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其成本核算就是对工程成本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即指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一)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特点
1.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一般根据建筑施工预算相适应的原则,再结合本企业建筑施工组织的特点、工程承包的具体情况和成本管理的要求,来确定成本计算对象。主要有:
(1)一般是以每一独立编制建筑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
(2)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施工企业共同施工时,各企业应以同一单位工程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各自核算自己部分的成本。
(3)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则可以把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作为成本计算对象。
(4)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将开工和竣工时间接近、属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各单位工程合并为同一核算实体,作为成本计算对象。
想一想
为什么工程成本核算对象一般为独立编制建筑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
2.成本核算期
建筑安装工程一般规模较大,周期较长,如果等全部完工后进行成本计算,势必影响企业的成本管理和资金周转,因此企业只要完成了预定的工程,就视为已完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当整个工程竣工时,再对工程进行成本决算。
3.工程成本项目及核算内容
工程成本是指从事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1)直接成本。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
①人工费。即在施工过程中从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②材料费。即在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所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种材料、结构件的实际成本,以及周转材料(如模板、拱架、脚手架及跳板等)的摊销及租赁费用。
③机械使用费。指为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使用自有施工机械而发生的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④其他直接费。即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直接发生但未包括在人工费、材料费、船机使用费项目中的其他费用。包括: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时采取防寒、保温、防雨防潮、排水、照明等措施发生的费用;材料二次搬运费,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二次倒运费;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用具及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验所发生的费用。
(2)间接费用。即不能确定为某项工程所负担,需要进行一定的分配才能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其分配的结果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间接费用项目,并填入成本计算单中。
(二)建筑工程成本的计算和结转
1.工程成本的计算
企业应该根据企业内部有关部门提供的原始凭证,通过设置的“工程施工”等账户进行工程成本的计算。工程成本的计算包括竣工工程成本、已完工程成本和未完工程成本。
已完工程成本=期初未完工程成本+本期发生费用-期末未完工程成本
未完工程成本是已完工程成本计算的基础,其确定有两种方法,一是按预算成本计价,即可以通过期末的工程盘点,确定施工进度后估算;二是按预算成本比例计价,即按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和未完工程预算成本比例计算。
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计算是通过“工程施工”明细账进行的,其格式见表8-4。
表8-4 工程施工成本明细账
2.工程成本的结转
企业应按照工程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按月或者按期结算已完工的工程成本。进行成本结转时,借记“工程结算”,贷记“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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