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内容四: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正确性,会计人员在登账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应将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2.登记完毕后,为避免重记、漏记,应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等),表示已经记账。
3.账簿中书写规范,文字和数字应紧靠底线书写,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
4.为了保证账簿清晰,防止涂改,登账时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5.在账簿记录中,红字表示对蓝字的冲销、冲减数或表示负数。因此,只在下列情况,才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6.各种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用红色墨水划对角线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等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7.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以“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8.账页写满时,应办理转页手续。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该账页的最后一行及次页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9.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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