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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运输经营方式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班轮运输就是使用班轮进行国家间的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是指一定数量的单件货物装入标准规格的集装箱内,以集装箱作为运输货物的单位所进行的运输。它利用船舶经营人的船舶,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委托,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海上货物运输,并承担承运人责任。这是集装箱运输发展后所产生的新的保险组织。

第二节 海上运输经营方式

一、班轮运输

班轮(Liner)又称为定期船,是指具有固定航线、沿途停靠若干个固定港口,按照事先规定的时间表航行的船舶。对于班轮停靠的港口,无论货物数量多少,一般都可以接受托运。班轮运输就是使用班轮进行国家间的货物运输。

(一)班轮运输的特点

1.“四个固定”,既固定航线、固定挂港、相对固定的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价(费率)。

2.运价内已包括装卸费用,承托双方一般不另计滞期费和速谴费,而是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

3.在停靠的港口,只要舱位许可,无论货量大小均可接受承运。

4.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二)承托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在班轮运输条件下,承运人同托运人的责任和费用的划分界限一般在船上吊杆所能达到的吊钩底下,即托运人将货物送达吊钩底下以后就算完成交货任务。但风险的划分一般以船舷为界。

承运人最基本的义务是按合理的期限将货物完整无损地运到合同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

托运人的基本义务是按约定的时间、品质和数量准备好托运的货物,保证船舶能够连续作业并及时支付有关费用。

(三)班轮运输的优点

1.特别有利于一般杂货和小额贸易货物运输。

2.提供了较好的运输质量。

3.手续简便、方便货方。

4.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

二、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为不定期船(Tramp)。相对于班轮,租船运输的船舶没有预定的航线、港口、船期和运价。租船是一种商业行为,船东按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件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租船合同的规定收取一定的运费或租金。在租船方式下,船舶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只有使用权的转移,所以租船也是一种无形贸易。

(一)租船运输的特点

1.以运输货值较低的大宗货物为主。

2.由双方洽商租船运输条件。

3.租船运价受租船市场供求法则的制约。

(二)租船运输的优点

1.有利于满足不同货主的需要,为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了便利。

2.运量大,运输成本较低。

3.运价低,有利于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租船运价是竞争价格,而班轮运价是垄断价格,是由班轮公司单方面制定的。

4.只要船舶能安全出入港口,租船都可以直达运输。

5.营运上较灵活。

(三)租船方式

国际上租船的方式有三种,即程租、期租和光船租船。目前,使用较广泛的租船方式主要是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光船租船在租船市场上基本不采用。

1.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

定程租船又称为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须按租约规定的航次完成货物运输任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

定程租船具有以下特点:

(1)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

(2)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

(3)船方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

(4)在使用多次的情况下,运费按所运货物数量计算。

(5)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速遣费。

(6)租船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定程租船合同为准。

定程租船的形式按运输形式不同,可分为:

(1)单程租船,又称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

(2)来回程租船(Round Trip Charter)

(3)连续航次租船(Consecrtive Trip Charter)

(4)航次期租船(Voyage Charter on Time Basis),即船舶的租赁采取航次租船方式,但租金以天计算;不计滞期、速谴费用,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管理费用。

光船租船

读一读

光船租船也是期租船的一种,所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只将空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船长和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对船东来说,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给租船人支配,由于雇用和管理船员工作很复杂,租船人很少采用这种方式。因此,光船租船目前在租船市场上基本不采用。

(5)包运合同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即规定船东在约定期限内,派若干条船,按照同样的租船条件,将一批货物由甲地包运到乙地,至于航程次数则不作具体规定。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定期租船简称期租船,就是船舶出租人将船舶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在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租金按月(或30天)每载重吨若干金额计算。

期租船的特点如下:

(1)租赁期间,船舶的经营管理由租船人负责。

(2)不规定船舶航线的装卸港,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

(3)除特别规定外,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

(4)船方负责船舶的维护、修理和机器的正常运输。

(5)不规定装卸率和滞期速遣费。

(6)租船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

(7)租船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期租船合同为准。

三、海上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运输,是指一定数量的单件货物装入标准规格的集装箱内,以集装箱作为运输货物的单位所进行的运输。采用集装箱运输时,无论是托运费的计算,索赔、理赔金额的确定,还是货运量多少的统计,均以箱为单位。

集装箱运输方式有船舶、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四种,以船舶运输量最大。

(一)集装箱概述

1.集装箱的定义

集装箱(Container)是指海、陆、空不同运输方式进行联运时用以装运货物的一种容器。在我国的台湾和香港等地又称为“货柜”或“货箱”。根据ISO及大多数标准术语的定义,它是一种运输设备(Transport Equipment)。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104技术委员会》(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Technical Committee l04,简称ISO-104)制定的《集装箱名词术语》的规定: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足够的强度,能长期反复使用。

(2)途中转运不需移动箱内货物,可以直接换装。

(3)有适当装置,可以进行快速装卸并可以从一种运输工具直接方便地换装到另一种运输工具。

(4)便于货物存放取出。

(5)具有1立方米或1立方米以上的容积。

2.集装箱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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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1 冷藏集装箱

集装箱按使用规范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公司标准四种。国际标准集装箱是指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指定的国际标准来制造和使用的国际通用的标准集装箱。到目前为止,国际标准集装箱共有13种规格、4种箱型,即A型、B型、C型和D型。其中,1A型是业务中常见的40英尺集装箱(FEU),最多可载货66~67立方米,最大可载重36公吨左右,自重3 990公斤;1C型是业务中常见的20英尺集装箱(TEU),最多可载货33立方米左右,最大可载重21公吨左右,自重2 402公斤。1AAA和1BBB是两种超高箱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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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2 双层汽车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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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3 罐式集装箱

3.集装箱种类

集装箱按用途不同可划分为许多种类型,常见的有:

(1)干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DR)

(2)散货集装箱(Bulk Container)

(3)冷藏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RF)

(4)敞顶集装箱(Open-top Container,OT)

(5)框架集装箱(Frat rack Container,FR)

(6)牲畜集装箱(Pen Container)

(7)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TK)

(8)汽车集装箱(Car Container)

4.集装箱标志

为了方便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拟订集装箱标志方案。根据IS0790—73,集装箱应在规定的位置上标出以下内容:

第一组标记:箱号(由箱主代码、顺序号和核对数组成)。例如: COSU 800122 5。

第二组标记:箱型(由国籍代号、尺寸代号和类型代号组成)。例如“CN”、“20”和“09”。

第三组标记:最大总重和自重。

(二)集装箱运输的关系方与交接方式

1.集装箱运输的关系方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逐步发展、成熟,与之相适应的,有别于传统运输方式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机构也相应的发展起来,形成一套适应集装箱运输特点的运输体系。主要包括:

(1)经营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实际承运人

实际承运人是掌握运输工具并参与集装箱运输的承运人。通常拥有大量集装箱,以利于集装箱的周转、调拨、管理以及集装箱与车船机的衔接。包括经营集装箱运输的船公司、联营公司、铁路集装箱运输公司、公路集装箱运输公司和航空集装箱运输公司等。

(2)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是指经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后,准予以承运人身份从事海上运输,而本身并不拥有运输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的承运人。它利用船舶经营人的船舶,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委托,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海上货物运输,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它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起着中间桥梁作用。他们专门经营集装货运的揽货、装拆箱、内陆运输及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可以具备实际运输工具,也可不具备。对货物托运人而言,是承运人,既享有承运人的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对实际海上承运人而言,是货物的托运人或承租人(在从事租船运输时),应承担托运人或承租人的义务和享有相应的权利,因而具有双重身份。

(3)集装箱租赁公司

集装箱租赁公司是随集装箱运输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兴行业。它专门经营集装箱的出租业务。即所有人将车箱租给使用人的一项业务。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集装箱交由承租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集装箱的租赁,国际上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总括起来有:程租、期租、活期租用和航区内租赁等。

(4)联运保赔协会

这是一种由船公司互保的保险组织,对集装箱运输中可能遭受的一切损害进行全面统一的保险。这是集装箱运输发展后所产生的新的保险组织。

(5)集装箱码头(堆场)经营人

这是具体办理集装箱在码头的装卸、交接、保管的部门,它受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以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提供各种集装箱运输服务。

(6)集装箱货运站

在内陆交通比较便利的大中城市设立的提供集装箱交接、中转或其他运输服务的专门场所。它办理拼箱货的交接,配载积载后,将箱子送往集装箱堆场,并接受集装箱堆场交来的进口货箱,进行拆箱、理货、保管,最后拨给各收货人。同时也可按承运人的委托进行铅封和签发场站收据等业务。

(7)货主

无船承运人

读一读

一、无船承运人的含义

我国《海运条例》第七条规定:“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二、无船承运人的业务范围(根据《海运条例》和《实施细则》)。

1.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

3.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

4.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

5.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的货物订舱和办理托运。

6.支付港到港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

7.集装箱拆箱、集拼箱业务。

8.其他相关的业务。

【网络链接】

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名单、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链接:

http://www.moc.gov.cn/zizhan/siju/shuiyunsi/hangyunguanli/guojihangyun/shenpigonggao/

2.集装箱运输的交接方式

集装箱按其装载货物所属货主,可分为整箱货和拼箱货。

整箱货(FCL)可由货方自行装箱后直接送至集装箱堆场(CY),整箱货到达目的地后,送至堆场由收货人提取。堆场通常设在集装箱码头附近,是集装箱的中转站。

如果一家货主的货物不足一整箱,需送至集装箱货运站(CFS)由承运人把不同货主的货物按性质、流向进行拼装,称为拼箱货(LCL)。货到目的地,拼箱货应送至货运站由承运人拆箱后分别由收货人提取。

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

读一读

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CY),是交接和保管空箱(Empty Container)和重箱(Loaded Container)的场所,也是集装箱换装运输工具的场所。

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CFS),是拼箱货交接和保管的场所,也是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场所。

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也可以同处于一处。

在集装箱运输中,整箱货和拼箱货在船货双方之间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1)门到门(DOOR TO DOOR):由托运人负责装载的集装箱,在其货仓或工厂仓库交承运人验收后,负责全程运输,直到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交箱为止。这种全程连线运输,称为“门到门”运输。

(2)门到场(DOOR TO CY):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3)门到站(DOOR TO CFS):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4)场到门(CY TO DOOR):由启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5)场到场(CY TO CY):由启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6)场到站(CY TO CFS):由启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7)站到门(CFS TO DOOR):由启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8)站到场(CFS TO CY):由启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9)站到站(CFS TO CFS):由启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以上九种交接方式,进一步可归纳为以下四种方式:

(1)门到门。这种运输方式的特征是,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完全是集装箱运输,并无货物运输,故最适宜于整箱交,整箱接。

(2)门到场站。这种运输方式的特征是,由门到场站为集装箱运输,由场站到门是货物运输,故适宜于整箱交、拆箱接。

(3)场站到门。这种运输方式的特征是,由门至场站是货物运输,由场站至门是集装箱运输,故适宜于拼箱交、整箱接。

(4)场站到场站。这种运输方式的特征是,除中间一段为集装箱运输外,两端的内陆运输均为货物运输,故适宜于拼箱交、拼箱接。

表3-2-1 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与交接地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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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装箱运输的优越性

集装箱班轮运输能在短短的二十多年间就基本上取代了杂货班轮运输,是由于其与传统的杂货班轮运输相比具有以下的优越性:

1.提高装卸效率,减轻劳动强度。

2.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货物运输的安全与质量。

3.缩短货物的在途时间,加快车船的周转。

4.节省货物运输的包装,简化理货手续。

5.减少货物运输费用。

6.推动包装的标准化。

7.有利于组织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

集装箱的编号、铅封号和交接方式应在运输单据上表明

读一读

集装箱的交接方式应在运输单据上予以说明。国际上通用的表示方式为:

FCL/FCL或CY/CY(整装整交或场到场)

FCL/LCL或CY/CFS(整装拆交或场到站)

LCL/FCL或CFS/CY(拼装整交或站到场)

LCL/LCL或CFS/CFS(拼装拆交或站到站)

每个集装箱有其固定的编号,装箱后封闭箱门的钢绳铅封上印有号码。集装箱号码和封印号码可取代运输标志,显示在主要出口单据上,成为运输中的识别标志和货物特定化的记号。

(四)集装箱运输发展趋势

1.集装箱发展趋势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集装箱的标准正进入一个活跃期,新标箱在研究中,非标箱有明显增长趋势;集装箱箱体大型化的趋势较为明显,从20英尺箱到40英尺箱、超高箱,到目前中美航线上大量使用的45英尺箱,都体现了这一点;集装箱的保有量快速增长;特种箱箱型比例有明显增加。

2.集装箱运输发展趋势

(1)集装箱运量继续增长。

(2)集装箱船舶的大型化趋势。

(3)集装箱码头的深水化、大型化和高效化趋势。

(4)船舶挂靠港口减少、运输网络的形成。

(5)集装箱运输系统组织进一步集成化,航运企业内部趋于集中,外部走向联合。

(6)集装箱运输与信息化结合越来越紧密。

(7)适应多式联运的内陆集装箱化运输系统的进一步完善。

【网络链接】

1.中国港口集装箱网链接:http://www.portcontainer.cn/index.do

2.国际海运集装箱知识链接:

http://sinotech168.blog.bokee.net/bloggermodule/blog_viewblog.do?id=608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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