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背景下,人类一直处在世界的中心。在十七世纪“科学革命”的普遍语境下,随着天文学上的变革、显微镜下种种新事物的出现、关于多世界的猜想,以及大宇宙与小宇宙类比的崩溃,人类似乎面临着被驱逐出中心地位的处境。然而布鲁克(John Brooke)认为情况恰好相反。针对约翰·雷所谓的“如今有智慧的人(对人类中心论)不以为然”,他指出,约翰·雷的自然神学本身就可被视为一种人类中心论;但与此同时他意识到,这只是“某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论(Brooke,2000:199-213)。下文将进一步阐释约翰·雷的动物学思想,并分析他与通常所谓的人类中心论者之间的区别。
3.1 人与其他生物的平等关系
在约翰·雷的动物学中,人类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尽管他并未反对奥维德和西塞罗所宣扬的人类得天独厚的特殊性,但是他指出“我所要考察的并不单是人类高于其他动物的特权,而是自然一视同仁地给予人类与其他动物的部分中体现出的天赋与长处”。他认为,神的高超技艺表现在让同一种事物发挥多种用处,也可以用不同方式来达到同一效果。一个能制造出多种机巧之物的设计师,无疑比只制造一种产品的设计师更为高明。因此神造了人,还造出各种似乎“不那么完美”的事物,乃至在人类看来有毒、有害之物。按照一些人的看法,神既然是全能的,就应该只造出“最完美”的事物。对此约翰·雷的解释是:
(1)神在一切完美性上都是无限的,他不可能做出“极尽所能”(ad extremum virium)的行为,除非他能制造出一种无限的生物,也就是另一个神。这是自相矛盾的。神制造出的一切事物都必定离无限完美有一定差距。如果他愿意,他可以继续不断地进行修正和补充。
(2)低等生物相对于其所处序列与等级并不缺乏完美的品质。这些品质对它们的天性与生存状态,以及居住场所与生活方式来说是必要的,或者说是相符的。
(3)不同阶层和等级的动物之间互惠互利;大多数动物都有益于人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切动物对人类都是有用的。
(4)神制造出若干不同阶层与等级的动物,在每一等级下,又有许多不同的种类。这是为了彰显和展示他无限的力量与智慧。
(5)我并不认为他在制造所有生物时,除了造福人类之外别无其他目的。他也是为了让生物本身分有自他流溢出的善,让它们品味自己的生活。(Ray,1717:367)
在此,他提到“阶层”与“等级”秩序问题。这种“存在之链”的观念,自亚里士多德时代到文艺复兴早期一直是人们理解自然秩序的基本框架。这种观念也隐含着新柏拉图主义所谓的“流溢说”。按照这种阐述,“存在之链”的不同等级并不意味着绝对的高级与低级、完美与不完美。一切生物都分有自神流溢出的善,相对于它们各自在存在之链上所处的位置是完美的。处于不同位置的生物之间又构成一种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关系(这正是后来备受现代生态学家推崇的生物圈理念)。在神的造物中,人只占据整个链条中的一环。众生因同出于造物主之手,都“分有自神流溢而出的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宇宙万物都是平等的,有“品味生活”的权利(Ray,1717:366)。神的目的超出人类的理解力范围之外。神制造其他事物并不完全是为了人,生物的存在有其自身内在的价值。在谈到神的恩宠时,他多处提到神对动物的关注。世界不单对人来说是充满关怀的,对动物本身也是如此。
在《造物中展现出的神的智慧》中,针对笛卡尔有关“动物只是一种机器”的说法,约翰·雷明确指出:“我宁愿认为动物具有一种程度较低的理性,而不是把它们视为单纯的机器。”他举例说明很多动物表现出复杂的判断和选择行为,例如英国民众非常熟悉的“狗”:“正如我们通常看到的,狗在主人前面跑,每到岔路口,它们就会停下来,直到看清主人选择了哪个方向;当它们捕获一只猎物时,由于害怕主人会将猎物拿走,它们会跑开去,将猎物掩藏起来,随后再回去取。”此外还有:“如何解释为什么一条狗在试图跳上桌子时,如果它认为桌子太高,很难一下子跳上去,而桌子边上碰巧摆着一把椅子,它就会先跳上椅子,然后从椅子上往桌上跳?”这些现象都很难解释为单纯的机器所为,因为“如果说它是一台机器或者是一架钟表,而这种行动只是由弹簧的伸缩所引起,那么就很难想象出有什么理由来说明,为什么弹簧被设置好之后,不会直接带动机器朝向目标物运行而无论桌子是高还是矮?”(Ray,1717:55)动物采取一种迂回的路线,逐步靠近目标物,而不是直接朝向最终目的点,这种明显具有意向性与选择性的行为,只能说明动物也具备某些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
接着,他从人类与生俱来的怜悯心出发来进一步举证:“如果兽类真的是自动装置或者机器,它们将会没有快乐或痛苦的意识或知觉,这样一来,将任何行为加诸于它们都不残忍;这不符合它们在受到殴打或折磨时痛苦的叫声,也不符合人类的常识——所有人都本能地怜悯动物,因为我们认识到动物和我们一样,也有伤心和痛苦的情绪和感受。”(Ray,1717:56)另外一条论据来自《圣经·箴言》:“义人顾惜他牲畜的命,恶人的怜悯也是残忍。”如果动物只是机器,人类对待它们的行为也就无所谓残忍不残忍。约翰·雷得出结论说,动物和我们一样具有感觉器官,因此它们非常有可能也像我们一样具有感觉和知觉能力。
3.2 “猎人”对动物的养护之责
不容忽视,约翰·雷的动物学著作中也包含一些颇具时代特色、与现代生物学形成极大反差的内容。《鸟类志》除了鸟类外形、叫声、习性等方面的介绍外,还特意增补了关于鸟类“肉质”以及特定鸟类捕捉方法的叙述。在序言中,约翰·雷谈到食用鸟肉的问题:
……我们只从总体上指出:①就陆禽而言,肉食性的鸟类中没有哪种鸟的肉是可口的,无论是根本不吃蔬菜的“贪鸟”(Rapacious kind),还是既吃肉类也吃水果或种子的杂食性鸦类(Crow-kind)。②仅以昆虫为食的鸟类,例如啄木鸟和燕子,也不是合适的美食。至于据说味道不错的那些喙部柔软的小鸟,虽然既吃昆虫也吃水果、浆果一类,但是其中吃水果长大的鸟味道是最好的,例如无花果收获季(Fig-time)的小鸣禽(Beccafigo)(注:一种小候鸟,在意大利被视为美食。)。③仅以谷物和种子为食,或(如果有的话)以水果或种子以及昆虫为食的鸟类,例如家禽类,是肉质最美的。④在水鸟中,那些仅以鱼类为食,或主要以鱼类为食的鸟类肉质都不可口;然而其中有些种类的幼鸟味道却很好,……尽管我恐怕这不是十分健康。此外,所有的水鸟都仅以昆虫为食,但是据说肉质可口,且适合出现在餐桌上:其中最美味的是泥吸鸟(Mudsucker),它们具有长长的喙,可以扎入土中,吸收泥土或软泥中丰富的汁液,因此营养极好。(Willughby,1678:52)
在关于特定鸟类的条目中,也时常包括对此种鸟肉质的介绍。不仅如此,其中还以大量篇幅记载了抓鸟的办法,包括不同的器械与工具介绍,例如“网子、触发捕捉器、陷阱、圈套、猎枪和弓弩、粘鸟胶、诱饵”,以及猎鹰和猎狗等等。约翰·雷不仅详细描写了制造和使用各种器具的方法,而且用一个章节叙述了如何选择并驯养合格的猎狗,并在后文中专门补充“捕鸟艺术”以及“猎鹰训练术概述”,进一步详细介绍了猎鹰的养护和管理、常见疾病及治疗方法等。
与此同时,他也收入了捕猎的相关条例。第一卷第9章“禽类养护相关法令节略”中指出:“为避免任何人由于未经合法许可,或在禁止时间内猎捕野禽、或采用违禁器械、或损毁鸟蛋,因无知而招致法律的制裁,我认为有必要增补一篇与禽类养护相关的法令节略,这些法令是我那位可敬的友人沃尔特·阿西摩尔先生(Mr.Walter Ashmore)收集起来寄给我的。”他详细地列出具体的惩罚规则,并且指出,即便苍鹰之类掠食家禽的“害鸟”也在保护之列:“所有人不得取走隼、苍鹰、猎鹰或天鹅窝里的鸟蛋,违者判处一年零一天的监禁,并按国王的旨意交出一笔罚款,罚款由国王和违禁行为发生的场地所有者分得。”(Willughby,1678:52-53)这部分内容使得《鸟类志》极其近似于一部百科全书,因此也迥然不同于现代生物学著作。然而这正是约翰·雷的动物学研究中独具特色的一点。必须看到,约翰·雷的博物学并非超离于他的时代之上,而恰恰展现出当时真实的生活图景。
依据传统的基督教信仰,大地上的生物都是上帝赐给人类的,人类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直到十七世纪之初,人们对野生动物的态度多少与之前一千多年完全一样。因此,很多现代人倾向于指责和摒弃这种观点,以及在这种观点主宰之下大肆进行的狩猎活动。然而早期狩猎行为只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所需。而且人类早期的动物学知识绝大部分来自狩猎者的观察经验。约翰·雷就提到,有些兽类,例如土拨鼠或者说高山鼠(Mus Alpinus),秋季会像兔子一样用爪子刨洞,洞里铺上干草或麦秆,然后钻进这个温暖舒适的小巢里闭门不出。这时它们还胖乎乎的,到次年春季再露面时,就会变得瘦巴巴的。“猎人们在捕猎时都曾碰到过这种情况。”(Ray,1717:292)不仅博物学的发展极大归功于狩猎活动,甚至狩猎知识本身也是博物学的一部分。
在早期的博物学家眼中,人类与动物不再是简单的捕食与被捕食、利用与被利用关系;作为大自然体系中的一员,人类应当了解动物,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制度去保护它们。事实上在科技革新引发工业革命之前,动物与人类始终处于一种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关系。然而从约翰·雷的描述中,引发现代环境危机的大肆捕杀现象已初见端倪。在罗马逗留的几个月中,约翰·雷与斯基庞一同目睹了市场上捕杀鸟类的场景。这使约翰·雷深感不安,他在给威路比的信中提到,那里有“各种各样的野生禽类,……从没在哪见过比那里更多的小型鸟类”,然而他感觉“过不了多久人们就会把这里的各种鸟类全部消灭,他们连最小、最无辜的鸟类,比如红胸知更鸟、朱雀、北美山雀、鹡鸰、鹪鹩都不放过”。(Ray,1717:292)约翰·雷的动物学著作中有关驯鹰狩猎的论述,为现代人提供了一份完整的文献资料。放鹰狩猎至今依然是一项令人着迷的活动,在某些地区大有复兴的趋势。“由于如今这项运动正在复兴,放鹰爱好者们大可以参阅威路比的《鸟类志》。”(Ray,1717:292)重读早期动物学著作,不单能给人提供实践上的指导,更重要的是,品味博物学家对动物特有的情感,对于反思现代性危机、重新找回人与自然之间的密切联系,也将起到启发作用。
3.3 人有认识动物的义务
在这种平等、依赖的关系之外,人类还负有认识与了解动物的义务。约翰·雷承认,动物能为人所用:“确切无疑,那些被交到我们手上的事物,本身就具有一种附属性的用处。我们只是凭借理性认识到事物自身运行中体现出的作用与好处,而将其归功于人类的智慧。”(Ray,1717:161)有神论者之所以认定神创造事物是为了人的利益,正是因为发现“物质非常适于用来制造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并且非常适于用来开发和锻炼一种有智慧的、积极主动的生命体潜藏的才智与勤劳”;因为“有一种生物,他有能力巧妙地利用物质,并借助物质去统领和驯服一切低等生物,但是如果没有物质的帮助,他就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而且比其他生物更易于受到伤害”;同时也因为“全能的创造者必然很清楚人类应当(以及有可能)如何去利用各种物质”。也就是说,人类利用万物,既是出于生存和生活的必需,也是为了“开发和锻炼”神赋予人的“潜藏的才智与勤劳”。
然而,最后他又补充了一句:“神创造万物虽然对人有用,但并不仅是为了对人类有用。”(Ray,1717:161)人类能认识到事物中的用处,是出于神意的巧妙安排。因此人类观察和研究自然事物不单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背后还有更为重要的目的,即尽到赞美神的职责。万物不单是为了实用的目的而造,还可以让人从中体会到神的意图。约翰·雷引用《圣经·诗篇》,指出从宏大的天体,到微不足道的草木与昆虫,都“受命去赞美神”。日月星辰是无意识、无生命的事物,野兽“虽然具备了一定程度的意识和知觉,但缺乏理性和理解力,根本不知道事物的本原,也茫然不觉自身以及其他造物的创作者”。当诗篇作者召唤日月星宿,狂风暴雨,大小山丘,果木和香树,野兽和一切牲畜以及昆虫与飞鸟等去赞美耶和华时,那些事物“自身无法行动;只有人类能受命考察这些食物,观察并留意其中耐人寻味的结构、目的与用途,并赞美神性智慧,及其中体现出的其他属性。……有闲暇、有机会、也有能力去沉思并考察任何此类事物的人,如果不这样做,就无异于剥夺了神的部分荣耀”(Ray,1717:179)。
一切动物,无论大小尊卑,都体现了造物之巧妙,值得人们用毕生的精力、乃至用许多个世代的时间去研究。“人类之子”不应当认为神创造的任何事物不值得自己去认识。“这种想法是狂妄自大或者愚蠢无知的。最卑微的昆虫身体结构中体现出的技艺和技能,远比你们所能估测或理解到的更为高深。”(Ray,1717:180)他引用“十分尊敬的已故切斯特主教”(即威尔金斯)的说法,表明最微小的生物中蕴藏着最高超、最耐人寻味的技巧和智慧:“但凡自然之物,放在显微镜下,构造必定显得格外精巧,而且具备我们所能想象到的一切优美雅致。最微小的植物种子有着无可模仿的精细,而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动物头部的组成部分,抑或一只小苍蝇的眼睛;在最小的生物,例如虱子抑或小蜘蛛的身体构造中体现出的那种精确、秩序与对称感,是任何人在未曾见到它们之前都无法设想的。”(Ray,1717:58)显微镜下的神奇景观使约翰·雷感受到,人们通常不屑一顾的低等生物身上,有着令人着迷的形态结构。正如他在昆虫研究中所指出的那样,这些生物有着无穷的多样性,他个人所能观察到的只是其中极少的一部分。他声称“学者们应该受到些许指责,因为世界上有如此多种类的动物,人们连它们的外形都不曾留意或记载,更不用说观察它们的生殖方式、食性、生活习性,以及用途”(Ray,1717:177-178)。他进一步指出:“如果一个人把所有时间都用来观察一只蜜蜂的天性与行为,没有人会因此责备他或认为他的研究主题过于狭隘。我们不要将任何事物视为卑微的或是无足轻重、不值一提的;因为这样做就是折损造物主的智慧与技艺,并且承认我们自己不配拥有他赋予我们的那些知识与理解力。”(Ray,1717:181)人类研究自然事物,凭借理性发现“事物自身运行中体现出的作用与好处”并巧妙地利用物质,由此实现万物本身赞颂神的意图,也充分发挥神赐的禀赋,尽到人自身赞颂神的职责。人和自然界中其他造物在一种相互依赖和交流的关系中共同达到赞美神的目的。在这个意义上,约翰·雷的自然神学超越了通常的人类中心,上升到一种更大的伦理圈。
布鲁克引用安东尼·奥赫尔(Anthony O’hear)的话说:“尽管人类中心可能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但是我们的美学体验会揭示出世界的内在本质,通过使科学客观化、去中心化来弥补我们与世界之间的裂痕。”在约翰·雷的时代,这种裂痕并不像今天这么明显,然而“这段话似乎正好符合约翰·雷本人对自然之神奇与美丽的鉴赏”(Brooke,2000:210)。受科学革命与时代启蒙精神的影响,约翰·雷不可避免地提到了这些研究可能带来的实际好处:“我相信,在自然界,甚至就在这个大地上,还有很多物种从未被人发现,因此对人类也没有什么用处,然而我们并不会认为它们被创造出来是徒劳的;若干个时代之后的人或许会发现这些物种,并加以利用。……一切事物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为我们而制造的,因此我们有义务将它们用于那些适当的用途,否则就辜负了造物者的用意。”(Ray,1717:177)在这个意义上,约翰·雷的动物学思想似乎仍然停留在人类中心主义的阶段。然而他接着又指出:“某些事物只是为了用来锻炼我们的心灵,很多其他事物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便利,而我们尚未发现其用途,这些用途也并非轻而易举就能发现的。确实,很多最伟大的发现都是偶然所得,但发现者绝非那些懒散粗心的人,而是那些勤劳且善于探索的人。”(Ray,1717:178)对他本人来说,更重要的并非实用层面上的价值,而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个人追求。
从约翰·雷的许多叙述中,不难看出这位博物学家对动物的态度。无论是对蝴蝶外形由衷的赞美,还是在一大段关于黄蜂觅食行为的论述结尾处发出的惊叹,都体现出约翰·雷对这些动物发自内心的喜爱与赞赏。如果说现代环保主义者习惯将西方的环境问题归咎于基督教的人类中心主义,约翰·雷的论述恰恰反驳了这种指责。在他看来,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与人类一样有感觉和判断能力,甚至有灵魂;无论大小动物都是宇宙间平等的造物,它们有奇妙的形态和构造,而且拥有享受生活的能力;动物并不单纯为人类存在,如果非要说对人类有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作为一种思考的对象和材料,用以锻炼人类的理性与智慧。反过来,人类对动物并不只是简单的主宰关系,而是担负着照料与养护之责。而在博物学活动与自然神学的层面上,动物成为人类道德生活中的一部分;人与动物由此建立起一种饱含情感的纽带关系。
结语:约翰·雷的动物学研究集前人研究之大成,并且融合了当时的实验哲学精神,使亲身观察与比较解剖学方面得到重视。不同于专门以某一类动物为研究对象的前人及同时代研究者,约翰·雷的动物学研究涉及范围极其广泛。这种广泛的博物学兴趣,也使他的动物学研究呈现出不同于一般动物学著作的方面,其中包括对动物之间以及动植物之间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关注,以及在细致的描述背后体现出的情感交流。在十七世纪的普遍语境下,机械论与活力论之争已经初见端倪。约翰·雷的自然神学倾向以及他对动物的感情,使他努力去探寻一条不同于机械论的研究进路。在后文中,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约翰·雷的动物学研究与其自然神学思想的关系。最后要指出的一点是,约翰·雷对动物的构造之美与灵巧有一种深切的体会,这种对动物的感情同时也融入了他对家人的情感:在约翰·雷晚年的那些日子里,他的动物学研究得到了家人的热心协助。他的妻子玛格丽特以及几个女儿,尤其是最小的简,都曾为他捕捉和收集昆虫。动物学研究不仅是约翰·雷生活方式的一种表现,在他生命中最后几年,也成为了其家庭生活中的一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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