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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险业发展

时间:2023-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浙江保险业在曲折中发展。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目前浙江省内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保险在各地区的发展也存在差异。积极发展新型保险业务,支持转型升级,重点发展与浙江结构转型联系密切的产业相关的保险业务;大力发展支持海洋经济的金融业务,积极探索发展海洋渔业保险、航运保险,充分发挥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

三、浙江保险业发展

保险作为金融领域的三大支柱之一,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集中体现在保险的职能上。商业保险应充分利用风险分散机制,充分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职能,在构建浙江“金融强省”,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浙江保险业发展现状评述

1.浙江保险市场发展势头良好,业务实现平稳增长

近年来,浙江保险业在曲折中发展。2010年浙江(不含宁波)全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690.34亿元,约占全国总保费的4.75%,比上年增长28.29%,位于江苏、广州、上海等省市地区,排名全国第九。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266.22.亿元,比上年增长35.5%;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424.12亿元,增长24.1%。全年(含宁波)共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16.1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支出147.5亿元,人身险公司赔付支出68.6亿元。

2.经营主体增加,市场集中度过高

截至2009年底,浙江省(不含宁波)共有各类保险机构3250家,其中总公司2家,省级分公司56家,中心支公司276家,营业部271家,营销服务部1970家,外资保险公司驻浙代表处2家。虽然经营主体增加较多,但是浙江省保险的市场集中度然很高,大部分保险机构的市场份额3%~4%左右徘徊,市场竞争加剧趋势渐显(具体见图8.2和图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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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2 浙江省市场排名前三的财产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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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 浙江省市场排名前三的寿险公司

在经营财产险的26家保险机构中,人保产险浙江份公司以年保费74.67亿元,占据37.4%的市场份额,市场排名第一,随后依次是太保产险和平安产险,三家公司占据全省市场份额56.78%;在经营寿险的30家保险机构中,市场集中度的表现就更为明显,国寿股份浙江分公司以保费159.54亿元,市场排名第一,市场份额47.56%。较高的市场集中度,说明市场具有明显的寡占市场特性。寡占型的保险市场不利于保险公司从金融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严重阻碍着各种要素的有效分配。同时,市场份额过度集中也会得保险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创新动力不足,减缓市场的发展。

3.浙江保险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异明显

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目前浙江省内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保险在各地区的发展也存在差异。作为全省经济中心的杭州地区近几年保险保费收入一直稳居榜首,且保费收入比重每年都维持在全省保险保费收入的30%左右,温州、嘉兴、台州等地区的保费收入比重每年都是稳中有升,其他地区,如衢州、丽水保险业务发展较为缓慢,在全省保险保费收入中所占比重均不足。

4.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结构有待优化

近年来,浙江省保险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已经超过300余种,特别是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推出的小商品城贸易信用保险、宠物犬主责任险、农民创业保险等产品在丰富保险市场,增强保险服务经济、保障社会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也受到了市场和投保人的欢迎。但是与风险种类繁多的现实相比,浙江保险业所提供的险种还比较单一,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来讲,离建立保险产品大超市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市场的需要。浙江省财险市场上主要是车险、企财险和货运险等一些传统产品,而且各财险公司之间险种同质现象严重。占据寿险业务量半壁江山的银保保险产品也存在类似问题。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银行保险产品有几十种,但超过90%的银行保险产品都是带有储蓄功能的分红保险,这些产品虽然名称各异,但大部分都是两全保险,保险责任类似,保险费和保险额度相近,缴费方式也基本上都是五年期(趸)交为主。

(二)浙江保险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1.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是发展战略的体现,也是明确和落实发展任务的一个主要依据。为实现浙江建设金融强省,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要积极促进浙江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创新发展,加强保险中介服务,进一步提升保险业服务产业转型和社会发展能力,保证全省的保费规模持续增长,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不断增加,产寿险业务规模和增速度继续位于全国前列。

2.战略任务

(1)强化保险保障和保险支持,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积极发展新型保险业务,支持转型升级,重点发展与浙江结构转型联系密切的产业相关的保险业务;大力发展支持海洋经济的金融业务,积极探索发展海洋渔业保险、航运保险,充分发挥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

(2)完善保险机构体系和市场功能,做优做强地方保险机构,促进“大金融”产业格局,提升浙江保险产业化水平。加快发展保险机构,积极培育地方保险市场主体,引进地区总部和后援机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大力推动地方保险公司上市融资;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吸引外资保险总公司进驻浙江,鼓励专业保险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种市场主体共同发展。

(3)鼓励和支持保险创新,打造浙江保险的品牌与影响力。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发展保险业务创新和保险产品创新,加快保险产品开发,探索开展农村小额保险,积极发展科技保险,稳步发展保证保险,大力发展信用保险,推进发展责任保险,鼓励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支持保险业参与“三农”建设、积极转型升级、社会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面。

(三)浙江保险业发展的实施路径

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过多地将精力放在完成保费计划上,理赔管理、服务举措、内部建设等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面对竞争日益激烈而尚欠规范的市场环境,保险公司在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上存在观念偏差,重速度、轻效益,造成承保质量下降,承保风险加大。在保险新业务领域的开拓和新保险需求的挖掘上缺乏力度,成为制约浙江保险业发展的一大关键市场因素。

1.鼓励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增强市场活力

浙江保险市场的产品创新必须适合浙江地方特色的保险消费群体和市场,只有需求增长和供给相匹配,供求双方协调发展,才是浙江保险业得以持续发展、稳步提高的重要驱动力。

产品(服务)创新要针对不同层次的目标人群细化需求,根据市场的层次性和差异性,搞好险种的分层开发。就保险商品而言,低收入者愿意但无能力购买,高收入者有能力但购买传统保险产品的意愿不强,只有中等收入者才是有意愿且有能力购买保险的群体。因此,保险服务的创新应该针对目标人群的需求细化入手,重点围绕更注重保险保障功能的中等收入群体。除了继续巩固传统产品的需求外,应着重开发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产品,进一步拓展原有产品功能。如在继续发展传统产险和传统寿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和人身保险产品以满足保险消费者的投资偏好。

利用保险金融化的契机,开展保险与银行、证券在服务方面的深层次合作。比如银行保险的服务,可以实现银保双方网络的对接,使得客户可以在银行端对保单进行查询、更改、理赔申请、提交等的操作,为客户提供更大便利;尝试推出与银行业务交叉的新保险产品,如与信贷相关的产品,包括贷款人信用保险、信用卡透支保险等;银保双方整合双方的资源优势进行联合营销,共同组织市场推广和咨询活动、共同设立VIP客户服务部,为优质客户共同提供服务等等;在电子商务方面,双方也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如在线支付续期保费,在线购买保单,在线理财方案及共同网络营销等。

从消费文化的特点寻找保险服务内容创新的突破口。浙江经济发达,人们对生活品质有较高的追求,因此浙江的保险消费者不仅仅满足于灾后或意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经济补偿外,还希望在投保方案设计、保险相关咨询等售前方面以及残值处理、健康档案管理等售后方面得到服务。保险公司可以尝试从传统的保险经济补偿和给付转型,向保户提供与保险有关的边缘服务如风险咨询、风险管理、信用投资等服务,也可以提供与保险业务完全无关的服务。比如香港的商联保险公司的家居(办公室、工商、诊所、店铺)综合保险的保单提供紧急护士、锁匠、水工、电机匠、冷气工程、杀虫、家居清洁、普通家居维修及24小时索赔咨询服务。

2.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强保险资金融通功能

严格的投资限制必然使保险公司失去利润空间并造成巨大的利差损失。保险投资对保险公司的价值以及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拓宽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必将是解决浙江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加强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可通过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完善的资金融合与产品融合来实现。资金融合一方面是保险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并通过股权融资的资本结构优化效应和债券融资的杠杆效应,在增强保险公司风险分摊和损失补偿能力的同时,借助外部资金补充渠道,实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作为资本市场上理性的机构投资者和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保险基金的形式,运用股票、债券、不动产投资以及抵押贷款等形式参与二级市场的流通,在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资金供给、提高资本市场流动性的同时,也对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结构的完善以及市场效率的提高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产品(服务)融合以及连接两市场、兼具两市场优势的创新型产品和服务的出现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近年来,金融全球化、自由化趋势的推动以及保险市场上风险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得作为保险业经营主体的保险公司具有更大的借助资本市场发展的动力,各国陆续在保险产品市场上推出了一系列资本创新的品种,主要表现在投资型保险产品的创新、负债证券化和服务创新等方面。从我国保险险种开发看,寿险投资分红型产品销量迅速增加,投资性保险产品比重稳步上升。2009年,浙江主要寿险公司的分红保险、投连产品和万能寿险的保费收入达到255.9亿元,占全年寿险公司原保费收入的84.7%。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热销,主要因为实现了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的有机结合,客户在获得保障功能的同时,还可享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使寿险公司的投资资源可以直接为客户服务,使寿险公司的服务从单纯的保障领域拓宽到向客户提供保障和投资理财服务等综合性金融保险服务领域,真正实现向金融型保险转变。

3.增强保险服务意识,打造保险诚信品牌,提升保险形象

(1)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推行个性化、人性化和差异性服务,以服务赢得市场是未来保险市场竞争的重点。保险机构可通过提升即时服务能力(如与110 、120 、122进行联动,增加第一现场查勘率,再配以简化理赔手续,实行限时赔付)、拓展保险延伸服务(如提供理财服务、风险咨询、风险评估、信息交流、健康咨询等多元化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个性化服务等手段大幅度提升保险公司形象。

(2)保险产品是以保险公司的信用向顾客做出承担保险责任、提供保险服务的承诺,所以保险公司要视诚信为生存的基础。提高保险公司诚信的社会形象,就要构建依法管理、公司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有效机制。保险监管部门应尽快完善保险信用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保险公司建立诚信考核体系,制定诚信信息披露策略,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维护保险业的整体行为信用。制定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和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打击保险弄虚作假行为和误导客户行为,贯彻保监会制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有关规定》,杜绝惜赔少陪事件的发生,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约束保险行业进行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履行承诺、公平竞争。健全业务人员的诚信考核制度体系树立诚信光荣的经营理念,从根本上避免损害客户利益事件的发生。并定期进行讲评和考核,与业务量一样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4.大力拓展保险业务领域,培植新的增长点

随着浙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引入新险种,扩大保险业务的服务领域和对经济生活的渗透率。依据国家最新的“十二五”计划,经济转型是今后发展的主题,对于浙江来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海洋经济等都将是新的经济增长点。比如浙江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杭州—宁波为中轴,包括温州、义乌、绍兴、余姚、台州的会展经济城市群。基于此浙江的财产保险机构应根据会展业的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可开发的新险种有:展品保险——针对古董文物开发的特种财产保险;观展游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游客在观展过程中遇到的人身意外伤害;会展策划师责任保险——针对会展策划师的职业责任风险;会展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的变形;会展取消或延迟保险——转移会展主办方及参展商因偶发事件造成的经营风险以及会展融资信用保险。

除此之外,继续夯实“三农”服务基础,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方面,主动介入农村养老保险市场,逐步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鼓励保险公司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上开发补充保险产品。

积极探索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针对浙江台风等灾害多发的实际,加强巨灾保险研究,探索建立巨灾保险体系。完善保险费补贴办法,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建立创新奖励机制,鼓励开发高科技项目投资、重大装备技术更新和关键性技术攻关项目保险产品。

5.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保险业的发展最终归结在人才的竞争,浙江保险业要加强竞争力,应该将人才竞争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放在首位,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保险专业人才。可通过加强浙江金融院校的师资力量和办学规模,努力培养一批保险专业人才;其次,保险公司要加强对现有员工的专业和素质培养,提高在职保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再次,加强保险专业人才的引进,尤其要加强从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引进国内稀缺的保险精算师和风险评估师等专业人才;最后,完善各种保险资格考试制度,包括保险精算师、承保和理赔专业人员、代理人等资格考试制度。

建立保险人才信息化管理平台。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制度、保险精算师资格考试制度、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常驻人员备案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保险人才的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建立全国统一的保险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信息管理平台,能够实现保险人才管理的科学化和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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