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一个有趣特点是,人们似乎能长时间地、生动地记住某一些事件,尤其是当这些事件非常特殊,或者能引起很多情绪时。这一现象的两个不同方面分别是闪光灯记忆和回忆高峰。
1963年,约翰· 肯尼迪遇刺。1997年,戴安娜王妃逝世。2001年,纽约世贸大厦被摧毁。对于亲历过这些事件的人们而言,这些事是非常难忘的。对这类事件的记忆即便历经很长的时间也难以抹去。许多人都记得当初听到这些新闻时自己在什么地方,和什么人在一起。这就是所谓的“闪光灯记忆”。在这种情绪非常激动的情形下,人们的记忆表现通常较好。正如莎士比亚在《亨利五世》中提到阿金库尔战役时所写的那样:“老年人记性不好,可是他即使忘记了一切,也会分外清楚地记得在那一天里他干下的英雄事迹。”
与此不同的是,回忆高峰出现在人们生命的后半途,当他们回想过往经历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对人生不同阶段的记忆并不平均,人们记得最多的是发生在青春期和成年早期之间的事情。作家、律师约翰· 莫蒂默就很准确地概括了这一点:“在那遥远的过去,我在失明的父亲面前以独角戏形式表演《哈姆雷特》,我跟自己决斗,喝下毒酒……这些情景就像发生在昨天那般清晰。在雾霭迷蒙的记忆中,丢失的反倒是仅仅十年前发生的事情。”专家们认为,回忆高峰的出现是由于人生早期发生的许多事件尤其重要:其中许多事件往往伴随着大量的情感(因此可能也与“闪光灯记忆”有关),比如遇见伴侣、结婚、成为父母亲;还有一些事件则具有另外的重要意义,比如大学毕业、开始工作,或作为背包客环游世界等等。
闪光灯记忆和回忆高峰都是较有争议的研究领域。就闪光灯记忆而言,有学者质疑说,对于戴安娜王妃之死这类事件的记忆,我们需要考察语义记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干扰了情景记忆。尽管我们感到自己记住了丰富的情景细节,但事实上这些细节可能是事后推断出来的(可参见第二章中关于语义记忆和情景记忆可能的相互作用的简要探讨,以及第一章中关于“自上而下”强加的影响会如何令记忆发生改变的阐述)。尽管如此,这两个课题均在记忆文献中占有相当大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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