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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票据交换与清算

时间:2023-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集中交换票据的场所称为票据交换所,由中央银行主办,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须经中央银行批准并颁发交换行号,方可按规定时间参加交换。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均应在中央银行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由中央银行负责对各银行之间的资金存欠进行清算。提出行经上述处理后,即可由交换员将清算总数表,连同代收、代付计数清单和提出的票据带到票据交换所进行交换。

第四节 同城票据交换与清算

随着市场交易范围的不断扩大,同城结算业务日益增加,其中大量的与结算业务有关的收付款单位都不在同一行处开户,它们之间的结算如果每笔票据业务都采用逐笔送交对方行转账或逐笔清偿存欠款的做法,不仅增加核算工作量,而且手续过繁,影响及时入账,不利于社会资金周转。因而,同城各行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都采取票据交换的办法,即定时定点,集中交换代收、代付的票据,然后轧计差额,清算存欠的办法。集中交换票据的场所称为票据交换所,由中央银行主办(称为主办清算行),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称为清算行)须经中央银行批准并颁发交换行号,方可按规定时间参加交换。

一、同城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

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均应在中央银行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由中央银行负责对各银行之间的资金存欠进行清算。票据交换分为提出行和提入行两个系统。向他行提出票据的是提出行,提回票据的是提入行。而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一般既是提出行又是提入行。各行提出交换的票据可分为代收票据和代付票据两类。凡是由本行开户单位付款,他行开户单位收款的各种结算凭证,称为代收票据(贷方票据);凡是由本行开户单位收款,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各种结算凭证,称为代付票据(借方票据)。提出行提出代收票据则表示为本行应付款项,提出代付票据则表示为本行应收款项;提入行提入代收票据则表示为本行应收款项,提入代付票据则表示为本行应付款项。各行在每次交换中当场加计应收和应付款项,最后由票据交换所汇总轧平各行处的应收、应付差额,由中央银行办理转账,清算差额。

(一)提出行的处理

提出行将提出的票据,按代收票据、代付票据清分,分别登记“代收票据交换登记簿”和“代付票据交换登记簿”,并结出金额合计数。同时,按代收、代付票据所属行别的交换号(即提入行的交换代号)整理,汇总加计票据的张数、金额,填制“代理收款计数清单”和“代理付款计数清单”并将代收、代付票据附在后面。同时,加计代收、代付计数清单的笔数、金额,登记“清算总数表”的“提出代收款”和“提出代付款”栏。

提出行经上述处理后,即可由交换员将清算总数表,连同代收、代付计数清单和提出的票据带到票据交换所进行交换。

(二)提入行的处理

交换员在票据交换所提回本行票据时,将票据和计数清单分开,分别代收、代付汇总加计票据笔数和金额,经核对相符,登记“清算总数表”的“收回代收款”和“收回代付款”栏,然后结出收入和付出的合计。

(三)清算差额的处理

各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在票据交换结束后,根据本行的“清算总数表”收入和付出合计数,轧算应收或应付差额,若收入金额大于付出金额则为应收差额;反之则为应付差额。交换结束后还应根据清算总数表中的应收、应付差额填制“票据清算差额专用凭证”,将资金差额向当地中央银行清算。

若本次交换为应收差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同城票据清算(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若本次交换为应付差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同城票据清算(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中央银行根据参加票据交换各行应收、应付差额情况,进行转账,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应付差额行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应收差额行

二、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的核算

票据交换业务要坚持“先付后收,收妥抵用,银行不垫款”的原则。当提入行提入有错误的票据如账号与户名不符、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付款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等均要办理退票。

(一)退票行的核算

退票行(提出退票的行)即原提入行。当提入的票据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办理转账,需要退票时,应在规定的退票时间内打电话通知原提出行,并将待退票据视同提出票据列入下次清算。由于待退票据款项已列入本次清算差额,为保持本次“待清算票据款项”余额与清算差额一致,便于账务平衡和核查,对待退票款项应列入应收或应付科目核算。退票时,填制“退票理由书”一式三联。一联留存本行作应收或应付科目的转账凭证,另两联附退票票据于下次票据交换时退回原提出行。退回借方票据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清算(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贷:其他应收款——退票专户

退回贷方票据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退票专户

  贷:同城票据清算(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二)原提出行的核算

原提出行接到退票行的电话通知或退回的票据后,根据票据交换登记簿查明确属本行提出的票据,在登记簿中注明退票的理由和时间,再作账务处理。退回的票据视同提入票据处理。根据退票行提交的“退票理由书”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办理转账。对于退回的借方票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退票专户

  贷:同城票据清算(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对于退回的贷方票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清算(或待清算票据款项)

  贷:活期存款——原付款人户

(各地同城票据交换的具体核算手续不尽相同,使用的会计科目也有区别,但是,就其基本原理来说,还是一样的)

三、计算机处理交换票据的基本做法

目前,我国一些大中城市为了改进票据交换的做法,提高票据交换的效率,引进了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对原手工操作的票据交换做法进行了根本性的变革。现将计算机处理交换票据的基本做法概述如下:提出行将要提出交换的票据先经打码机打码处理。这些数码根据票据或凭证填写的有关要素打印,其中包括票据号码、交换行号、单位账号、借(贷)方代码及金额,打在每张票据或凭证的末端,并由打码机打印出提出交换的票据的明细清单(即主清单)。为了便于分批处理提出交换票据,在每批(不超过100张)票据打码处理后,另打制“批控卡”用于控制该批票据金额是否平衡。提出行根据“批控卡”的借方(贷方)总额填入“交换提出报告单”,结计总数并与打码机的总数核对相符,连同本场交换提出的全部票据及主清单,一并装袋送交换场。交换场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交换时间将交换凭证陆续投入清分机进行清分,由清分机自动按提回行进行清分、读数,打印出票据清单,直至最后把提回的票据、凭证输送各提回行的箱夹,由各提回行取回进行账务处理,同时由交换场计算机打印出“交换差额报告表”送中央银行营业部办理资金清算。

现将票据交换使用的表和单说明如下:

(1)主清单:是提出行通过打码机输入每批票据(最多100笔)结束后,打印出该批票据的明细清单。主清单一式两联,一联由提出行保存,另一联送交换场。

(2)批控卡:是提出行在票据打码批处理结束后打印该批票据借、贷方金额小计数的卡片。提出交换时,此卡必须放在该批票据的最前面,用于控制该批票据金额是否平衡,也是提出行交换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3)交换提出报告单:是提出行根据批控卡借、贷方小计数按批填制,并分别加计提出交换票据的借、贷方合计数的记录。交换提出报告单一式两联,一联经交换场核对盖章后退提出行备查,另一联由交换场留存。

(4)提出行票据清单:是交换场清分票据后对提出行提出票据的详细记录。该表由交换场编制,交提出行。

(5)提回行票据清单:是交换场清分票据后对提回行提回票据的详细记录。该表由交换场编制,交提回行。

(6)交换差额报告表:是轧计各交换单位提出、提回票据清算资金差额的报表。该表由交换场编制,一式两联,一并交提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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