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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什么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财产物资有无短缺或盈余以及发生盈亏的原因,确定财产物资的实际结存数,并通过账项的调整达到账实相符,从而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物资管理。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未规定清查时间,而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进行的临时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的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和意义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各种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和往来款项的盘点和核对,确定其实存数,以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企业可以进行盘点清查的财产物资主要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还有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

企业由于一些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可能会造成财产物资的账存数与实存数不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管理方面。财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不准而发生品种或数量上的差错;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造成财产的短缺;因管理不善而出现财产的腐烂变质及毁损。

(2)客观方面。财产保管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或自然升溢;发生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常损失;凭证由于传递时出现的时间差造成的未达账项等。

(3)会计记录方面。会计人员在记账过程中由于个人的疏忽造成的漏记、重记和错记。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也是单位内部实施会计控制和监督的一种活动。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证进行核算时账实相符和会计资料真实可靠。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财产物资有无短缺或盈余以及发生盈亏的原因,确定财产物资的实际结存数,并通过账项的调整达到账实相符,从而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物资管理。

(2)充分挖掘潜力,加速资金周转。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财产物资的利用情况,发现其有无超储积压或储备不足以及不配套等现象,以便采取措施,对储备不足的设法补足,对呆滞积压和不配套的及时处理,充分挖掘财产物资潜力,提高资金利用率。

(3)强化财产管理经济责任制度,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发现财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诸如收发手续不健全、保管措施不得力、控制手续不严密等,以便采取对策加以改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4)完善财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促使保管人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技术,增强敬业精神,提高业务素质。

二、财产清查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财产清查可以分为有以下几种:

(一)按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分类

按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全部财产物资,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进行的全面彻底的盘点与核对。其特点是:清查范围大、投入人力多、耗费时间长。一般只在下述情况下实施全面清查:

(1)年终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前;

(2)企业更换主要负责人时;

(3)企业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

(4)企业改制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时;

(5)企业遭遇自然灾害时。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对企业部分重点物资或债权债务进行盘点和核对。其特点是清查范围小、专业性强、人力与时间的耗费较少。其清查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强、易发生损耗以及比较贵重的财产。实际工作中,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进行:

(1)材料、商品、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在年中进行的轮流盘点或重点清查;

(2)对贵重物资进行的经常性盘点;

(3)对库存现金于每日营业终了进行的实地盘点;

(4)企业与银行之间月末进行的账项核对;

(5)企业与有关单位进行的债权和债务查询等。

(二)按清查的时间分类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就是根据事先计划和制度安排的时间,对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一般是在月末、季末和年末结账时进行。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如年终决算前的清查,也可以是企业部分财产的清查,如月末结账前对现金、银行存款和一些贵重物资的清查,另外往来账项一年内应清查一或两次,防止债权丧失诉讼权。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未规定清查时间,而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进行的临时清查。不定期清查可以在下列情况发生时进行:

(1)更换财产物资经管人员(出纳员、仓库保管员)时;

(2)财产物资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损失时;

(3)单位发生合并、迁移、改制和改变隶属关系时;

(4)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会计检查时;

(5)按规定开展临时性清产核资工作时。

不定期清查可以根据企业自身需求进行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一)工作组织

企业在本单位行政人员领导下,专门成立由会计、技术、实物保管等人员组成的清查小组,具体负责企业财产清查工作。

(1)需要配备必要的清查人员,并且明确其责任和工作任务。

(2)需要制定明确的财产清查计划和过程,明确清查的具体对象、范围以及清查的工作进度。

(3)需要对财产清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解决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财产清查的质量和进度。

(4)需要在财产清查完成后,对清查的结果作出处理意见并提出建议的方案。

(二)物资及业务准备

在开展财产清查工作过程中,企业清查小组应当做好有关方面的物资及业务准备。

(1)企业会计部门应当把有关账项登记完整,做到正确的结账和对账,首先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2)准备好银行存款、银行借款和结算款项的对账资料,以便清查核对。

(3)提供各种度量衡器具和清查用的各种表册。

(4)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查的各项财产物资整理清楚,排放整齐,并且标注实物的名称、规格和结存数量等基本信息,以便清查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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