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际私人汇款
一、国际私人汇款的含义
国际私人汇款(Personal Remittance of Foreign Currency)主要是指我国境内的居民和国外、海外居民等私人之间往来的外币汇款业务,即居住在中国的公民、居民与居住国外及海外的外籍人士、华侨、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港澳台同胞将从其在国内外从事劳动和各种职业的所得,通过境内银行汇出和通过境外银行汇入,并以境外银行或境内银行为收款行和解付行,用以满足他们在国内外亲友的生活需求的汇款业务。其中私人汇入汇款已成为我国非贸易外汇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国际私人汇款主要包括私人外币的汇入汇款和汇出汇款。
二、私人外币汇入汇款
(一)私人外币汇入汇款的审单
按汇款形式的不同,汇入汇款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方式。
1.电汇
电汇汇入是指境外汇款以电传或SWIFT等电信方式发送汇款指令,并将款项汇入境内银行的汇款方式,多属急用款项。境内银行首先检查符合电文指令的密押,再审核电文指令的基本内容,如金额、币别、起息日、受益人或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等。
2.信汇
信汇汇入是国外或港澳银行制妥一整套包括信汇总清单、信汇委托书、正副收条、汇款证明书及信汇通知书等套写格式。邮寄给境内解付行的汇款,解付行要逐一核对总清单的内容,逐笔抽出信汇委托书,办理解付或转汇手续。
3.票汇
票汇汇入是指外国人、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自行购买汇票,自带或邮寄给他们的国内亲友,由其持汇票到指定的解付行兑付的汇款。境内银行在收到客户提示的汇票后,首先要鉴别票据的真伪,如汇票是否已挂失、有权签字人的签字与签字样本是否相符、有无涂改痕迹、金额是否一致、汇票是否过期等。其次要检查收款人名称及其提供的证件。如果提示人不是汇票上的收款人,应注意背书的连续和有效。
如果上述汇款方式中存在有问题的票据和单据,银行可拒绝受理或电洽出票行后再解决。对已挂失汇票和伪造汇票则可予以没收。
(二)私人外币汇入汇款头寸的确认和解付原则
1.汇入汇款头寸的确认
解付汇入款时,一般应等到国外汇款银行将头寸划付到境内银行账户之后,才可以向收款人解付款项。对于国外和海外银行直接发来的电、信付款指令,先检查其偿付方式,看其是否已将头寸拨入境内银行在国外银行或国内同业的账户。如果电信文中指明偿付银行,境内银行应等到头寸收妥后再贷记有关账户。如果没有划来头寸而解付汇款,等于是汇入行买入汇款,自行垫款,这在实际业务中要严格控制。解付时不仅要有本部门主管人员的签字认可,还应有收款人的担保。在常见的3种汇款方式中,票汇的头寸要根据出票行和汇票号码核查是否已收到出票行拨付头寸的贷记报单。
2.汇入汇款解付的原则
要使私人外币汇入汇款能够及时、安全和迅速地汇达客户手中,汇款的有关当事人就必须在汇款过程中坚持一定的程序与原则。
(1)汇款解付时应坚持“收妥解付”的原则,一切汇款均应在落实头寸后,即收到国外账户贷记通知书或立即借记汇出行账的通知书后才可办理解付手续。来落实头寸的或印鉴不符的汇入款,汇入行应速向汇出行查询,而且汇款解付必须坚持随到随解,不得积压,尽快解付。
(2)必须坚持“谁款谁收”的原则,对收款人名称地址、账户不符的汇入款应及时查询,防止错解付。
(3)收款人如果要提取,可按当天外汇牌价兑换成人民币,也可按其要求,直接转存其外汇账户。
(三)汇入汇款的解付处理程序
汇入汇款的解付工作程序一般必须严格经历通知、解付和转汇等三大步骤。
1.汇款的通知
境内银行收到国外汇入款后,先在汇入登记账簿上进行登记编号,再核对印鉴和密押,无误后根据不同的汇入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填制“汇款通知书”,待头寸划到,再通知收款人。
2.解付手续
解付汇入汇款时,无论是采用哪一种汇款方式(包括信汇、电汇、票汇和约期汇款),都必须经办银行先验明收款人的身份证件,再添置汇款收据。汇款业务中使用的货币分为原币汇款和人民币汇款两种。原币汇款是以原来的外币汇入,解付时可付原币,也可按外币买入价折成人民币付给收款人,也可由收款人自愿以汇转存;人民币汇款则以人民币支付或自愿转存。
3.转汇业务
收到国外汇入款的经办行,对处于异地的收款人,应根据汇款的电报或委信汇委托书所列地址办理转汇,其原则是电来电转、信来信转。汇款第二副收条是汇款需转他行解付时,由解付行作传票或传票附件。
(四)汇入汇款的查询、退汇与挂失
1.汇入汇款的查询
汇款业务中如遇手续不全之类的问题,汇入行与汇出行应及时通电通函以便进行相互查询核对。相关银行进行查询的情形主要包括:
(1)存在收款人姓名有误、地址不详等原因导致解付行无法解付汇款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汇出行查询;非直接通汇行,应通过转汇行向国外汇出行查询。
(2)存在密押不符或签章有无或报单有误时,应及时向汇出行或转汇行查询,查复后解付。
(3)在汇入行委托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代解汇款的情况下,如在一定期限内未得回条,应向解付行发出查询催解通知。在其后的一段时间内仍无回条,则应继续催解,查到解讫为止。
(4)信汇业务中的汇款总清单与附件(信汇委托书等)笔数、金额不符,但总清单及附件上的签章无误,应立即以函或电报方式向国外查询。总清单及附件应寄送其他通汇行而误寄本行的,应迅速转寄有关行。对以本行为解付行的汇款总清单,若发生误有委托其他解付行的汇款,误付的各笔汇款应按转汇方式处理。
2.汇入汇款的退回
汇款一旦汇入,一般不予退汇,即使办理退汇手续,也必须慎重处理。
(1)汇入汇款指令的撤销。对于已汇入的国外私人汇款,若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办理退汇时,汇出行应来函、来电或以“退汇通知书”通知汇入行办理退汇,汇入行接到通知后,查明该笔汇款尚未解付,即可办理退汇。退汇时,汇入行应填制特种转账传票一式两联,一联连同加盖“退汇”戳记的正本收条退汇证明书、通知书及汇出行的退汇申请书,与联行划收报单一起寄清算行;一联代传票或/与汇出行寄来的“退汇查复书”一起作传票附件。
(2)退回未解付款项。如果收款人名称地址不详,经多方调查也无法解付者;或报单中的受益人与实际收款人名称不符,查询后也得不到解决;或收款人名称与账户不符,甚至查不着收款人;或通知收款人,但长期未来取款;或收款人拒收汇款要求退汇,汇入行清查拒收原因,与汇出行联系,征得汇款人同意退汇后,方可由解付行办理退汇。
(3)退汇重复付款。如果由于汇出行的错误,造成同笔业务的多次付款,汇入行发现后,应主动将头寸退给汇出行,若无法确认是否是重复的汇款,应及时向汇出行查询以便证实。
(4)票汇的退汇。国内持票人申请退汇时,须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邮寄外汇票据出国证明书”后,才能办理票据邮寄国外的手续,以便由汇款人持汇票向汇出行办理退汇。
3.汇入汇票的挂失
汇入行收到汇出行的汇票挂失止付通知后,应即查明是否解付,如未解付,应进行登记;如已解付,应即回复告知汇出行“票款已付”的事实。
三、私人外币汇出汇款
私人外币汇出汇款(Outward Rimettance)是指境内银行汇往国外及港澳地区的私人汇出款项。
(一)汇出汇款的申请与审查
汇款人申请汇出国外的汇款必须提交支付协议或合同和按审批权限经外汇管理部门批示等的证明文件即汇款申请书,经办行审查后,方可办理。
客户汇款申请书时汇款人给银行的书面委托书,是银行办理汇出汇款的基本依据,也是汇款人与汇出行之间的合同性文件。客户在办理时,须填写一式三联的《汇款申请书》。汇款申请书书写时力求详细、明确、最好用英文填写,注明:汇款日期、汇款方式、货币金额及货币符号,收款人名称及地址或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汇款人名称、地址、汇款附言、汇款人签章等。此外还应注明有关国外费用由谁负担。汇出行要仔细认真地审查客户汇款申请书,只有条件全部符合才能批准并办理汇款。
(二)汇出汇款的处理程序
汇出汇款也有电汇(T/T)、信汇(M/T)和票汇(D/D)三种方式。汇出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汇款人的要求办理。汇出行可以帮助汇款人选择最佳汇款方式,做到方便、安全、快捷。主要程序有:
(1)银行收到汇款人交来的申请书后,经审查无误且资金落实,即做编号、登记、付款的准备。
(2)电汇(T/T)下,以SWIFT方式电汇是银行目前最常用的汇款方式。客户汇款采用MT—100(Customer Transfer)格式发出指示,电信设备自动加押,不需再发电报证实书。汇款人汇出汇款时,可以从在银行开立的现汇账户中支取原币,也可以从外汇现钞账户中支取款项,或向银行交付足额的外币现钞,但必须按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再按外汇卖出价折成现汇办理汇款。
(3)汇款人须向汇出行支付汇款手续费,如是电汇,加收电报费、信汇加收邮费。
(三)汇出汇款的退汇与挂失
(1)汇出汇款的退汇。对于电汇、信汇的退汇,在汇款人主动提出退汇,汇出行据其要求,核对汇款回执无误后,在汇款回执及留底卡片上注明退汇原因和日期,将回执退交申请人,并向解付行致电或函联系退汇。对于汇票的退汇,退汇时,汇款人应将原汇票交回汇出行,并在汇票上加以背书,加盖“注销”戳记,凭以退还汇款。对开票时头寸以贷记解付行或付款行账户的,须待汇款头寸退回后才能办理退汇手续。
(2)汇出汇票挂失。汇款人遗失汇票,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时,应填写申请书,汇出行核对后,以电或函的方式通知解付行,说明丢失情况,要求挂失止付,待汇入行同意后,才能办理退汇或重汇手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