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中国寿险行业以及精算职能的发展趋势
中英人寿保险公司 殷 莉
2001年11月10日,中国签署了世界贸易总协定,其中有关寿险方面的承诺如下:“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外方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合资企业投资方可在减让表所承诺范围内,自由订立合资条款.允许外资保险公司按地域限制放开的时间表设立国内分支机构,内设分支机构不再适用首次设立的资格条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审批市场准入.经营地域方面:加入后3年内,取消地域限制.营业许可:加入时,营业许可的发放不设经济需求测试(数量限制).”
自2000年以来,中国寿险业开始酝酿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入世前后的数年.从市场总量来看,保费收入在世界排名由2000年的第16名上升到了2005年的第11名,总保费增长了3倍,在2005年达到了4 927亿元,年均保费增长率达到25%.从寿险主体来看,从2001年的15家增加到目前的42家,尤其是外资寿险公司增长了16家,局部地区,例如广州、上海和北京,竞争出现白热化,北京在2004年到2005年1年多的时间内就有12家合资保险公司加入,上海目前有30家人寿保险公司.合资寿险公司和新成立的中资公司开始快速向内地市场扩张.由于市场竞争加剧效应直接或间接导致寿险业的各个层面的变革,体现在营销模式、政策监管、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在传统的保险发展模式发生深刻变革的同时,对寿险的核心职能——精算职能的广度和深度的要求也正在酝酿重大的变化.
中国的精算业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近年来涌现出一批精算从业人员以及精算教育院校.在各家公司均已配备了一定的精算人员.但是,由于中国寿险市场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国内精算人员的职能还是主要集中在产品开发和准备金评估两项传统工作上.结合入世后寿险业的发展状况趋势,我认为今后精算师的工作将主要发生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首先,是对现有精算工作的深度要求不断提高,向更加合理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各种营销创新对精算基础合理化和精算工作精细化提出更严格的要求.竞争加剧使得营销模式创新成为中小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法宝之一,而大公司为了避免市场份额被蚕食,也必须不断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保持自身的活力.自友邦在中国第一家引入代理人营销模式以来,在将近十年里,国内各公司基本是以单一的个人营销为主的模式.直到2000年成立的招商信诺,只做电话营销,开创了新的营销模式的先河.到现在,各种各样营销机制呈百花齐放的态势,比如瑞典斯堪的亚和北京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的瑞泰保险公司,不设自己的代理人队伍,而是与银行、证券公司、经纪公司合作,在这些机构网点和理财专柜销售不同的投资理财产品.而最近开业的中法人寿也在业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由于股东优势,专门通过邮政储蓄网点销售,已具有专门的银行系保险公司的特性.还有包括大都会在内的几家外资公司开始进行的专业电话营销和中英人寿致力发展的经纪公司、代理人公司代理渠道,也都给市场注入了新鲜血液.各种营销手法和产品的创新使得以往单一、个人营销为主的定价模式发生了变化,精算人员须要研究各种不同的营销方式对定价的影响以及差异,并且发展相关的数据基础,这也须要对这些创新的手法有深入的了解.而且由于这些手法还是在试验和发展阶段,精算人员要更加贴近于市场,追踪其变化,了解其本质.差异化趋势使得精算工作越来越精细化,由于市场机制的影响,各家公司将会把重点放在日益精细化的区域经营上面.根据区域特色制定经营的特色,比如产品的区域化、营销的区域化等等,精算人员也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来识别相应的变化,从比较粗的模型转向更加详细和精确的模型,作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依据.
专业化主要体现在精算师在对公司评估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外寿险业的发展中,为了扩张以及增加实力而引起的合并和并购此起彼伏,仅2004年就发生了大都会购买花旗人寿、宏利吞并恒康人寿的事件,还屡屡传出某些大型保险集团合并的传闻.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的研究,国外寿险行业已经进入新一轮的合并和并购的阶段.相比起来中国寿险市场平静很多,到目前为止,保险业还没有出现公司间的并购和吞并,这是由于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刚刚成立.但是,可以预见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一方面中小保险公司为了增强自身的实力,与大公司抗衡,必将采取某些方式的联盟或合并;另一方面某些保险公司在初期急于扩张,公司内部基础薄弱,风险承受能力极低,难以经受市场的考验,不可避免地成为扩张型公司的战略目标.合并和并购是基于双方对公司价值的评估达成一致的前提,而公司价值的评估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需要精算师的独到的数理技能以及长期预测经验积累中对公司的长期判断和分析,国外这项工作往往是由专门的精算咨询公司承担.
其次,精算在公司综合风险管理中的角色不断加重.风险管理职能将成为精算的核心职能.
在保监会最近公布的“关于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指导意见”的文中,明确规定要强化总精算师和合规等关键岗位负责人的职责,并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和合规部门.由于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竞争方式日趋多元化,公司在内部控制以及对自身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高.一方面,在保监会的努力下,监管体系已经由初期的市场行为监管为主的模式,开始转向以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现代监管体系.在精算制度方面,引入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内含价值体系等现代风险管理和评估工具,精算在本职工作中的风险管理职责不断加强.
另一方面,由于精算的专业技能以及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深刻了解,在公司合规管理以及其他的风险管理活动中的角色也日益提高.比如在投资方面,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放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如:投资基金比例的增加,投资股票以及海外投资的初步放开,最近又发布了投资实业的规定.由于放宽投资的渠道基本上都有最低资产的要求,各种投资渠道的放开,将会打破以往的单一的产品价格竞争,投资收益的好坏将成为公司追求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各家公司将会把投资活动以及投资风险管控作为公司的核心工作.在投资活动中,收益性和风险性始终是一对矛盾,如何在这两者之间权衡是投资决策者不可避免的难题.由于精算师所具有的精算技能以及对过去和未来的评估经验,精算师必不可免地要承担投资决策中所起的风险管理职能.国外已有专门的投资资产管理精算师.在未来,国内对精算师的这种职能的需求将会大大增加.
最后,精算师职能将渗透到保险公司的各个方面以及更多、更广的金融领域.
入世后,寿险行业正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在市场各个层面的快速发展以及竞争的加剧,要求精算师更快、更准地对市场的情况做出反应,精算人员和市场发展人员的职能界限将越来越模糊.为了更好地为市场和客户服务,精算人员将逐渐从传统的精算领域走出来,进入靠近市场前线的领域,利用精算理念和技能,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发挥更大的作用.精算职能在保险公司的内部也将会细分为评估精算师、市场精算师、产品精算师等等.
另外,精算将在政府监管职能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保监会最近公布的“关于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指导意见”的文中,明确规定人身险公司应当设立总精算师职位,总精算师既向管理层负责,也向董事会负责,并向中国保监会及时报告公司的重大风险隐患.总精算师应当参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产品开发、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精算师在未来的角色扮演中将不仅仅是在寿险公司的立场上,也成为董事会和监管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的媒介.监管部门以后也将更多地依赖公司内部以及咨询和评级机构的精算师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
由于综合经营的趋势已经形成,可以预见,精算在金融一体化的过程中也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平安公司已搭建起了以保险为中心的,包括银行、证券在内的金融集团平台,最近刚刚任命了集团的保险执行官和金融执行官.其他的公司也纷纷进军财险、基金、健康险和养老险等领域.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也在筹划建立自己的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制度的信托模式使得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银行都可以在社会补充养老保险的经营中参与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另外,金融新产品也逐渐走向混合和一体化的趋势.保险、银行、证券业的综合经营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将给寿险行业带来巨大的变化,也给精算师提供了更大的可施展的舞台.精算师将走出保险公司,进入到金融行业的其他领域中去,成为各个领域的专家和核心角色.
以上是精算职能在入世后的三个主要发展的变化.入世前的中国寿险行业,虽然保费增长速度很快,但是只是量变的过程,市场特征同质性高,精算职能比较单一.入世后的寿险行业,必将经历从量变到不断质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面,精算职能的核心作用会越来越明显,而市场对精算师的职能要求也必将经历多次蜕变,从传统的产品定价和准备金计提扩大到公司的各个领域的全面治理,并且横跨保险、证券、银行等多个领域.现阶段的本土精算人员应该要把握这一趋势,在立足于本职工作、发扬精算对保险公司的核心作用的同时,提前了解和学习变化所需要的新职能,才能在市场的考验当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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