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账簿的基本内容和登记规则
一、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
根据各种账簿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不同,账簿格式可以多种多样,但各种主要账簿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1)封面。列明账簿名称和记账单位名称。
(2)扉页。填列账簿启用日期、页数、册次、账簿经管人员一览表、接交记录、账户目录等。扉页中的账簿启用及接交表格式如表5-8所示。
表5-8 账簿启用及经管人员一览表
账户目录的格式与内容如表5-9所示。
表5-9 账户目录(科目索引)
账户目录是由记账人员在账簿中开设账页户头后,按顺序将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数进行登记,以便于查阅账簿中登记的内容。如果是活页账簿,在账簿启用时因暂时无法确定页数,可先将账户名称填写好,待年终装订归档时,再填写页数。
(3)账页。账页的格式,因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不同,可有不同格式,但基本内容包括:
①账户的名称(总账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
②登账日期栏;
③凭证种类和号数栏;
④摘要栏(记录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
⑤金额栏(记录经济业务的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
⑥总页次和分户页次。
二、账簿登记的规则
账簿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不同,其结构和登记方法也不完全相同。但在登记不同账簿时都应遵循以下的规则。
(1)必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登记。单位每天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都要记账,记账的依据是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
(2)记账必须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不允许用铅笔或圆珠笔记账。这是因为各种账簿归档保管年限长,国家规定一般都在15年以上,因此要求账簿记录保持清晰、耐久,以便长期查核使用,防止涂改。
(3)记账时应按账户页次顺序逐页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时,应在空行、空页处用红色墨水画对角线注销,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章。
(4)记账除结账、改错、冲销账簿记录等会计制度规定的情况外,不能用红色墨水。因为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红字表示对蓝字的冲销或表示负数。
(5)记账时,每一笔账都要记明日期、凭证号数、摘要和金额。记账后,要在记账凭证上注明所记账簿的页码,或画“√”,表示已经登记入账,以避免重记、漏记。
(6)记账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都要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涂改或用药水消除字迹。
(7)凡需结转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的字样,以表明其余额的方向。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该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上用“0”表示,以防舞弊。库存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8)各账户在一张账页记满时,要在该账页的最末一行加计发生额合计数和结出余额,并在该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字样,然后,再把这个发生额合计数和余额填列下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以保证账簿记录的连续性。“过次页”、“承前页”可以用购买的会计通用章用红色印泥加盖,这样更美观。
(9)订本式的账簿都编有账页的顺序号,不得任意撕毁。活页式账簿也不得随便抽换账页,平时应编分页页码。
(10)记账时书写文字和数码字要符合规范。不要写怪体字、错别字,不要潦草。字的高度一般应占账簿格距的1/2,这样既留有改错的空间,又保持了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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