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二:财税治理的根本在于主权
主权问题,即谁是财税治理的真正主人。这是一切财税治理的根本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着财税治理体系的根本方向,关系着财税治理的整体质量与水平,更关系着财税治理的原动力大小。财税治理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这意味着,“全社会”和“每个人”是同一个所指。因为国家和政府本没有什么意志,它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每个民众个人意志的集合与汇总。一个财税治理体系只有能够全面体现和反映每个民众的个人意志的时候,它才是合法的、优良的,才是广大民众所需要的。或者说,如果财税治理体系的根本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一切所谓的财税治理,都谈不上什么质量,也谈不上什么效率,更谈不上什么现代。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圆满的解决,只是纠缠于所征之税的高与低,就等于背离和悬置财税治理的本质问题,就等于有意躲避人类财税治理的大道呼唤。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途径就是民主,就是要通过民主解决政治权力(包括财税权力)的合法性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征税、用税的主体与资格问题。
陕甘宁边区民主财税实践的价值与意义就在于,它用事实击败了国民党实行“一党专制”,压制民主的所有谎言,在一个贫穷而荒凉的边远地区,实现了民主,给全国人民树立了一个典型和榜样,也因此用民主最大地动员起了陕甘宁边区广大民众的潜能,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为中华民族的救亡图存事业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特别是在政权建设上探索出的“三三制”经验,将永彪史册,永放光芒。实践也证明,只有通过民主,才能最大地汇总广大民众的意志,体现广大民众的意志,使广大民众对各种法律,包括财税法意志的遵从成为对自己意志的遵从,进而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由,从灵魂深处焕发主人翁意识和首创精神。也只有民主,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广大民众纳税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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