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原则
企业年金涉及的层面非常广泛,基金成立的目的又不仅仅是为了单纯的获利,因而在管理运营上不但要遵循投资的一般性原则,还要兼顾其特有特性,才能顺利地达成基金的投资目标。
1.安全性
企业年金的目的是保障广大退休员工退休后的晚年生活,因而基金财务上的健全程度就显得格外重要了。所谓安全性原则,就是指基金资产必须要保证一定数额的资产价值,尽量避免投资上的损失与风险,确保未来的支付能力。
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必须基于安全性原则,在从事投资行为时要非常谨慎地选取投资工具,并遵守风险分散与多元化投资的准则,如此才能回避风险达到资金积累的目的。
2.收益性
年金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各期企业年金的缴付金额和基金的投资收益。对于确定支付(DB)型来说,每期企业年金在缴付时,已经假定预期的投资回报率和退休后将能获取既定水平的金额。当预期回报率越高时,年金的预计成本就越低,每期的缴费额就会越小;对于确定缴费(DC)型来说,在缴费率一定的情况下,投资回报率越高,则将来获取的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根据世界银行养老保险的官员维它斯计算,在确定缴费计划中,如果缴费率为10%,工人缴费40年,期间实际工资每年增长2%,工人退休后存活20年,那么,企业和员工缴费形成的养老基金如果能够获取3%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则工人退休后养老金的替代率为33%,而如果实际投资收益率提高到5%,则养老金的替代率就可以达到60%。在西方国家的典型的养老保险计划中,大约有80%的收入来源于投资收益,而只有20%来源于企业与员工的缴费。因此,年金基金必须要积极运作,以达到预期的投资回报率。所谓收益性原则,就是指年金基金在进行投资运作时,应尽力提升其投资回报率,增加基金的资产规模。但高回报率的投资工具也常常伴随着高风险,故收益性和安全性经常会相互抵触,因而在考虑高回报率投资之前,应先确定可承受的安全性程度,在此前提下获取投资组合的最高回报率。
3.流动性
流动性原则是指资产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对于企业年金基金而言,由于其具有积累性与长期性,事先可预见将来的开支日期和金额,故对于临时性的现金需求并不大,仅需维持适当的流动性资产以应付日常开销和提前领取养老金等突发情况即可。
4.社会性
企业年金基金是以提高广大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为公众谋求福利为前提,而不是以追求基金最高利益为首要目的,兼之有规模巨大的特性,故在基金运作时必须考虑其所产生的结果是否符合广大公众的利益。
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但又具有某些特性上的冲突。要提高收益,则必然会增加高回报率、高风险率资产的投入,安全性和流动性便会增高而导致造成投资损失。重视安全性与流动性,投资策略过于保守,收益性自然就会表现较差。因此,在完成基金设立时的投资策略与目标时,必须在运营时结合专业人才的管理,才能掌握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动性三者的尺度,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又兼顾社会效应。
在我国,企业年金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在部分企业试行,经过多年的推行,截至到2000年底,我国参加该计划的职工人数为560万,企业年金基金滚存结余192亿元。就基金成长形态而言,尚属于成长形态,此阶段基金支出与积累的比率相当低,规模持续扩大,存续期间极长,故对流动性需求并不大,在不危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应以收益性为基金运用的主要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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