商品价格不仅不能上涨,相反地还要下降,因而不可能引起物价水平的上涨。这是因为,当生产因素的价格因此而上涨时,它们就吸引了比以前更多的货币,余下来用来购买与这些生产因素同时并存的其他物质资料,例如奢侈品、享乐品的货币就相应地减少了,它们的价格就必然降下来;一涨一跌,物价水平不变。因此,这时如果物价水平上涨了,就只能是由于增发的纸币已超过了其必需量,从而价格标准减缩,反过来就是物价水平上涨。成本中的工资上涨,由于工资不能转移其价值到商品上去,就只构成成本,不构成价值,它无论上涨还是下跌,都不能影响个别商品和全体商品的价值和总的物价水平(个别生产价格,有的上涨,有的不变,有的下跌,而涨跌必然抵消)。这就是前面谈过的李嘉图坚持劳动价值理论,并以斯密之矛攻斯密之盾的那个问题。凯恩斯所说的两种情况下的物价上涨,其真正原因在于:开始时纸币是为了降低利息率而增加的,在增加生产之前,其价格标准已经降低,反过来就是生产因素和产品价格的上涨。这种增加越是超过生产增长的需要,物价上涨就越厉害。
凯恩斯的这种解释,后来就被萨缪尔森发展为需求拉引论和成本推动论。这一点,我们留在下面谈。
这里谈一谈凯恩斯对通货膨胀之定义的看法。凯恩斯说:有一种看法,认为任何货币数量的增加都有通货膨胀性。除非我们把通货膨胀性一词仅仅理解为物价上涨,否则这种看法还是跳不出古典学派的基本假设。这个假设是说,生产因素的真实报酬减低时,其供给量必定减少。这就是说,货币数量的增加能带来产量增加,这时物价上涨是由成本增加引起的,就不是通货膨胀。凯恩斯提出不要无条件地将物价上涨等同于通货膨胀,这是有意义的。现在这个等同问题更加严重。但是,他事实上没能加以区分。在我们看来,按照他的办法去做,即以增加纸币流通量来调低利息率,从而刺激投资,这样增发的纸币量必然超过流通必需量,从而价格标准降低。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通货膨胀。其所以是必然超过,是由于要调低利息率以刺激投资这件事表明经济情况不好:销售不佳,存货积压,由信用构成的债权债券链条断裂……以前我们论述马克思的货币理论时,所谈过的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能减少货币流通量,现在这个手段却反过来使现金不足、“头寸”奇紧、利息率特高,于是才有需要增发纸币以调低利息率的主张。由此可见,增发纸币不是适应于生产增长的需要,结果就超过其必需量。待经济复苏了,生产恢复了,直到达到以前的水平时,原有的货币流通量已适合这时的需要,增发的那部分货币,由于是纸币,不具有贮藏手段职能,只能在流通中,这样它和原有的纸币一起,其数量不是超过了流通的必需量了吗?这种方法越是反复使用,越是加深力度,通货膨胀就越厉害。
当代货币主义者弗里德曼也是货币数量论者。在货币数量理论方面,他主要就是论证对货币的需求具有稳定性,这表面上是反对凯恩斯所说的人们对货币的需求是一个无底洞。在凯恩斯看来,人们对所有价值物的爱好,都比不上对货币的爱好,原因是货币具有的灵活性最大。但是,弗里德曼实质上倒是从凯恩斯关于人们对货币的灵活偏好去说明问题的。不过,我们不谈这方面的问题。
弗里德曼的货币数量论可以用他的话来说明:“据我所知,不存在这种情况:每单位产量的货币存量的大规模变动,脱离了价格水平同方向的大规模变动而发生。反之,我也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情况:存在着价格水平的大规模变动,却不存在每单位产量的货币存量同方向的大规模变动。”[17]在这里,货币数量论是十分简单和明确的,其基本错误同以前我们说明过的一样。
我要指出的是,1980年9月弗里德曼来华访问时作了几次演讲,其中谈到:MV=PT这个货币数量公式是个恒等式,“这是卡尔·马克思、欧文·费雪和其他货币理论家所公认的”。[18]我认为这个公式只能说是费雪的公式。弗里德曼将马克思和费雪相提并论,认为都是货币数量论者,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已经谈过,马克思在贵金属货币制度下提出两个实质相同的货币流通量决定公式,都是商品价值变化是原因,货币流通量变化是结果,如像“价格革命”的发生,是由于商品价格因货币价值降低而提高了,所以需要更多的货币流通量,并不是由于货币流通量增多了,所以价格就上涨,这个上涨了的价格依以表现的金量是增加了的。在这里,商品价格变化始终是原因,货币流通量变化始终是结果,不存在恒等式。在纸币即价值符号流通条件下,马克思认为,只要其流通量同必需流通量不相符合,单位价值符号代表的金量就发生变化,即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商品价格就发生相反的变化,如像英国对法国拿破仑作战时发生以“黄金高价”为特征的物价上涨。在这里,单位货币价值即价格标准变化是原因,商品价格变化是结果,但是这个变化了的价格如果折算为金属货币的重量,则没有变化,因为商品本身的价值没有发生变化,货币本身的价值也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单位价值符号的含金量或价格标准发生变化。这好比布的长度,用公尺量是1尺,用市尺量是3尺,而布本身绝对长度不变一样。当然在纸币即价值符号流通条件下,马克思认为,商品本身的价值发生变化,它作为原因,价值符号的流通量也应随着发生变化,这是结果。但这时变化了的价格,如果折算为金属货币的重量,也发生变化,因为它是商品价值发生变化的反映。这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在价值符号流通条件下,既有由流通量的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又有由价值的变化引起的流通量变化,但是,两者由货币反映的价格其内容是不同的:一种金量不变,另一种则变化。这就是说,在价值符号流通条件下,有两种内容不同的货币流通公式,其因果关系不同;没有单独存在的恒等式。从这里可以看出,弗里德曼所说的不分金币和纸币的货币流通恒等公式,是一个毫无经济内容的空洞数学公式。
我们看弗里德曼以什么样的事实来验证这个公式。他说:“一个有力的证据来自联盟在南北战争时期的经历。1864年,‘在3年战争之后,在全面被破坏及军事失利之后,面对着即将到来的失败,这一在减少货币存量方面业已取得成功的货币改革,却停止不前并转变为长达几个月的价格上涨,且在大部分战争期间里上涨的比率为月10%!’……16世纪新大陆中贵金属的发现,19世纪40年代加利福尼亚及澳大利亚黄金的发现,19世纪90年代南非采矿的氰化物处理工艺的发展及黄金的发现,在各种恶性通货膨胀时期货币印刷,包括我们自己的革命战争经历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国家的经历等,这些事件的影响都是说明将带来价格上涨的货币存量增加的有力证据。19世纪后半期世界许多地方的长期价格下降,是将带来价格下降的每单位产量的货币存量之减少的一个不太有力的例证。”[19]这里值得注意的是:(1)不管是矿山开采的贵金属,还是印刷机印制的纸币,其数量增减对物价的影响相同,即有相同的经济内容,也就是说,“价格革命”时的物价上涨,和英国进行反对拿破仑战争时的“黄金高价”即物价上涨,经济内容是相同的;(2)是单位产量的货币存量,即每单位商品摊分到的货币存量,而不是货币流通量决定物价。前者的错误已经说明,现特别说明后者。
弗里德曼进一步论述这个问题。假定在若干年的期间内货币存量保持不变,但在这同一期间内总产量增加1倍。很明显,人们期望价格下降(其他方面保持不变),一直下降到原有水平的一半。可以说该货币存量所做的“工作”总量增加了1倍,且相同的名义货币数量也只有在较低的价格水平上才可以进行这一“工作”。大致说来,这正是1865年硬币支付恢复这一期间内美国所发生的情况。1879年的货币存量大致与1865年的货币存量相同,如果有所不同的话,前者大约比后者高出10%;而在这一期间内产量的增长十分迅速,大约增长了1倍以上;批发价格为原有水平的一半。弗里德曼以为这就证实了货币数量论(其实只是上述第二点)是正确的。
弗里德曼著有《美国货币史1867—1960》一书,并以货币史方面的论著著称于世。我们也从这方面谈些看法。根据恩格斯关于19世纪下半期黄金生产日益困难的分析,就不难看出,这时物价下跌的原因,是黄金价值的升高。只是由于美国当时名义上实行金银复本位制度,以及流通不兑现的合众国纸币即绿背纸币,就使这一简单的道理不容易看出来。现分析如下:
美国独立之后于1792年实行金银复本位制。前面说过,凡实行这一制度的,都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都存在事实上只能有一种是货币,而另一种是商品的情况。由于这样,美国内战前从1853年开始是金币在流通。美国内战后于1862年发行绿背币,因发行量太多,不能兑现,物价上涨,金币绝迹(交纳关税和国家支付国债利息仍用金币)。1元绿背币,1862年值90美分,1865年值50美分;1869年9月24日金元贴水达162%,即1元绿背币值38美分。战争结束后,关于绿背币的兑现问题,因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不同,就时有反复。最后,1875年国会正式通过《纸币回收法》,定于1879年1月1日开始用银币收回纸币。为了做好准备,国会于1878年通过《布兰特—艾利森法》,购买白银,铸造银币,并规定银币可以无限制铸造,是无限法偿币(这涉及美国西部势力强大的银矿主的利益,共和党主张使用金币、民主党主张使用银币等问题)。在这期间,根据恩格斯的分析,金矿的劳动生产率下降,银矿的劳动生产率提高,金对银的比价,1865年是1∶15.5,1890年是1∶22。恩格斯并且指出,如果不是用人为的办法(如美国的购银法)把银的价格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那么银的价值降低就一定表现为价格的更大的跌落。[20]
这样,问题就很清楚了。从1853年到1879年恢复硬币支付前这一段时间里,在美国白银事实上是商品,黄金是货币,而绿背纸币成为金币的符号。为使问题简单,我们将白银视为商品的代表或综合商品,并根据恩格斯所说的金银比价的变动趋势,假定1878年的比价是:1∶20(这并不精确,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资料,但不妨碍我们的分析,这就像弗里德曼说货币存量大约增加10%一样),这样,金币的相对价值就比1865年上升了29%,即20/15.5-1=1.29-1=0.29。我们先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这样以金币来表现的物价就应下降为原来的77.5%,即1/1.29=0.775。但是,根据弗里德曼的说明,这期间产量是增加了1倍的。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货币流通量就应相应地增加0.775×2=1.55,即比原来增加55%。根据他的说明,这期间的绿背纸币只增加了10%,这样,每一单位绿背币的含金量即价格标准便为金币的1.55/1.1=1.4,即绿背纸币比金币升值40%。总起来说就是,由于金币对商品的相对价值上升29%,物价就应下降为原来的77.5%;又由于绿背纸币对金币升值40%,物价就应下降为原来的55.3%(因为0.775/1.4=0.553),即下降了44.7%(因为1-0.553=0.447)。这就是我根据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和恩格斯的有关资料,对美国1865年至1878年期间物价下跌了将近一半的分析。它同弗里德曼根据货币数量论作出的解释在理论上是对立的。
像这种计算的结果大体相同(其所以是大体,是因为我们的数据不完全相同),而理论完全对立的例子,还可以举一些。例如,弗里德曼说:“在1969—1979年期间,美国远为缓和得多的通货膨胀期间,货币量以每年平均率9%增长,而物价每年平均只增长7%。两个百分比的差,正好反映同期的平均生产增长率2.8%。”[21]其实,按照货币数量论的公式,与前两个百分比相适应的每年平均生产增长率应为1.8%,而不是2.8%。因为1.09/1.07-1=1.01869-1=0.01869。按照马克思的理论进行计算,结果也一样。这就是说,物价上涨7%,就意味着纸币的价格标准降为原来的0.9345,因为1/1.07=0.9345;在这条件下纸币增加量为9%,就意味着是产量增加1.8%所需要的,因为0.9345×1.09=1.018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