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温州:建设区域民间投资中心
(一)引言
温州位于浙江省东南部,地处长江和珠江三角洲两大经济区的交汇区域,东濒东海,处于中国黄金海岸线中段,南毗福建,西和西北部与丽水市相连,北及东北部与台州市接壤,是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2008年被评为“中国十大品牌之都”。温州率先进行市场取向改革,率先发展民营经济,曾以“小商品、大市场”闻名全国,是中国发展民营经济的发源地与先行区,曾被新闻界、理论界称为“温州模式”。
温州民营经济的率先崛起与快速发展,极大地提升了温州经济的整体实力。1978年底以后,温州市委、市政府利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积极营造体制机制的先发优势,温州人民发扬“特别能吃苦,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国民经济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地发展,经济总量连续迈上新台阶。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温州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13.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925.5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翻了6番多。期间,温州生产总值从10亿元上升到100亿元的台阶,用了14年时间;从100亿元上升到1000亿元的台阶,用了10年的时间;从1000亿元上升到2000亿元的台阶,用了5年的时间[1]。
党的十五大以及随后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民间投资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阿根诺和蒙蒂尔(2004)认为,民间投资在发展中国家起着重要作用。Khan和Kumar(1997)研究发现,相对于政府投资而言,民间资本更具效率,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钞小静和任保平(2008)对中国1978-2005年间相关数据实证分析表明,在短期内政府资本的产出弹性明显高于民间资本,但是从长期来看,政府资本对经济增长的产出弹性为负,而民间资本则有着相当高的正产出弹性,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2]。张洁(2007)研究发现我国民间投资与GDP增长率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民间投资对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贡献十分显著,特别是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明显高于国有经济的贡献率[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我国经济发展最具内在活力的企业群体是民营企业,我国经济发展最具内在动力的资本投资是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是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客观要求[4]。
(二)温州金融发展现状及其优劣势
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温州已形成机构齐全、体系健全、从业人员达数万人、新型金融机构快速发展[5]、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效益日益提高、规模不断扩大的金融发展格局,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和满足了经济对金融的多层次需求,形成了良性互动。据统计,全市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从1978年末的1.79亿元增加到2010年末的6497.59亿元,是“十五”末(2005年末)2409.16亿元的2.70倍。其中,2010年末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2916.12亿元是“十五”末1161.31亿元的2.51倍。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从1978年末的5.09亿元增加到2010年末的5516.68亿元,是“十五”末1736.82亿元的3.18倍。其中:2010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381.57亿元是“十五”末1711.09亿元的3.15倍;保险业保费收入从1980年起步时的74.8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100.92亿元,是“十五”末37.46亿元的2.69倍,其中,“十一五”期间,财产险保费收入由11.77亿元增长到36.72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由25.69亿元增长到64.20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由12.15亿元增长到25.34亿元,财产险赔款由9.85亿元增长到15.68亿元,赔付率由83.7%下降到42.7%;近年来,证券业发展迅速,2010年全市证券成交总额12456.06亿元,其中,股票(AB股合计)交易额12022.00亿元,基金交易额61.22亿元,权证交易额349.35亿元[6]。
当前,已发展到一定水平和层次的温州经济对银行、保险、证券三业协调发展提出日益迫切的需求。但温州金融业仍存在银行业“一业独大”的局面,需要正确引导银证保行业协调发展,这也是当前国际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潮流,尽管目前条件还不够成熟,却是下阶段温州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有益尝试。温州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良好,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日趋丰富,建立适应县域和“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县域银行信贷业务、支付结算服务、保险保障服务,着力促进县域金融统筹发展,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近年来,温州经济增长速度相对比较缓慢,其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的新挑战。据统计,2001年以来,经济增长速度基本上处于停滞徘徊状态,2008年受世界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温州的经济增速仅为8.5%,位列全省倒数位置,工业增加值停滞不前,甚至为负增长。依靠低廉的劳动力、土地价格和高昂的环境代价,通过简单的装配发展起来的打火机、低压电器等“块状经济”对温州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当前市场、生产和技术研发全球化的世界经济发展阶段,在技术创新与资本高度结合的现时代,因缺乏推手而难以实现资本集聚及其对创新支撑的温州经济遇到了发展瓶颈。事实证明,仅仅依靠企业本身积累,借助于传统金融工具,要迅速实现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是困难的。
温州在金融框架的构造和大金融产品的运用上是落后的,如2002年12月温州被作为全国唯一的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后,政策未用活用足更未有创造性的发展,实属遗憾。温州金融业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应坚持宏观与微观的统一,积极把握和贯彻宏观金融政策,拓宽自身发展思路,明晰经营定位,制订发展规划,加快产品与服务创新,助推温州产业升级,为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活动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和坚实的金融支撑,适应和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的多层次需求,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保持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势头,真正从量的扩张转入质的提高,从粗放式经营转向集约式经营,全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全面提升温州金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温州金融发展定位
几十年来,温州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加强。2010年,温州民营经济占全市国民经济比重达81.6%,明显高出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民营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为96.5%,比1978年提高32.2个百分点。同时,温州民间财富快速增长,2010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916.12亿元,人均储蓄余额37245元[7]。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资本原始积累和财富二次增值,温州已经成为我国民间资本最丰富、民间投资最活跃的地区。据不完全统计,经过30多年的发展,仅温州流动的民间资本已经达到6000多亿元,而且每年以14%的速度快速增长[8]。温州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和巨额民间资本的不断积累,使得温州民间投资呈现质的飞跃,已成为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新36条”)(国发〔2010〕13号)的出台,进一步开放民间资金进入一些非军事战略性垄断行业,为民间投资进入实体经济的核心领域指明了方向,在政策导向上将推进我国民间投资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对增强中国经济的内生动力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温州作为我国民营经济的代表城市和民间投资的“风向标”,其大量的民间资本活跃在温州、全国乃至世界经济中,但相对于充分的投资信心和充足的民间资本,过去由于受市场准入、服务体系、融资渠道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民间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目前,温州正处在以产业升级为特征的高级工业化时期,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在行业、产品、市场、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等方面的转型以及企业合并、收购、重组等方面,都需要借助资本投资才能实现。基于此背景,温州需要将庞大的民间资本引导到对本地经济发展的投资中来,避免民间投资盲目涌入到一些高资本运作的高风险领域,比如炒楼、炒矿、炒股,不仅诋毁了温州形象,也使温州实体经济不断“失血”。
温州30多年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证明,金融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在信息化、资本化、国际化的时代环境中,金融先行意味着抢占经济建设的制高点。浙江省政府把加快发展金融业作为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浙江提高全社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民创业发展、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支撑平台,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9]。当前,温州正处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繁荣期、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结构调整的关键期、自主创新的增强期,这对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通过加快金融业发展,推进民间资本的有效利用将对温州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金融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37号)在政策导向上也明确了除杭州、宁波外的省内金融较发达的其他市,可以加强规划,建设有特色的专业化金融街区。温州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特点、区位环境、政策导向,准确定位。有鉴于此,应将温州打造成为服务民营经济的重要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即区域民间投资中心。
温州作为中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浙南闽东北区域中的金融中心地位日趋显示,可通过打造区域民间投资中心,发展金融集聚区,集聚民间资本,集聚专业人才,规范民间资本运作,形成多层次、体系完整的民间投资市场,丰富民间投资产品,发布民间投资信息,开展民间投资研究,创新金融发展。充分发挥温州民间资本规模优势和民营经济示范区的体制优势,凸显其在民营企业投融资方面的先行示范作用。同时,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契机,充分发挥温州的区位优势、资本优势、机制优势和市场优势,夯实其作为长三角经济区与海西经济区连接节点的区域金融中心地位。
(四)温州金融发展的对策思考
1.合理定位与规划,打造长三角金融核心增长极
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顺应国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温州应本着把民间投资引导到实业投资的方向上来,引导到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的领域上来,引导到促进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上来,引导到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项目上来的宗旨,把民间投资纳入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从战略高度,正确认识民间投资的重大意义和历史地位。政府应根据温州特点,合理定位,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金融发展规划和区域民间投资中心建设方案,创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启动联合协调机制,在全国和全球范围吸引民间资本、金融企业、投资财团、服务机构及中介组织,集聚金融资源,围绕区域民间投资中心建设形成温州新的金融格局,推进温州金融业的全面发展,打造长三角金融核心增长极,服务地方经济和区域经济建设。
2.发展金融总部,树立温州金融品牌
深化地方金融机构产权多元化改革,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参与设立和恢复设立具有总部经济性质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一批以温州为总部的一级法人金融机构,树立温州金融品牌。推动温州银行进一步做强做大,充分发挥温州银行本土优势,努力实现温州银行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跨越,将温州银行打造成为较强核心竞争力、中等规模、精品型、个性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推动民间资本参股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典当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增加其数量和资本规模。推进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逐步发展为面向“三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股份制银行。鼓励民间资本依法设立商业性、互助性和政策性等形式的信用担保机构。探索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组建温州区域性的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培育专业性保险和证券中介机构。
3.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综合性地方金融市场
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等进行债券融资,逐步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支持非上市企业股权融资、托管和转让交易。结合产业转型的需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收民间资本参与,为企业兼并重组、新兴产业发展及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提供融资支持。积极开拓期货、信托、融资租赁市场。在间接金融市场,充分发挥在温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扩大县域金融服务功能,改进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拓展商业性金融服务,加快邮政储蓄银行在温州的发展步伐,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增强保险业服务水平。共同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地方金融市场。
4.发展私募基金与风险投资,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投资
民间资金具有分散性和投资的非专业性、盲目性及风险性,通过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和风险投资基金(VC),一方面,可以引入境内外著名的投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来温发展,同时促进本地相关机构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引导温州集聚的庞大民间资金合理投资,从而也有利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PE和VC投资应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都有所分布,而不是主要集中于企业的成长期,对企业早期阶段的投资也尤为重要。当前,温州的风险投资已由原来的单一模式转向多元化的风险投资基金的建立,同时,民间融资也开始走向合法化、正规化。可见,已有实践已为发展PE和VC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据统计,目前温州高度密集的民间资本已达6000亿元,其中约有1000亿~1500亿资金进入了创投领域[10]。
5.推进金融国际化与市场化
通过进一步完善境内外投资和扶持政策,加大温州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来温落户,引导民间资本嫁接金融资本,支持境外资本参与地方金融企业改造,引进外界优秀平台、高级人才和集聚资本,提高温州金融的国际化和市场化水平。进而通过温州金融的国际化和市场化,服务民间资本走出去,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内外投资。从而,提高温州民间资金的资本运作水平,进而形成民间资本集聚的良性循环。
6.完善区域民间投资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
配套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是打造区域民间投资中心的必要条件。其重点是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的环境。在具体措施上,自身要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服务的多层次民间投资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民间投资的组织化程度。2010年6月26日,以“为资本找项目,为项目找资本;集聚民资,服务民企,提升产业”为宗旨的“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的成立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地方政府要加强相关机构建设,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设立民间投资促进中心,为民间资本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完善对民间投资的产业政策引导、管理决策、项目咨询、行业准入和审核报批等方面的综合性服务。此外,要积极争取有利于民间投资中心建设的有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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