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念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其中,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合并资产负债表;(2)合并利润表;(3)合并现金流量表;(4)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5)附注。
与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相比,合并财务报表由于涵盖了构成一个企业集团的各个组成部分,是综合地反映企业集团整体情况的财务报表,具有以下特点:
1.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经济意义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范围包括了若干个法人(包括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实体组成的会计主体,而不是单个意义上的法律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是母公司。仅在能够对其他企业实施控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情况下,母公司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不是所有企业均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构成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的个别报表数据进行加总的基础上,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在合并工作底稿上通过编制抵销分录将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之后形成。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遵循特定的方法。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或经调整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加总的基础上,通过编制抵销分录将企业集团内部的经济业务对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予以抵销,然后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数额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1.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2.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3.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准备工作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应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一是由母公司按照其自身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二是母公司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制用于合并报表目的的财务报表。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期间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只有在反映财务状况的日期和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期间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合并。为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的会计期间,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3.对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其前提必须是母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计量单位一致。对于采用外币(相对于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子公司,在将其财务信息进行合并时,应当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以母公司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财务报表,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合并。
四、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程序
1.对于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应对各子公司进行分类,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两类。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其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一致的情况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以有关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不需要进行调整;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下,则需要考虑重要性原则,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除应考虑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的差别,需要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在购买日设置的备查簿中登记的该子公司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的金额。
2.编制合并工作底稿。合并工作底稿的作用是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基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进行汇总和抵销处理,最终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3.将母公司、子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的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对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进行加总,计算得出个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合计金额。
4.编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的抵销分录和调整分录,将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影响进行抵销处理。编制抵销分录,进行抵销处理是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关键和主要内容,其目的在于将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加总金额中重复的因素予以抵销。对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合并时,应当首先根据母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即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报表各项目加总金额的基础上,分别计算出合并财务报表中各资产项目、负债项目、所有者权益项目、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等的合并金额。其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类各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借方发生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2)负债类各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借方发生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有关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3)有关收入类各项目和有关所有者权益变动各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的借方发生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4)有关费用类项目,其合并金额根据该项目加总金额,加上该项目抵销分录的借方发生额,减去该项目抵销分录的贷方发生额计算确定。
6.填列合并财务报表。即根据合并工作底稿中计算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类以及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合并金额,填列生成正式的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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