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宁波:打造区域港航金融服务中心
(一)引言
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体系中,宁波是重要的增长极。但同时,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体系中,宁波又处于双重关系之中,一是宁波在行政区域上隶属于浙江,在浙江区域经济发展和建设中处于非常核心的地位;二是宁波与上海在经济与人文中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开通又在地理上加强着这种联系。一方面,宁波提出全面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另一方面,宁波在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的“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中处于核心区。为此,宁波应积极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航运中心建设、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双重优势,通过融入发展战略、错位发展战略与互补发展战略,建设长三角区域专业金融服务中心。
(二)宁波金融产业发展现状
“十一五”这5年,宁波金融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虽然经历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但宁波市金融总量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支持了区域经济的继续回升向好,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并推动了金融业自身的转型升级。
1.金融组织体系不断扩大与完善
就全国范围来说,每个城市的金融体系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不均衡,主要是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的规模存在明显差距,银行业居绝对主导地位。宁波作为区域经济强市,金融中心,经过“十一五”的发展,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已达176家,比2005年增加了89家,增幅达102.3%,其中银行业机构46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79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1家,保险业机构46家。此外还有小额贷款公司18家,信托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2家,财务公司1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1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218家以及担保公司、典当、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等类金融机构1000余家,基本形成了一个以银行业为龙头,证券、保险业为支撑,基金、信托、融资租赁以及部分类金融机构为辅助的多层次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这五年,宁波市上市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速。截至目前,全市已有上市公司43家,较2005年的22家增长了95.5%,占全省上市公司总数的约20%,上市公司数量居计划单列市第二,仅次于深圳。到2010年年底,上市公司从资本市场累计融资448.55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通过IPO和再融资共300.77亿元,占累计融资额的67.05%。
2.金融业实力不断增强
这五年是宁波金融业实力壮大较快的五年。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从2005年的4374.97亿元增长到目前的1.24万亿元,增长183.43%;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9755.52亿元和9414.2亿元,分别比2005年底的3915.95亿元和3089.36亿元增长149.12%和204.73%;保费收入从2005年的51.17亿元,增长到140.03亿元,增长181.47%;证券成交额从2005年的929.37亿元,增长到18417.27亿元,增长高达1881.69%。2005年以来,宁波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左右,高于同期GDP平均增幅近6个百分点; 2010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78.4亿元,占地区GDP比重从2005年的5.7%提高到7.4%;去年,全市金融业税收收入55.99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地方性金融业税收收入40.46亿元,同比增长5.8%,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6%,增幅居计划单列市第一。
3.金融创新取得长足发展
人民银行总行于2008年1月批准宁波市中心支行开展金融IC卡多应用试点,同时以试点成果为基础,配合市政府建设市民卡工程。经过两年的试点,目前工行宁波市分行、农行宁波市分行、中行宁波市分行、建行宁波市分行、交行宁波分行、光大银行宁波分行以及鄞州银行有七家银行累计发卡65万余张,受理金融IC卡网点达511家,可以受理金融IC卡的ATM912台,其他各类自助终端533台。浙江省农信联社宁波办事处、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和民泰银行宁波分行也正实施系统改造。金融IC卡应用领域已扩展到公交、卫生、停车场、加油站、电力、电信、文化等社会公共领域,超市、便利店、商场、商贸中心等商业领域,以及快餐、休闲、文娱、餐饮等服务领域,便民利民优势逐步体现。
宁波是县域经济发达、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较高的一个地区。为进一步改善“三农”服务,宁波市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改进服务,有效发挥金融在助推强农惠农的积极作用,把金融支农列入民生金融的主要内容,积极推动城乡从“割裂”走向“融合”,从“二元结构”走向“一体化”发展。至2010年9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为2859.5亿元,占全部贷款比重的31.85%,较年初新增488.94亿元,同比增长19.39%。
2010年,宁波市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各项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积极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小企业的资金保障力度,小企业贷款占比提高。至11月末小企业贷款余额2540.27亿元,新增占比为44.94%,分别较上季、上月提高2.75.2.29个百分点。
但同时应看到,作为沿海港口开放城市,宁波目前的金融业的国际化程度仍然较低。宁波市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力量薄弱,缺乏国际知名的大金融机构,无论在实力上还是影响力上都与其经济的外向程度不相匹配。金融对民营经济支持力度有待加强,与本地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的经济格局不相匹配。港口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创新产品少。大部分金融创新属于外延式的数量扩张而非内涵式的质量提升,科技含量低。此外,金融业的对外合作,包括业务合作、技术合作、战略合作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推进和深入。
4.发展航运金融具有扎实的基础
宁波港是世界上少有的天然良港和中国四大深水枢纽港之一,优越的港口条件及蓬勃发展的外向型经济,加上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加速推进,为宁波航运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宁波港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通航,是真正的国际枢纽港和集装箱干线港。2009年货物吞吐量3.8亿吨,居中国内地港口第二位。具有港口、区位、航运业发达的优势。同时,宁波金融生态环境优良。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宁波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仅86.8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2%,较2005年年末下降1.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高达96.5%,超出75%监管底线20多个百分点,成为全国资金集聚的“洼地”。自金融危机以来,宁波至今无一家龙头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破产、倒闭甚至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据最新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在全国50个大中城市中,宁波金融生态环境排名位居第二,仅次于上海。宁波是全国信贷资产质量为AAA的8个城市之一,其中企业诚信排名第一。同时,在首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评价中,宁波位列第七名。
5.民间资本充足
民营经济一直是宁波的特色和优势所在,民间资本更是宁波经济的活力所在。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宁波民营企业家白手起家、勇于开拓、乐于奉献,贡献了宁波70%的利税、80%的GDP 、85%的就业机会和90%的上市公司,是宁波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特别是近年来,宁波的民营经济和民间资本,积极把握时代机遇,主动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研发核心技术、拓展产业链条、打造高端品牌,目前全市各类民营经济实体超过30万家,135个产品排名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位。
(三)宁波金融产业发展定位
2006年8月,国务院批复《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正式确定把宁波建设成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的功能定位。
2010年6月3日,宁波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宁波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0〕48号)。该《意见》明确指出,到“十二五”期末,宁波市基本建成与宁波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其金融功能定位应体现在六方面:一是定位于承接上海金融资源对外辐射,发展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二是定位于宁波发展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金融业必须发挥应有的服务功能和支撑作用;三是定位于宁波乃至长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发挥金融作为现代服务业高端产业的引领作用,拉长金融产业链;四是定位于服务航运物流经济的壮大,加大航运金融发展,促进航运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区域航运中心建设;五是定位于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发挥金融工具作用,夯实宁波经济的基础;六是定位于服务宁波外向型经济及离岸金融业务,支持宁波外贸大市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
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根据《规划》,浙江将充分挖掘浙江丰富的“海洋生产力”,并把海洋经济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到2015年,浙江的海洋生产总值将突破7200亿元。同时,浙江将打造“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为空间布局的海洋经济大平台,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是核心区;在产业布局上以环杭州湾产业带为北翼,成为引领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以温州台州沿海产业带为南翼,与福建海西经济区接轨;杭州、宁波、温州三大沿海都市圈通过增强现代都市服务功能和科技支撑功能,为产业升级服务。在此基础上形成九个沿海产业集聚区,并推进舟山、温州、台州等地诸多岛屿的开发和保护。
同时,《浙江省“十二五”金融发展规划》中提出:构建起以杭州、宁波、温州三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为增长极,若干金融特色城市为亮点,一批金融创新示范县(区)为支撑,其他地区加快发展的浙江省多层次金融空间布局。
鉴于此,宁波应该从长三角及浙江两个区域纬度来定位自身的金融产业发展。一方面,宁波市应进一步加快参与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其航运金融与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宁波应积极发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核心区功能,发展海洋金融服务产业,重点发展综合航运金融服务业。因此,宁波金融产业的发展定位为:全面融入上海两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引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通过融入发展战略、错位发展战略与互补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综合航运金融服务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区域专业金融服务中心。
(四)宁波金融产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1.战略思路
(1)融入发展战略。2009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上海“两个中心”(即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决定。立足和服务于中国经济,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和营造良好环境为重点,加快完善金融市场功能,不断拓展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增强金融市场配置国内外金融资源的能力。如今,上海作为龙头,正引领着两个中心建设和长三角区域发展的历史征程。在这新的历史和新的机遇面前,乘着上海的优势,发挥自身的特长,主动融入上海两个中心的建设(特别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宁波金融今后发展的必然选择。宁波和上海地理位置接近,语言相通,人脉相连,沪甬金融合作交流源远流长,宁波应当抓住这个时机利用上海发达的金融平台,紧紧围绕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题,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服务,主动承接上海金融辐射,积极营造金融发展良好环境,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高效开放、运行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多样化、金融市场的多层次化,扩大宁波金融服务业的辐射半径,初步建成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使金融业成为宁波的重要支柱产业,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主要的组成部分。
(2)互补发展战略。宁波除了要主动融入上海的两个中心建设外,还需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打造航运金融服务区,与上海构成良好的互补发展。
宁波在与上海互补发展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宁波有得天独厚的港口资源。宁波港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位列我国四大深水枢纽港的天然良港,是中国大陆大型和特大型深水泊位最多的港口,也是整个西太平洋沿岸自然调教最好的港口之一。从上海两个中心的相互关系来看,航运中心是金融中心的前提必备条件之一。从长三角要建成“亚太国际门户”的要求来看,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客商流的集疏流通也必须依托国际性港口城市群。就这个意义而言,宁波理所当然就是上海两个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宁波要研究利用宁波北仑深水港,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集装箱远洋中转枢纽港;要确立宁波航运金融发展方向,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
(3)错位发展战略。与长三角其他中心城市相比,宁波有联通海陆区位优势。宁波地处长三角南翼,海陆交通便利。特别是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的通车、甬金铁路、甬台温铁路的建成,以及舟山大陆连岛等工程的竣工,宁波从“交通末端”晋级成为重要的海陆交通枢纽和节点城市,并进入了上海1.5小时交通圈,同城效应和区位优势日益明显。宁波拥有北仑深水港,该港具有全球标准的深水港和航道资源,可以让重量级货轮通过,弥补了已经处于饱和状态的上海港。在此基础上,凭着宁波人的创业精神及充裕的民间资本,形成了特殊的宁波经济发展模式,该模式是包含了“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特点的一种混合模式,促进了宁波经济的发展,为宁波发展区域金融特别是航运金融提供了条件。
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规划》中,浙江省未来海洋经济总体发展布局是“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温州、台州和宁波同为浙江省港口城市,在发展海洋经济的过程中,根据自身优势,对未来发展进行了明确的定位。
温州和台州同处浙江省沿海,海洋资源非常丰富。其中,温州近海现有洞头、南麂、北麂与乐清湾四大渔场,素有“浙南渔仓”之誉;有以石奇、礁美、滩佳、洞幽、岛绿等为特点的海上风景;全市理论基准面以上滩涂资源共有95.39万亩,其中可围涂造地的资源约64.83万亩;东海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和风能等。台州现有大小港口15处,国家批准的渔港20个;拥有66654公顷的滩涂资源;沿海拥有三门湾、乐清湾及大陈列岛海域等重要的海水养殖基地和贝类苗种基地;可开发潮汐能理论容量104.81万千瓦,年可发电26.21亿度。基于此海洋资源优势,温州和台州提出了以发展港口海运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及海产品加工等沿海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战略。
宁波在发展海洋经济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宁波港作为天然良港的优势,重点围绕建成综合航运金融服务中心的目标,努力建设航运金融创新试行区、航运金融集聚区、航运金融服务示范区等,形成与温州、台州等浙江省其他港口城市的互补发展。
2.发展路径
宁波应借助其突出的港口优势和临港造船、航运等产业,大力实施金融国际化和专业化发展,形成有宁波特色的专业金融服务中心。
(1)国际化发展路径。一是把握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机遇。从全球来看,金融危机大大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金融贸易体系中的发言权,提高了中国在全球的竞争地位。作为经济开放城市,宁波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超过120%,出口外向度在81%以上,与世界各国的贸易联系面广,与东南亚等周边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额大,宁波要抓住浙江省已经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工作的机遇,加快发展贸易金融服务,减少汇率波动损失,扩大人民币在贸易结算中的比重,为进出口企业贸易结算提供多样化选择和个性化服务,推动宁波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壮大发展。
二是促进国际化发展中的金融创新。努力推进梅山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发展。加快发展离岸金融要明确决策思路,积极争取和推动梅山保税港区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将梅山保税区定位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离岸功能区;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与监管机制,允许获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在梅山保税港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梅山保税港区内企业开设离岸账户;取消外汇管制,允许离岸账户内交易货币实行自由兑换;放宽利率波动的幅度,允许其随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在较大的范围内上下波动。根据梅山保税港区对离岸金融的现实与潜在需求,稳步开展离岸银行期货保税交割、离岸保险、资产管理等离岸金融业务试点探索,为区内企业提供结算、融资、保值避险等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动金融的对外开放。
(2)专业化发展路径。作为宁波而言,在发展区域金融包括航运金融、金融后台服务的过程中,应走一条金融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宁波区位优势明显——紧靠上海,交通便利——已经从“交通末端”发展成为“交通枢纽”,港口得天独厚——优良的深水北仑港,着力打造航运金融服务区和金融后台服务区,甚至是跨境贸易结算区域清算中心。
宁波发展航运金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快金融中心、航运中心集聚区建设;二是加大航运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宁波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给予多方面的政策扶持;三是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通过集成各类综合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银行、保险机构进入宁波,争取设立与航运相关的专项商品期货交易所;四是创新各类航运金融产品,积极争取在梅山保税港区设立离岸金融市场,同时向香港业界学习,借鉴香港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过程中的经验与做法,推进适合宁波特点的航运金融产品创新;五是加快培养航运金融人才。
对于建立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宁波已经迈出了实质的步伐。2010年3月,宁波市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宁波市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通过3至5年努力,把宁波市打造成立足长三角、面向海内外,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宁波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在功能定位上,是主动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配套服务,承接辐射,错位发展。在发展步骤上,前期以承接数据单据处理、呼叫中心等中低端业务为主,远期主要吸引电子银行、产品创新研发等中高端业务。
3.资本市场优先发展模式
资本市场是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到目前已发展成为社会资源配置和各种经济交易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能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
截至2010年年底,宁波市金融机构已达176家,其中银行业机构46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79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1家,保险业机构46家;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从2005年的4374.97亿元增长到目前的1.24万亿元;已有上市公司43家,上市公司从资本市场累计融资448.55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通过IPO和再融资共300.77亿元,占累计融资额的67.05%;证券成交额从2005年的929.37亿元,增长到18417.27亿元,增长高达1881.69%。总体而言,宁波市资本市场规模还无法和银行业相比,考虑到资本市场对发展金融的巨大促进作用,今后宁波应优先发展资本市场,包括发展多种航运融资方式、航运保险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航运金融结算等,提升航运金融服务软实力。
同时,宁波应抓住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列为长三角地区私募股权投资三个试点城市之一的机遇,努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
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首先要转变观念,允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在一定比例内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尤其是对本土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其次在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方式和投向上要更多考虑发展民营性私募股权投资,并积极投向于种子期企业。再次,要积极建立私募股权投资信息搜索平台,降低发展成本。
4.高标准建设金融基础设施
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既然宁波提出要建设长三角区域专业金融服务中心:上海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区和航运金融服务区,就必须高标准建设与金融发展定位相适应的金融基础设施,重点是支付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支付体系在建设的过程中,应实现安全和效率并重。安全,就是保障各方利益不受损害;效率,就是保障支付结算的速度。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对货币转移机制的信心,更有力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应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领域为重点,建立覆盖市场主体成立、存续、消亡全过程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公开机制;建成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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