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我国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多头管理,分条控制的问题,借鉴国外经验,组建专门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垂直领导。该机构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相对集中的管理,代表政府投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在成立项目管理局的基础上,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它是一种临时性的组织,一旦项目完成,即告解散。
7.4.2 成立专门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局
针对我国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多头管理,分条控制的问题,借鉴国外经验,组建专门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垂直领导。该机构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相对集中的管理,代表政府投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该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执行政府执行项目建设阶段的具体管理工作,不设经营性实体,不附设事业性部门,以防止影响其公正裁判的身份。该机构的具体职责是:参与或主持编制政府投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或主持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根据投资项目计划,组织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编制项目预算,并分别报有关部门审批,负责项目的施工报建、招投标、委托监理、签订合同、质监登记、安监登记等施工准备工作,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细条和监管,负责编制项目竣工决策并送审,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手续。
在成立项目管理局的基础上,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它是一种临时性的组织,一旦项目完成,即告解散。它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推广人员和其他人员构成,具有不同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划分。项目团队的使命就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共同努力、协调一致地完成组织的目标。项目经理是核心人物,其职责就是保证项目在预算约束范围内按时优质地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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