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四个联营集团的筹建
一、从消极应对停闭风潮到寻求联营
上海解放后到当年底,私营行庄公司或因达不到新政府规定的合法经营的最低资本限额,或因经营不善、交换头寸轧缺而无法补足等原因,停业倒闭的便有36家[1]。1950年3月统一全国财经工作[2]后,通货膨胀得到基本控制,物价趋于稳定,原先居高不下的市场利率大幅度下跌;加上“二六”轰炸事件的影响,工商业衰落,私营行庄公司放款中的呆帐增多,存款因不敢贷放而赔息,管理不善又导致开支增大,特别是一些资力与信用基础薄弱的中小行庄存款下降,收支不能相抵,接连停业倒闭。据统计,该年上半年停闭的行庄有近百家之多[3],上海出现了解放后严重的金融业停闭风潮。私营行庄公司的连续停闭使其信誉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严峻的形势使私营行庄特别是中小行庄公司认识到个体的力量毕竟有限,难以独立应对经济与社会领域的新情况,只有改变过去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才能维持生存,进而有所发展。为了克服困难,争取业务好转,一部分机制比较健全的中小行庄公司积极寻求新的联营方式。1950年3月底,作为上海市唯一的金融业同业组织上海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提出了私营行庄联营的口号。同年4月,天津钱业先后组织了四个信用联合准备会,对外加强信用,对内相互扶助,共同计划业务,改进放款审核,并明确宣示将逐步走上联营或合并的道路,这极大推动了上海私营金融业的联营要求。5月,上海私营金融业在讨论如何克服困难后逐步认识到:“同业联营,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也是一条良好的出路,天津同业已开先例,我们上海同业何妨急起直追,作进一步的计划。”[4]
正当私营金融业酝酿联营组织的同时,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开始好转,工商业出现转机。到5月底,由于工商业暂时困难所形成的放款呆帐数额也已较4月底减少了15%[5]。进入6月,私营行庄停闭的现象趋于缓和。从下表存放款的数字变动中,可以看出私营金融业的业务开始恢复。
表3-1 1950年4—6月合营私营行庄公司存放款额统计
资料来源:《上海银行召开全行劳资协商会议》,《中国金融》第1卷第4期,1951年1月25日。
尽管如此,私营金融业依然认识到:
要将过去遗留下来的一切不合理的经营进入于合于正轨的经营,在这个新的转变之下,必然的要遭遇到许多不可避免的困难。为了要克服这些困难,并为配合政策,面向大众,以协助经济繁荣,对于金融业的营业方针及经营方法必须彻底的进行改造。联营组织就是走入改造的正确途径。[6]
经过对当年春季停闭风潮的反思,同时在政府的鼓励和金融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的协助下,各行庄公司继续酝酿联营。因此,如果说3月份的联营要求是消极的、防御性的,是为了自保不得不为之,那么此时私营行庄公司组成联营集团明显带有一定程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950年6月中旬,上海的私营中小行庄公司已初步打算组合为四个联营集团。存诚钱庄表现得比较积极,1950年6月10日,存诚钱庄董事长王西铭在天津主持召开董监联席会议,他在报告中称:
沪市自解放以来,市面由浮嚣转向整肃,因此工商业业务萧条,又因封锁及轰炸,以致产销呆滞,困难加深,金融业受工商业放款呆帐之影响及其他种种原因,以致停业倒闭者达百余家之多。现在困难情形犹未好转,各同业有鉴于此,为谋扭转信用,推进业务起见,特组织联合营业集团,以冀共渡难关。[7]
此前,为了使存诚钱庄适应环境,克服困难,经理沈日新已联合中信银行、中华劝工银行、中国企业银行、中国垦业银行、茂华银行以及宝丰钱庄,打算组织第一联营集团,并拟订联营集团章程草案,提交本次会议讨论。经过讨论,会议通过存诚钱庄加入联营集团的决议,并授权沈日新全权办理。同日,存诚钱庄又召开工会执行委员会第八次常务委员会议,主席谢竹洲报告:为确立本庄信誉,吸收存款,发展业务,配合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有计划地扶助生产事业,沈日新经理已联合相关行庄组织联营集团,并交来集团章程草案,征询本会意见[8]。结果,全体委员也一致赞成参加联营组织。随后,福源钱庄、金源钱庄、中一信托公司也来洽谈,表示希望加入第一联营集团。与此同时,惇叙银行发起成立第二联营集团,上海国民银行、上海女子商业银行、正明银行、福康钱庄、顺康钱庄、鸿祥钱庄、元成钱庄、振泰钱庄、中国信托公司、恒丰钱庄、永亨银行协商加入。和泰银行发起成立第三联营集团,镇兴钱庄、宝成钱庄、宏昶钱庄、春元永钱庄、仁昶钱庄、聚康兴钱庄、永隆钱庄、庆成钱庄拟加入。亚洲银行发起成立第四联营集团,统原银行、惠中银行、中汇银行准备加入,但只是在初步接洽过程中[9]。可见,走联合经营之路已成为大部分中小行庄公司的共识。
二、四个联营集团相继成立
经过几个月的筹备,在相关行庄公司互相了解、互相合作的基础上,第一联营集团首先于1950年7月1日宣布成立。由于和成银行的加入,正式成员增加到十二家,即中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企业银行、中国垦业银行、中华劝工银行、和成银行、茂华银行、存诚钱庄、金源钱庄、福源钱庄、宝丰钱庄、中一信托公司,共七家银行、四家钱庄和一家信托公司。
为了改善各行庄公司的经营状况,确保信用,第一联营集团要求凡加入联营集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机构本身有盈余,或有相当资产或资金抵补亏损;(2)劳资关系协调;(3)精简节约已有具体成效;(4)各项放款中呆滞部分不超过存款总数的20%;(5)如期完成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任务。收支平衡、具有充分偿付能力,是获得社会信用的先决条件;劳资关系协调才能发挥集体力量共同推进业务;精简节约已成为整个国家争取财政收支平衡与积累资金、发展生产的重要步骤,金融业自应贯彻执行,积累资金以谋巩固与发展;各项放款中呆滞部分之总数不超过存款总额之一定比例,并使之逐步递减以及如期完成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任务,都在于提高和加强成员行庄的责任与信誉。为了保证上述要求能够实行,又规定成员加入集团之前必须检送八种文件,即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加入本团的决议录、工会对加入集团的书面同意书、日计表、财产目录、呆滞帐款明细表、各项开支明细表、营业计划或收支预算书、董事监察人及全体员工名册。加入联营集团必须经集团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会同意,若未能完成集团规定任务、经营业务违反集团宗旨、不履行集团决议或发生其他不合集团条件的事情,必须退出。如1951年5月东莱银行申请加入第一联营集团时便经过了颇费周折的手续,首先通过了周密详细的业务审核,然后由十二家行庄公司一致表决同意,最后于6月1日正式办理入团手续,成为集团成员。
另一方面,集团对成员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如第一联营集团在其章程中规定,集团对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任务:协助成员举办各项联合业务;代表成员与公营银行订立联系合同;协助成员之间头寸的调剂,必要的时候,得以集团名义向中国人民银行请求转抵押或再贴现。而为了保证集团的良好运作,成员行庄必须积极开展业务,增进收益,并实行经济核算制度;以每月底存款余额的10%提作为联合放款最低金额,其比例逐渐增加;按时报送各项报表,经常交换征信资料、放款对象与额度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为减少资金运用风险,数额较大的放款在承做之前由集团委员会研讨决定。
在组织机构方面,联营集团采取民主的委员会制。每家成员行庄推举一人为委员组成委员会,作为集团最高决策机构,并公推沈日新为主任委员,中华劝工银行经理孙同钧、和成银行经理胡铭绅为副主任委员,任期半年,期满后由委员会改选;同时设秘书长一人,由中一信托公司协理朱斯煌担任,秘书长之下分文书、会计、事务、业务、调研、统计六科办理日常事务[10]。委员会之下则设六个组分管相关事项,其中业务组负责集团及成员的诸如联合业务、调剂头寸等业务事项,企划组负责设计规划集团任务的完成,保管组负责保管成员所提供的保证财产,会计组负责成员会计的分析统计,征信组负责各种调查研究事项,学习组负责成员的学习事项。另设稽核若干人,由各成员轮流担任,负责审查各成员的业务及开支等事项。
第二联营集团也于1950年7月1日成立,参加者为惇叙银行、永亨银行、正明银行、上海国民银行、上海女子银行、鸿祥钱庄、福康钱庄、顺康钱庄、振泰钱庄、恒丰钱庄、元成钱庄、中国信托公司,共五家银行、六家钱庄及一家信托公司。十二家成员在6月10日协议组成联营集团,并制订了加入条件,除规定呆帐不能超过存款进制总数的25%外,其余各项与第一联营集团的规定一样。联营集团的发动,增强了资方的信心,在集团筹划时期,争取入团的各行庄公司由于要符合加入条件,便发挥同甘共苦的精神,实行精简节约计划,改善劳资关系和建立保本自给的制度,使业务有了显著提高。以存款而言,6月10日总额为258亿元,到了6月底决算时增加为324亿元,在短短20天中,存款增加了25%,增长最快的一家存款额增加了一倍[11]。可见联营集团的组建对成员行庄公司的经营起到较大的鼓舞作用。
在组织机构方面,由加入第二联营集团的各行庄公司代表组成的全体代表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代表推选五人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人,分别由惇叙银行总经理蔡松甫、顺康钱庄经理陆书臣担任,其下设总务、业务、计划、调查、保管、稽核六组,办理日常事务[12]。此外,根据需要可临时设立学习小组、业务联络小组、查帐工作小组、财务计划审核小组、财务计划学习小组、财务计划资料小组等特别小组,处理一些专门性的问题。
在第一、二联营集团筹备的同时,第三、四集团也在积极筹划。第三联营集团是在5、6月份酝酿的,这期间,除原有几家行庄外,五丰钱庄、存德钱庄、志裕钱庄、信裕泰钱庄也申请加入,于6月22日组织筹备委员会,制订参加团员的先决条件,即:(1)机构本身有盈余或其资产抵补亏损而有余;(2)劳资协调;(3)呆滞帐款之总数未逾存款总额的20%;(4)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任务已如期完成。筹备委员会先后开会八次,于7月13日呈经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的核准,7月16日正式成立。参加行庄为仁昶钱庄、五丰钱庄、永隆钱庄、存德钱庄、宏昶钱庄、志裕钱庄、春元永钱庄、信裕泰钱庄、庆成钱庄、镇兴钱庄、宝成钱庄、和泰银行,总计十一家钱庄和一家银行。各成员通过了集团章程并签订合约,一致认为应在相互团结、相互协助、相互监督的原则下,“加强同业联系,增进社会信誉,运用集团力量,有计划地推进业务扶助生产事业,以配合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13]。
在组织机构方面,第三联营集团成员行庄各推举委员一人组成委员会,互选宏昶钱庄经理黄立鼎为主任委员,永隆钱庄经理陈维伦、宝成钱庄经理赵鸿生为副主任委员,镇兴钱庄经理孙嘉穰为秘书长,庆成钱庄经理万锦明为稽核长,任期各为半年,可以连选连任。委员会下设秘书、会计、稽核、保管、业务、企划、征信、学习八个组[14],以推进集团的各项工作。
第四联营集团成立于1950年7月23日,参加者为同润钱庄、春茂钱庄、泰来钱庄、致昌钱庄、惠昌源钱庄、聚康兴钱庄,六家成员全部是钱庄,在各联营集团中规模最小。在组织机构方面,也是以各成员推举委员组成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以同润钱庄经理裴鉴德为主任委员,聚康兴钱庄总经理蒋皋泉为副主任委员,曹瑞根为秘书。内部工作也实行分组责任制,设业务、会计、调研、保管、稽核五个组负责相关事项[15]。
应当指出的是,在各中小行庄公司筹备成立四个联营集团期间,盐业银行、金城银行、中南银行、大陆银行、联合银行曾一度筹划成立第五联营集团,聚兴诚银行、国华银行、华裕银行、东亚银行、浙兴银行得知消息后也曾有意加入,但最终没有结果。除此之外,当时在私营行庄公司中,尚有中国农工银行、上海信托公司、建业银行、源源长银行、东莱银行、东南银行、建昌钱庄、国安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第一商业银行、中汇银行、致祥钱庄、万祥泰钱庄等十三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加入联营集团的意向[16]。
总之,经过反复酝酿筹备,分化组合,到1950年7月下旬为止,上海私营金融业在一个月内相继成立了四个联营集团,总计42家行庄公司先后加入。
此后,四个联营集团的成员情况又有所变化。1950年9月4日,统原商业银行、惠中商业银行、建昌钱庄加入第二联营集团;1951年6月,东莱银行、东南银行参加了第一联营集团;1951年9月1日,原第一联营集团的中国企业银行并入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和成银行则于同日正式加入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聚康兴钱庄和惠昌源钱庄,因业务上违背了团章的有关规定,分别于1950年底和1951年5月被勒令退出第四联营集团。
据1950年底统计,参加四个联营集团的行庄公司计银行15家、钱庄28家、信托公司2家,共计45家,占全体私营行庄公司共65家的70%[17]。换言之,除了十几家大银行外,上海各中小行庄公司几乎全部参加了四个联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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