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校内实训基地的管理模式
1.“专管共用”管理模式
(1)院级管理
学院(校)成立隶属教学管理委员会的实践教学管理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院(校)领导亲自挂帅,主管全院(校)的实训教学。成立实训中心,明确实训中心的具体管理职能,负责整个实践教学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管理公用性、基础性的实训室,实现资源统一调配、教学统一安排。在这种模式下,实训室、职业技能鉴定站、维修中心作为实训中心的下设机构在实训中心统一领导下完成实践教学、技能鉴定、职业培训、仪器维护和维修等各项工作,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和合理调配,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资源的作用。
(2)系级管理
对一些技术针对性强、专业性强、使用面相对窄的实训室由系(部)直接管理,其内部规划、建设和教学等由系部独立进行。这样,实训室能够紧密与专业建设结合,很好地协调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
(3)院系两级联合管理
对那些针对性强,但在使用上有一定公用性的实训室由实训中心与系部共同管理,实训室的人员、教学及日常工作由实训中心负责,实训室的规划、建设、改造等由实训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这种管理兼顾了集中管理与分块管理的优点,既有利于资源的合理调配,又能发挥系部建设实训室的积极性。此外,要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有效运行。
2.校内实训基地“股份制”管理模式
股份制经营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成功运行为我们提供了有意的借鉴。对于校内已经具有较大规模、具备较先进设备的实训基地,按照现代企业的组织理念进行股份化改造或者直接建立具有实际生产经营资质的股份制企业,将会是增加实训基地自我造血功能,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实训基地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理想之路,可以实现学生、学校、股东和政府的多方共赢。
高职院校实训基地“股份制”的股份包括:土地股、资本股、智力股、科技股等。学校通过上门推介、网络媒体宣传、发布招标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广造声势,广开社会投资渠道,以获取基地运行、发展所必需的流动资金。
资本股份在股本构成中应保证达到相应的股东比例,股东在生产经营中拥有相应的发言权,以确保投资方的投资收益,保证投资经营者的积极性,为基地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投资方确定后,根据实训基地场地、设备的社会估价和投资方的投资金额等条件具体商定双方在股本中所占的比例,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随后以投资方为主体着手进行实训基地的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
智力股是实训基地建设、管理的核心要素。人才是企业发展中最关键的因素,在校内实训基地的经营开发中,如果仅仅靠校内人才资源,则很难保证实训基地持续快速发展的人才需求。作为校内实训基地的经营更应该高度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工作。对于技能型人才、营销型人才、管理型人才和科技型人才的引进,主要采用底薪加股份的方式去运作,使招聘的各类人才拥有基地的一定股份,作为智力和技术的投资,促进个人利益和基地利益的有效结合,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促使人才自觉主动地为推动高职院校校内实训基地的发展作出贡献。
科技股是校内实训基地社会化的助力器。对于社会上已经成熟和正在研发的科技成果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鼓励其到高职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安家落户,实现学校和企业的共赢。
总之,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紧密联系行业企业,不断改善实训条件。同时,要加强对实训基地的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在高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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