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日:7月12日(星期四)
7月12日,全体制宪会议代表围绕联邦议会的席位分配问题,继续唇枪舌剑,互相诘问答辩,攻防进退。首先由古文诺·莫里斯先生提议,在授权议会根据财富与居民人数调整各邦席位分配的分句之后,增加一项“附则:征税应与各邦席位成正比”。
对此,巴勒斯先生在肯定莫里斯动议是公平的前提下继续坚持自己先前的观点,认为席位分配应该根据全体居民人数,包括全部黑人。
梅森先生也承认这项动议的公平性,但他担心增加这条动议会使议会陷入困窘。因为“这个‘附则’可能会驱使议会采取强行征税的方案”。
莫里斯回应道:承认他的动议的确可能引起一些反对。但是,如果仅限于征收直接税,就可以打消这些反对意见。同时承认,对出口、进口、消费征收的间接税,这条规则就不适用。因为他相信,“在整个联邦范围以内,进口税和消费品税大体接近平等”。
平克尼将军发言说:他“喜欢这个主意”。认为:“这条原则非常公平,不会引起反对。”但他却提出了一个可能阻碍这个原则实行的问题。因为这一动议实施的前提是各邦人口的确切数,如果这个障碍不排除,就可能使这个原则动议流产。因此,“人口普查规则必须现在就固定下来,用宪法强化,必须执行。”同时提醒与会代表们,警惕莫里斯昨日的发言。因为昨天莫里斯反对把黑人纳入普查人口,今天又对出口征税提出意见。因此,就对莫里斯动议的动机和出发点提出了异议。这是因为,莫里斯来自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一年的出口值已经达到60万英镑,而这些产值绝大部分是南卡罗来纳州黑人的劳动成果。如果这个动议通过将意味着,不应对南卡罗来纳州的出口征税。所以莫里斯才希望在宪法里增加一个分句:“限制对出口征税。”
接着,威尔逊先生发言指出:同意这项原则,但补充说:“只是看不出来,如何才能执行,除非只限于直接税。”
听了大家的意见,莫里斯建议将他的动议修改一下,在“税”前加上“直接”二字。
最后大会一致通过,将莫里斯动议修改为:“但是,直接税应该永远与各邦的席位成比例分配。”
但是,戴维先生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这个动议是要剥夺南部各邦因黑人而分配的一切席位。因此提出,若不把黑人至少按五分之三计算,北卡罗来纳州绝不会按任何其他条件加入联邦。并激烈地指出:“如果东部各邦的意思就是如此,那么,会议到此就可以结束了。”
约翰逊博士立即指出:财富和人口,是席位分配的真实的、公平的原则;不过,他想应该把两个原则结合成一条决议:人口是测量财富的最佳尺度。因此提出:应该把人口数字确立为原则。而所有其他的表述,包括黑人与白人同等计算,都应该放到计算办法里去。同时建议设立一个委员会,让其讨论以后提出报告。
针对约翰逊博士的发言,莫里斯针锋相对地指出:“他到这里来,是想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公益形成一项社会契约。他愿意与所有的邦一起来把这件事情做好。他希望也相信大家都能加入这样一项社会契约。”“他坚信,宾夕法尼亚州人民决不会同意黑人参与席位分配。”
此时,平克尼将军指出,一个政府既然是为保护固定资产而建立的,就不能把奴隶体现的固定资产置于危险之中。因此,大会决定推迟讨论11人委员会报告的第一个分句。
这时,艾尔斯沃斯先生建议,在那个分句后面加上以下措辞:“为支持联邦政府,通过征收直接税而上交财政贡献的原则,按各邦白人居民数字,加所有其他各类人的五分之三计算,直到议会设计出并采纳某种更能精确测量财富的原则为止。”
伦道夫先生不满意这个动议,因为他担心这会回到一种危险中去——议会的灵机妙算,会回避、曲解、滥用这条规则,把议会第一次开会时的权力分配缩短,使之永久化。建议用下列措辞替代艾尔斯沃斯先生的动议:“由于各邦的相对情形会发生变化,每隔一段时间,需要对席位分配加以调整,为落实调整规则,在联邦总体会议第一次开会后两年内,展开人口普查,此后每隔一年普查一次,按照联邦议会1783年4月18日决议所推荐的比例(黑人按五分之三计算)和方法,对全体居民加以清点,联邦议会据此在对各邦席位分配以内作出相应安排。”并强调,把奴隶按比例包括在席位以内,这一点要有明确保障。听了伦道夫先生的动议,艾尔斯沃斯先生表示收回自己刚才的动议,对伦道夫先生的动议表示附议。
威尔逊先生提议将最后一句改为:“但是,席位分配应该永远与直接税成比例,而直接税则需根据各邦相对情形每隔一段时间做些调整,为落实直接税的调整办法,特此决定,在联邦议会第一次开会后两年内,展开人口普查,此后每隔一年普查一次,清点联邦的全体居民,具体办法,依据联邦议会1783年4月18日决议中建议的比例;联邦议会据此对直接税的比例作出相应调整。”
金先生则指出,这一表述仍然有两个不足:一是就目前情况看,用人口数字测量各邦相对财富,依然是一个不确定的指数(Index)。二是即使人口数字目前是一个公平的指数,也不能就此假定永远如此。因为“他实在不愿意让共和国内的一部分人忍受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待遇。如果上述联系不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那它也不可能长期维持”。
平克尼将军建议将普查时间距离从“2年”改为“6年”。最后,大会表决:赞成的5个邦,反对的4个邦,代表赞成反对各半数的1个邦。另外,还有人提议把黑人纳入周期性人口普查,每隔20年举行一次。结果有3个邦赞成,7个邦反对。有人提议每隔10年举行一次,结果有8个邦赞成,2个邦反对。平柯尼将军提议把黑人与白人一体计算,不按五分之三计算,结果仅有2个邦赞成,8个邦反对。
当日会议结束时,代表们对经过威尔逊修订的伦道夫先生主张的全文进行表决,结果是:6个邦赞成,2个邦反对,2个邦代表赞成与反对数各半。
至此,“税辩”第一日围绕联邦议会的席位分配问题展开的税收问题交锋暂告一个段落。焦点看似集中在人口普查问题上,实际涉及的是一个人权资格问题,是一个联邦与各邦之间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分配的根据与根本问题。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各邦在各自的邦利益与联邦整体利益之间进退与取舍的智慧,可以洞见代表们心中始终高扬的公平精神以及对利益的理性执著。第一日的最大成果就是通过了伦道夫先生的主张,初步达成比较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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