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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出口商品基本环节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保理业务中,出口保理商把出口商提供的“信用额度申请表”转交给进口保理商,要求其对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核定信用额度。目前的国际保理业务大多是公开型的。国际保理业务中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即出口商委托本国出口保理商,本国出口保理商再从进口国的保理商中选择进口保理商。《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是国际保理领域重要的国际惯例,由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制定,于1995年5月1日开始生效

模块2 国际保理业务

活动1:认识“国际保理”业务

江苏南京某公司向欧美地区出口化工产品,销售毛利率仅20%,因信用证费用高,境外进口商不愿意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而且要求赊销90天,企业举棋不定,非常为难。民生银行介入后,了解到虽然出口利润很低,但该产品每年可为企业增加1000多万美元的收入,而且这样的订单还接连不断,当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现有资金已不足以支持大量的备货出口。民生银行立即促成企业采用出口保理方式,以结算成本控制为企业拓展出很好的利润空间。

1.国际保理的含义与特点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时,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基于应收账款转让而共同提供的包括应收账款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风险担保以及保理预付款等服务内容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保理业务的主要特点是:

(1)对进出口商都有极大的优越性

一方面,国际保理业务有助于出口商安全收回汇款;加速资金流转,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加贸易机会;节省时间和费用;改善资产负债比例及转嫁汇率风险等。另一方面,国际保理业务也有利于进口商降低进口成本;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加速资金流转,增加营业利润。

(2)通过核定“信用额度申请”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国际保理业务中,出口保理商把出口商提供的“信用额度申请表”转交给进口保理商,要求其对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核定信用额度。在此基础上以确定保理业务的规模。凡是进口商资信条件和偿付能力允许限度内的业务可以接受,否则将被制止。这种做法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确保款项的收回。

(3)可以进行贸易融资

出口保理商可以根据出口商的要求和提供的发票等相关文件,为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无追索权的预付款,基本上解决了出口商的资金问题,而且手续简单便捷。

(4)提供百分之百的坏账担保

国际保理业务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如果出口商严格按照合同和保理协议履约,对于已核准的应收账款,保理商即向其提供100%的坏账担保。即使到时进口商无理拒付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款项无法收回时,保理商都会承担风险。但是,未核准的账款不在此范围内。

2.国际保理业务的基本当事人

国际保理业务涉及的当事人主要有四个:

(1)销售商(Seller)

销售商是指通过出具发票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叙作保理业务的一方。一般是卖方或出口商。

(2)债务人(Debtor)

债务人是对应收账款有付款责任的人,一般是买方或进口商。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一种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3)出口保理商(Export Factor)

出口保理商是指与出口商签订协议,对转让的应收账款叙做保理业务的一方,一般是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或公司。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是根据出口保理协议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

(4)进口保理商(Import Factor)

进口保理商是指按照保理协议,代收由出口保理商转让的应收账款,并有义务支付该项账款的一方。一般是进口商所在国的银行或公司。进口保理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是“相互保理”合同关系。

3.国际保理的类型

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交易习惯及法律法规的不同,各国办理国际保理业务的内容以及做法也各有不同。根据保理业务的性质、服务内容、付款条件、融资状况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我们可以将保理业务分为以下类型:

(1)根据保理商是否对出口商提供预付融资,分为融资保理(Financial Factoring)和到期保理(Maturity Factoring)

融资保理又叫预支保理,是一种预支应收账款业务。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进行清算。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

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的保理方式。

(2)根据保理商公开与否,也即销售货款是否直接付给保理商,分为公开型保理(Dis-closed Factoring)和隐蔽型保理(Undisclosed Factoring)

公开型保理是指出口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将保理商的参与通知进口商,并指示他们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目前的国际保理业务大多是公开型的。

隐蔽型保理是指保理商的参与是对外保密的,进口商并不知晓,货款仍由进口商直接付给出口商。这种保理方式往往是出口商为了避免让他人得知自己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的参与通知给买方,货款到期时仍由出口商出面催收,再向保理商偿还预付款。至于融资和有关费用的清算,则在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直接进行。

(3)根据保理商是否保留追索权,分为无追索权保理(Non-recourse factoring)和有追索权保理(Recourse Factoring)

在无追索权保理中,保理商根据出口商提供的名单进行资信调查,并为每个客户核定相应的信用额度,在已核定的信用额度内为出口商提供坏账担保。出口商在有关信用额度内的销售,因为已得到保理商的核准,所以保理商对这部分应收账款的收购没有追索权。由于债务人资信问题所造成的呆账、坏账损失均由保理商承担。国际保理业务大多是这类无追索权保理。

在有追索权保理中,保理商不负责审核买方资信,不确定信用额度,不提供坏账担保,只提供包括贸易融资在内的其他服务。如果因债务人清偿能力不足而形成呆账、坏账,保理商有权向出口商追索。

(4)根据保理运作机制是否涉及进出口两地的保理商,分为单保理(Single-Factor System)和双保理(Two-Factor System)

单保理是指仅涉及一方保理商的保理方式。如在直接进口保理方式中,出口商与进口保理商进行业务往来;而在直接出口保理方式中,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进行业务往来。

双保理是涉及买卖双方保理商的保理方式。国际保理业务中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即出口商委托本国出口保理商,本国出口保理商再从进口国的保理商中选择进口保理商。进出口国两个保理商之间签订代理协议,整个业务过程中,进出口双方只需与各自保理商进行往来。

(5)从国际贸易进出口的角度来划分,国际保理可分为进口保理(Import Factoring)和出口保理(Export Factoring)

进口保理指保理商为进口商利用赊销方式进口货物向出口商提供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等服务。出口保理指保理商为出口商的出口赊销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等服务。

4.国际保理对进出口商的益处

在实践中,国际保理业务为进出口商带来了诸多益处,见表7-3。

表7-3 国际保理对进出口商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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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际保理业务适用的国际规则

《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是国际保理领域重要的国际惯例,由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制定,于1995年5月1日开始生效。目前国内有12家商业银行参加了保理商联合会,在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时必须遵守该惯例及仲裁规则。

活动2:出口保理业务办理

浙江某外向型企业为了扩大出口,积极开拓北欧这一新市场,但是由于刚刚涉足该新市场,对于潜在的贸易对手不了解,对出口存在诸多顾虑。当地开户行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综合该企业的业务和资信评估,建议采用出口保理的结算方式,并提供进口商资信调查、账款回收、风险承担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后顾之忧。目前该企业已对许多国家的出口采用了此方式。据企业的一位发言人介绍,出口保理作为一种价廉高效的结算方式,帮助企业抓住了出口机遇,改善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减少了坏账,同时也节省了用于销售分户账管理、资信调查、账款回收等管理费用。该企业认识到,仅靠规模以及产品声誉不足以应付跨国贸易中的各种问题,而与银行和国内出口保理商的合作以及他们全球网络提供的服务构成了他们成功开发海外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出口保理业务的含义

出口保理是指银行作为出口保理商应出口商申请,提供进口商资信调查、应收账款催收、销售分类账管理、出口保理融资和进口商信用风险担保等部分或全部服务的过程。

2.出口保理服务内容

如果出口商以赊销(Open Account:O/A)、承兑交单(D/A)等方式销售货物,保理商可以为出口商提供以下服务:

(1)海外进口商的资信评估

作为出口保理商的银行可以利用银行系统或海外机构等优势和对进口商的资格进行调查与评估,规定授信额度。

(2)进口商信用风险担保

保理协议签订后,保理商会逐一审定进口商的账务并预先评估信用额度。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保理商还会根据进口商的资信变化和业务实际调整信用额度。凡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对没有任何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保理商可以提供最高达100%的买家信用风险担保。

(3)贸易融资

银行根据出单或交货金额,以预支的方式为出口商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加速出口商的资金周转。融资金额一般为发票金额的80%。

(4)应收账款的管理及催收

银行作为保理商,在出口商发货后,通过购买将出口商的应收账款转为自己的债权,并针对不同国家的不同客户分立账户,分户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和减少,协助出口商进行销售管理。对于到期的应收账款银行还会根据应收账款的逾期时间采取信函通知、打电话、上门催收甚至法律手段等方式进行催收,大大减轻了出口商的负担和风险。

3.业务流程

我国银行办理出口保理业务的流程如图7-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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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5 银行出口保理业务流程

①进出口商双方签订贸易合同并达成保理结算方式;

②出口商向本地保理商申请叙做保理业务,签订《出口保理协议》,通知进口商的名址,申请(进口商)的信用额度;

③国内出口保理商(银行)传递申请给进口保理商;

④进口保理商资信调查,初步核定信用额度,并通知出口保理商;

⑤出口保理商向出口商通知信用额度、提出报价;

⑥出口商向进口商发货出运并寄送正本单据(提单、发票、保险单、原产地证明等);

⑦出口商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出口保理商:发票等有关单据副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提交出口保理商;

⑧出口保理商将债权再转让给进口保理商:发票及单据的详细内容通过EDI-Factoring系统通知进口保理商;

⑨进口保理商在规定时间按商业惯例向进口商催收货款;

⑩进口商到期付款;

皕瑏瑡货款转交;

皕瑏瑢扣除预付款、服务费或贴息后,付余款并入账。

4.业务操作程序

(1)业务受理

出口商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见图7-6),并提交《进口商(应收账款债务人)基本情况表》和规定的其他材料;银行审核出口商资信状况和应收账款条件;完成出口商授信评级;并通知进口保理商出口商的信用风险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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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6 出口保理申请书

(2)初步信用评估

出口保理商根据债务人所在的不同国家和地区,选择合适的国外进口保理商;通过EDI-Factoring发送相关信息给进口保理商;要求其对进口商资信及市场行情进行调查。进口保理商根据EDI所提供的情况和资信调查结果,于第3个工作日回复出口保理商,通知其信用额度批准额、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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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7 买方信用额度评估申请表

(3)签订协议

①与出口商签订《出口保理服务协议》后,出口保理商向出口商报价,如进口商信用良好,进口保理商将为其核准信用额度。如出口商有融资需求,出口保理商付给出口商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的融资款。

②通过与出口商签订《出口保理代理协议》,出口保理商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进口保理商,由进口保理商向进口商收款并提供担保。如果进口商同意购买出口商的商品或服务,出口商开始供货,并将附有转让条款的发票寄送进口商,出口商将发票副本交出口保理商。

(4)应收账款转让

出口商在货物交付发运后,应及时向出口保理商提交《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和《应收账款转让清单》,同时提交相关应收账款债权证明文件。O/A项下提交单据(Documents)、进出口贸易合同副本(Sales Contract)、汇票(Bill of Exchange)、发票正本(Original Invoice)、运输单据副本(Transport documents)、债权转让通知书(Introductory Letter)。D/A项下提交单据:全套商业单据、进出口贸易合同副本、债权转让通知书。

(5)出口保理商审单和寄单

审核要点:①债权转让通知书是否与进口保理商的要求相符。②商业发票是否载有债权转让条款,转让债权的累计余额是否超过核准的授信担保额度;发票抬头、品名、付款条件及装运日期、付款到期日的计算是否准确。③货运单据是否为正本或正本复印件,已装运货物、装运期、运输方式、包装等是否符合进出口贸易合同要求。④进出口贸易合同是否真实合理,是否有禁止或限制债权转让条款;是否存在影响债权使用的条款;货物描述是否明确、交易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交货时间等有关规定。⑤应收账款是否符合条件。O/A方式下,由出口商直接向进口商寄单;D/A方式下,按进口保理商要求寄单。

(6)进口保理商付款

进口商于发票到期日向进口保理商付款,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出口保理商,如果进口商在发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进口保理商即先行付款,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如有)及费用,将余额付出口商。

活动3:国际保理业务风险防范

2008年1月甲国A公司拟与乙国B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合同,A公司遂委托甲国C银行作为保理商对B公司进行资信调查。后A公司在C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200万美元)内与B公司签约并开始发货,每批货发运后,即将发票副本转交给C银行,由C银行向B公司收取货款。

2009年4月,B公司突然停止按合同支付最近一次供货的货款共计100万美元,理由是货物质量不合格。由于C银行已将该批供货的部分货款预先支付给A公司,C银行遂要求A公司退还已垫付货款。本案中,A公司是否应当向C银行退还预付款?

国际保理业务主要涉及出口商、进口商和保理商三方当事人,因为进口商完全是凭着自身的信用表现来获得保理商对其债务的担保,所以风险集中在保理商和出口商身上。

1.保理商面临的风险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主要面临进口商信用风险和出口商信用风险等两方面风险。

(1)来自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买断出口商应收账款后便成为了货款债权人,同时也承担了原先由出口商承担的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风险。如果保理商从融资一开始对进口商的审查就缺乏客观性和全面性,高估了进口商的资信程度,对进口商履约情况做出错误判断;或者进口商提供了虚假的财务信息,伪造反映其还款能力的真实数据;或者保理商的事中监督不够得力,进口商的资信水平原来不错,但在履约过程中,由于进口的商品不适销对路、进口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突然变化等客观原因使得资信水平下降,无法继续履约等,上述种种因素都可能导致保理商蒙受巨额损失且难以得到补偿。

(2)来自出口商的风险

当保理商为出口商提供了融资服务,却出现了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而进口商拒付货款的情况,保理商同样可能会因为出口商破产而导致融资款的无法追偿。

2.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出口商则主要承担货物的质量风险。保理业务不同于信用证以单证相符为付款依据,而是在商品和合同相符的前提下保理商才承担付款责任。如果由于货物品质、数量、交货期等方面的纠纷而导致进口商不付款,保理商不承担付款的风险,故出口商应严格遵守合同。另外,进口商可能会联合保理商对出口商进行欺诈。尽管保理商对其授信额度要付100%的责任,但一旦进口商和保理商勾结,特别是出口商对刚接触的客户了解甚少时,如果保理商夸大进口商的信用度,又在没有融资的条件下,出口商容易造成财货两空的局面。当然,对我国来说,目前开展保理业务的多是一些金融机构,其营业场所和不动产是固定的,参与欺诈后难以逃脱,这种风险也就相对较少。

3.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防范对策

(1)做好对进出口商的资信调查

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资料显示,现在世界上有70%左右的公司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财务问题,而从前文对保理商的风险分析中更可以看到对进出口商进行资信调查的重要性。因此在国际保理业务的整个过程中,保理商要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对进出口商的综合经济情况和综合商业形象进行调查。其内容包括进出口商的工商注册情况、财务状况、公司结构、管理人员情况、历史重大交易额、法庭诉讼纪录以及专业信用评估机构对该公司的信用等级评估等。在对进出口商进行资信评价时,要注意把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结合,不仅要对其过去的资信状况作全面地了解和分析,也要根据其生产经营发展的变化趋势,对其未来的资信做出预测;不仅要对新发展的客户进行调查,对那些有过保理业务合作的进出口商也必须坚持信用调查。通过资信调查,保理商可以掌握进出口商的公司资料,从而可以确定与之交易的方式,达到减小交易风险的目的。

(2)选择合适的保理类型

如前所述,根据不同的标准,国际保理业务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对应于每一种保理类型,保理商面临的风险是有差异的。因此保理商要根据对进出口商的了解程度、客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选择恰当的保理方式。从国际保理业务运行实践看,双保理商保理模式明显优于单保理模式。双保理商保理模式是由进出口双方保理商共同参与完成的一项保理业务,在该模式下,出口保理商将该出口债权转让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在其核准的信用销售额度内无追索权地接受该债权转让,并负责对进口商催收货款、承担进口商到期不付款的风险。这样出口保理商可以依赖进口保理商对债务人核准的信用额度来弥补业务风险,从而达到了转移、分散风险的目的。同时,保理商在不敢确认进口商的资信水平时,可优先采用有追索权的保理方式。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尽管债权转让给了保理商,但信用风险仍由卖方承担。不管买方因何种原因不能支付,包括买方破产的情况,保理商对卖方都有追索权。可见,在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方式下保理商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可以说保理商选择了恰当的保理方式,也就选择了相对小的风险。

(3)签订好保理协议

国际保理通过保理协议来表现其法律关系的实质——债权让与。保理协议明确了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间接影响着销售合同,关系到保理商能否取得无瑕疵的应收账款所有权。

项目知识要点回顾

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是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证明。当申请人未能履行其所承诺的义务时,银行负有向受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它实质是银行有条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契约文件。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包括:保函当事人及其权利和义务、保函的种类、基础合同、担保金额、保函的编号和开立日期、有效期限等。银行保函的基本当事人有申请人、受益人、担保人、通知行、保兑行和反担保人。银行保函的种类比较丰富,包括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或质量保函、延期付款保函、透支保函、借款保函等。

银行开立保函的基本流程是:①申请人与受益人签订基础合同;②申请人和当地银行签订赔偿担保合同,申请开立保函;③担保行将保函通知通知行或指示行开立反担保函给转开行,以此委托转开行转开保函;④转开行向本地受益人开立保函。

银行保函是担保银行的或有负债,对开立银行来说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常见的风险有申请人违约的风险、受益人不合理的索赔风险、反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代理行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因此银行在受理保函业务时应持慎重态度,对保函业务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

国际保理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承兑交单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时,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基于应收账款转让而共同提供的包括应收账款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风险担保以及保理预付款等服务内容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基本当事人主要有销售商、债务人、出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根据保理业务的性质、服务内容、付款条件、融资状况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可以分为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无追索权保理和有追索权保理、单保理和双保理、进口保理和出口保理等五大类。银行办理保理业务流程包括四个阶段:受理和初步信用评估,核准正式额度,单据处理和债权转让,收款还款。

在实务操作方面,学生要熟悉银行保函和国际保理的基本流程,能够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技能训练

一、动动脑

1.银行保函有哪些当事人?

2.银行保函的种类有哪些?

3.银行保函业务存在着哪些风险?银行应该如何规避?4.国际保理的基本当事人有哪些?

5.简述国际保理的业务程序。

二、动动手

1.将下面的保函译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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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所学知识,对下列的案例进行分析。

经营日用纺织品的英国A公司主要从我国、土耳其、葡萄牙、西班牙和埃及进口有关商品。几年前,当该公司首次从我国进口商品时,采用的是信用证结算方式。最初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对初次合作的双方是有利的,但随着进口量的增长,他们越来越感到这种方式的繁琐和不灵活,而且必须向开证行提供足够的抵押。为了继续保持业务增长,该公司开始谋求至少60天的赊销付款方式。虽然他们与我国出口商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考虑到这种方式下的收汇风险过大,因此我国供货商没有同意这一条件。之后,该公司转向国内保理商B公司寻求解决方案。英国的进口保理商为该公司核定了一定的信用额度,并通过中国银行通知了我国出口商。通过保理机制,进口商得到了赊销的优惠付款条件,而出口商也得到了100%的风险保障以及发票金额80%的贸易融资。目前,A公司已将保理业务推广到了5家中国的供货商以及土耳其的出口商。

结合国际保理业务知识分析进出口商应如何利用国际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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