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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结算方式的运用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口商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减少预付货款的风险,一般要通过银行与出口商达成解付款项的条件协议,常称为“解付条件”。除了附加“解付条件”外,进口商有时还会向出口商提出对进口商品折价支付,作为抵付预付货款造成的资金利息损失。货到付款是指出口商先发货、进口商后付款的结算方式。由进口商用汇款方式通过银行汇交出口商。

第四节 汇款结算方式的运用

在国际贸易中以汇款方式结算买卖双方债权债务时,根据货款支付和货物运送时间的不同,汇款分为先付款后交货、先交货后付款两种类型。前者称为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后者称为货到付款(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一、预付货款

1.预付货款含义

预付货款是指买方(进口方)将货款的全部或者一部分通过银行汇给卖方(出口方),卖方收到货款后,根据买卖双方事先签订的合约,在一定的时间内或立即将货物运交进口商的结算方式。此方式对进口商来说是预付货款;对出口商来说则是预收货款。

2.预付货款的特点

预付货款对出口商有利,因为:

(1)货物未发出,已收到一笔货款,等同于得到无息贷款。

(2)收款后再发货,降低了货物出售的风险,如果进口商毁约,出口商可没收预付款。

(3)出口商可以充分利用预收货款,甚至可在收到货款后,再购货发运。

预付货款对进口商不利,因为:

(1)未收到货物,或货物与合同不符时,将来如果不能收到或不能如期收到货物,或货物与合同不符时,将遭受损失或承担风险。

(2)货物到手前付出货款,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及利息损失。

3.预付货款适用范围

(1)出口商的商品是进口国市场上的抢手货,进口商需求迫切,以取得高额利润,因此不惜预付货款。

(2)进、出口双方关系密切,相互了解对方资信状况,进口商愿以预付货款购入货物。

(3)卖方货物旺销,出口商与进口商初次成交,卖方对买方资信不甚了解,顾虑买方收货后不按合约履行付款义务,为了收汇安全,卖方提出预付作为发货的前提条件。

4.进口商防范付货款风险的措施

进口商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减少预付货款的风险,一般要通过银行与出口商达成解付款项的条件协议,常称为“解付条件”。它由进口商在汇出汇款时提出,由解付行在解付时执行。主要的解付条件是:收款人取款时,要出具个人书面担保或银行保函,担保收到货款后如期履约交货,否则退还已到货款并附加利息;或保证提供全套货运单据等。除了附加“解付条件”外,进口商有时还会向出口商提出对进口商品折价支付,作为抵付预付货款造成的资金利息损失。

二、货到付款

1.货到付款含义

货到付款是指出口商先发货、进口商后付款的结算方式。此方式实际属于赊账交易(Open Account Transaction),或延期付款(Deferred Payment)结算。

2.货到付款的特点

货到付款对买方有利,因为:

(1)买方不承担资金风险,货未到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则不付款,在整个交易中买方占据主动地位。

(2)由于买方常在收到货物一段时间后再付款,无形中占用了卖方资金。

货到付款使卖方承担风险,因为:

(1)卖方先发货,必须要承担买方不付款的风险。

(2)由于货款常常不能及时收回,卖方资金被占用,造成一定资金利息损失。

3.货到付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1)售定(Goods Sold)。售定是指买卖双方成交条件已经谈妥并已签订了成交合同,同时确定了货价和付款时间,一般是货到付款或货到若干天后付款。由进口商用汇款方式通过银行汇交出口商。这种特定的延期付款方式习惯上称为“先出后结”,又因价格事先已经确定,故亦称售定。售定只适用于我国对港、澳地区出口鲜活商品的贸易结算。

(2)寄售(Consignment)。寄售是由出口商先将货物运至国外,委托国外商人在当地市场上代为销售,货物售出后,被委托人将货款扣除佣金后通过银行汇交出口商。

进出口双方欲作寄售交易,首先要签订寄售协议。货物单据可通过银行传递也可直接寄给海外受托人。寄售对于进口商而言“先进后结”,即先进口后付汇。目前我国经营的先进后结业务有国外进口寄售业务和在国外售券国内提货业务。后者是为了方便旅游者,避免我国外贸出口商品倒流。旅游者在国外我国设立的售券机构获得货券后,由本人携带入境,经海关验证盖章,方能提货。经营这种业务的目的是争取外汇收入,减少运输、保险与佣金开支,方便归侨、侨眷及港澳同胞。此项经营所得外汇,经国外银行汇入国内,属于汇入汇款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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