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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法及其特点

时间:2023-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分类法以产品的类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计算单,归集该类产品的生产费用。如果是大量大批生产,分类法结合品种法或分步法进行成本计算,则应定期在月末进行成本计算;如果与分批法结合运用,成本计算期可不固定,而与生产周期一致。分类法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基本成本计算方法,它要根据类内产品的生产工艺与组织特点,与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结合使用。

一、分类法及其特点

(一)分类法特点

分类法是将不同品种、规格的产品按某种标准归类,以产品的类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各类完工产品总成本,再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算类内各种产品成本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分类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成本计算对象

分类法以产品的类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计算单,归集该类产品的生产费用。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各类产品共同耗用的费用,采用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汇总计算出该类产品总成本。

2.成本计算期

成本计算期由产品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决定。如果是大量大批生产,分类法结合品种法或分步法进行成本计算,则应定期在月末进行成本计算;如果与分批法结合运用,成本计算期可不固定,而与生产周期一致。

3.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月末生产费用总额通常要在每类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同时对完工产品的成本还要在类内不同品种(或规格)产品之间,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配。

4.分类法不能独立使用

分类法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基本成本计算方法,它要根据类内产品的生产工艺与组织特点,与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结合使用。

(二)分类法适用范围

1.产品的品种或规格繁多并可以对产品进行合理分类的企业

分类法可以在各种类型的生产中采用,只要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的企业均可采用。例如,照明企业不同类别和瓦数的灯泡生产,电子元件企业不同类别和规格的电子元件的生产等。

2.生产联产品的企业

有些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同一种原料进行加工,可以生产出几种主要产品。例如,炼油厂从原油中可以同时提炼出汽油、煤油和柴油等几种主要产品。各种联产品几乎是同时生产出来的,联产品所负担的生产费用一般需要用间接分配的方法计算确定,必须采用分类法计算各种产品的成本。

3.生产副产品的企业

在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出的一些非主要产品,一般称为副产品,如在炼油过程中产生的渣油、石油焦。

4.生产等级产品的企业

有些工业企业,特别是轻工企业,有时会生产出品种、结构、所用的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完全相同但质量不同的产品,这些产品称为等级产品。

5.除主要产品外,还生产一些零星产品的企业

这些零星产品在生产工艺以及原材料的消耗上并不一定相近,但它们的品种、规格多,数量少,费用比重小,为了简化核算,这些零星产品也可以归为一类,用分类法计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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