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导意见[1]
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国部分沿海出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而停工或关闭,大量农民工集中返乡。为积极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现结合我省农村信用社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农民工输出大省,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省返乡农民工达363万人,其中留乡创业52万人,资金需求达60亿元。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更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全省农村信用社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农村信用社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创业问题,不仅仅是当前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应急之策,更是解决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矛盾、产业结构矛盾,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战略要求,既化解当前困难,又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是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的头等大事,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作为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作为与社区和“三农”联系最为紧密的金融机构,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农村信用社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全省农村信用社必须主动介入,切实做好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服务,履行好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农村信用社加快信贷投放,促进业务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机遇。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农民工集中返乡创业为我省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勃勃生机和持久活力,能够极大地拓宽农村转移就业的渠道,成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途径,成为促进地方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点,蕴藏着巨大的信贷市场。全省农村信用社必须以化危机为生机的意识,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在做好对返乡农民工创业信贷支持的同时,实现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和经营效益的提高。
(三)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农村信用社随需而变,打造“三大银行”品牌的必然选择。
返乡农民工大致可以分为回乡创业、回乡就业、技能创业、回乡务农和回乡观望五种类型,不同层次的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金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作为全省网点最多、规模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主动融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之中,以多种形式推进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是农村信用社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市场定位,做实“三大银行”品牌,进一步提升对经济社会贡献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二、因地制宜,大力提升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水平和能力
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将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作为服务“三农”新的切入点和增长点,在把握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业务品种,加大投放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为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提升各类小额贷款品牌,为农民工创业提供有效信贷支持。
积极拓展和全面提升小额农贷,满足农民工创业较小金额资金需求。一是开展全面的资金需求调查和核贷发证。结合支持春耕备耕工作,进一步加大评级授信面和核贷发证面,扩大惠农范围,力争二季度前需求调查面达到99%以上,农户的有效需求满足率达到95%以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幅。二是进一步扩大小额农贷的服务对象。把纯农户、个体工商户、种养专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都纳入小额农贷的支持范围,满足农民工多元化、多层次的有效需求。三是进一步提高小额农贷的授信额度。对传统耕作和种养殖业农户,依据其单位面积的投入成本确定授信额度;对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户原则上按照净资产的1/4至1/3、年收入的3至5倍把握授信额度。四是拓宽下岗再就业贷款的支持范围。继续加大下岗再就业贷款的发放力度,确保发放额占市场份额的90%以上;与劳动、财政部门互动,将支持对象由下岗工人扩大到返乡农民工,参照下岗再就业贷款模式,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增强其创业能力。五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互动推进农民创业。与团省委互动,共同开办青年创业信用证(卡),今年各法人单位要力争发放青年创业信用证(卡)贷款100户以上,进一步推进青年创业贷款,满足有一技之长、有专利技术的农村青年的信贷需求;与妇联互动,进一步扩大“巾帼创业贷款”,使妇女在搞活家庭副业、庭院经济,承包荒山、荒坡、荒滩等方面有更大作为;与各级组织、宣传部门互动,进一步提升“文明信用农户贷款”,对文明信用农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的信贷服务,最高授信额度可提高至30万元,支持其扩大生产经营。六是开办百福卡循环授信贷款。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户,推行百福卡循环授信贷款,以百福银行卡为信用媒介,给予合适的授信额度和优惠利率,使农户在授信的额度和期限内能够自助借款还款,方便灵活地使用信贷资金。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县域中小企业是吸收农民工的重要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其不断壮大,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扩大农民工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全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今年一季度争取对县域内所有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授信,对“四有三不”(即有市场、有订单合同、有信誉、有效益,不是高污染、不是高耗能、不是高危产业)企业予以全面支持,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贷款的平均增幅。一是全面推进双层经营模式,强化县本级服务大项目和法人客户的能力,有效对接和服务县域中小企业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二是扩大企业的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办利用企业商标、应收账款、收费权、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等发放权利质押贷款。三是积极降低信贷门槛,以订单、库存为依据,在对企业现金流有效监控基础上,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满足中小企业的生产资金需求。四是积极组织园区企业联合建立封闭运行的担保资金,对其成员按担保基金的5—8倍发放联保和信用共同体贷款,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五是加强与省信用担保公司和各类商业化担保公司的合作,发放担保贷款,最大限度发挥担保基金的放大效应。
(三)加强对规模化种养、加工的信贷支持,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
农业专业化生产能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向现代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全省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与各级党政部门、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互动合作,全面推进信用共同体贷款,把信贷项目各利益相关者组织起来,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信用共同体,把信贷活动各项利益相关者组织起来,构建适合农村经济组织特点的新型信贷模式和风险分散机制,解决农村分散经济主体难贷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难的矛盾,满足农村专业化生产经营较大规模的资金需求。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各级农业部门互动,完成对全省各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全面授信,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循环用信”的管理模式,满足其资金需求。对农产品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并借助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力量,推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信用共同体贷款,积极探讨“专业合作+信用合作”模式,有效解决产业集群中大量分散客户的资金需求,加快农业专业化生产进程。对农村流通企业,与内贸、供销合作,支持农村连锁超市发展;支持流通企业在农村办基地,为各类工业品下乡提供金融支持。
(四)采取各种有效的抵质押方式,促进农业资源开发。
积极开办各类资源抵押贷款,加大林业开发、水面养殖等资源开发类贷款发放力度。进一步做大林权抵押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优惠贷款利率,使林农的“资产”转化成“资本”,为林农创业融资创造有效途径,今年力争新增林权贷款20亿元以上,大力促进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对于因价格疲软暂时不利销售的钨砂、棉花、蚕丝等资源类产品,发放存货抵押或仓单质押贷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探索开办农村土地、水面等承包经营权,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题。
(五)坚持政银互动,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建材价格较低,劳动力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可保增长,又能推进城乡统筹,更可缓解农民工就业压力。各地要积极对接政府的建设规划和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对退耕还林、土地复耕、中低产田改造给予贷款支持。对退耕还林建设资金不足的,采取与林业经营户、当地林业部门签订协议,约定在项目完成后以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偿还的方式予以扶持。二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大、回收期限长的项目,在有稳定的财政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下,通过政府牵头,采取社团贷款或与有关政策性银行配合的联合贷款方式予以扶持。三是支持资源循环和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信贷导向作用,大力支持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节能减排项目,积极扶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促进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四是支持新村镇建设。把信贷政策与新农村规划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新村镇建设,对农村住房和其他公用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六)扩大金融服务范围,着力提升农民素质。
提高农民的技能和素质,就是增强农民的创业、就业能力。全省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点多面广、贴近农民的优势,开办各类教育、培训类贷款,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一是进一步扩大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开展面。在九江、上饶、景德镇三个设区市开办的基础上,与助学贷款中心协调,争取逐步在全省铺开,进一步扩大扶持对象,提升服务水平,做大做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二是拓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投向。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经济困难的农民,与政府、培训机构协作,开办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增强农民就业的竞争能力。三是大力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发展壮大。对以培训农民就业为主、办学收费有保障、还款有来源、符合贷款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其他中介组织,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三、强化管理,切实完善信贷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农村信用社策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的有利契机。全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信贷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各法人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信贷、客户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贷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同时,要建立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有关政策、资金需求情况,把握良好的信贷投放时机。各设区市办事处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信贷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的先进经验,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切实提高信贷服务水平。
全省农村信用社要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着力挖掘不同层次农民工创业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要借助信息优势,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本地经济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为农民工创业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和帮助返乡农民工选准选好创业项目;要开立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绿色通道”,按照手续从简、办贷从快、服务从优的原则,进一步加快贷款审批,减少办贷环节,提高办贷效率,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对优质客户,要实行利率优惠,降低客户融资成本;要严肃信贷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以贷谋私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从严从重处理;要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积极创新个性化、差异化的信贷产品;要积极宣传农村信用社在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和主要成就,促进农村信用社社会形象的提升和外部经营环境的改善。
(三)强化信贷风险管控。
全省农村信用社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始终坚持风险管控底线,按照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原则,做实贷款“三查”,强化贷款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管理,落实贷款风险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和道德风险惩处机制;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返乡农民工不良信用记录的惩戒机制,加强对创业农民工贷款风险的跟踪与管理,着力防范信贷风险。
(四)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全省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合作互动,努力形成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长效机制。要积极与各类担保机构合作,创新风险担保机制;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由保险公司开发相应的贷款险种,形成贷款保障机制,有效分散信贷风险;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出资建立返乡农民工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并对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给予奖励、贴息和税收减免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有效的风险损失补偿机制,促进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注释】
[1]*赣农信联社字[200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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