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对账和结账
登记账簿作为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之一,它包括记账、对账和结账三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工作环节。
一、对账
对账就是在有关经济业务入账以后,进行账簿记录的检查与核对。
在记账、过账、算账中难免有疏漏与错误出现,财产在保管中也难免有毁损与丢失。在结账前为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正确、完整与真实性,必须进行对账。对账的目的就是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
对账工作,一般在月末进行,即在记账之后、结账之前进行对账。若遇特殊情况,如有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前或发生非常事件后,应随时进行对账。
对账的内容和方法如下。
1.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账簿(总账、明细账、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记录与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进行核对,确定其时间、凭证号、内容、金额、记账方向等是否相符。
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账过程中进行。核对的重点是凭证所记载的业务内容、金额和分录是否与账簿中的记录一致。若发现差错,应重新对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进行复核,直到查出错误的原因为止,以保证账证相符。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在账证核对的基础上,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记录是否相符。其具体核对内容包括:
(1)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依据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总账与所属明细账核对;
(3)总账与序时账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账户,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账户之间的核对;
(4)明细账之间的核对,财会部门明细账与仓库保管部门明细账之间的核对。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在账账核对基础上,将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具体包括:
(1)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2)库存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库存现金实有数逐日核对;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的结存数量,应定期与库存实物核对;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应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二、结账
结账,就是把一定期间(月份、季度、年度)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结出各种账簿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各单位的经济活动是连续不断的,为了总结某一个会计期间(月份、季度、年度)的经济活动情况,考核财务成果,编制会计报表,必须在每一会计期间终了时,进行结账。
1.结账的程序
(1)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并保证其正确性;
(2)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本期应计的收入和应计的费用;
(3)结清损益类账户(期末清零),计算本期利润;
(4)结算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并结转下期。
2.结账的方法
(1)对不需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债权、债务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事项记录之下通栏划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如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将所有总账账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双红线。
(5)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要将其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