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的特定消费品。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在生产经营的诸环节中,应列入消费税的部分;二是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消费税的具体征税项目。从生产经营的诸环节看.考虑到便于征收管理、加强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流通环节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二、消费税的征税对象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的特定消费品。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在生产经营的诸环节中,应列入消费税的部分;二是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消费税的具体征税项目。从生产经营的诸环节看.考虑到便于征收管理、加强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流通环节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金银首饰的纳税环节除外)。从具体征税项目看,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并借鉴其他国家的消费税实践,我国选择了5种类型的11种消费品列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有害消费品,是指那些过度消费会给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消费品,如金银珠宝首饰、化妆品等;
(3)高档次、高能耗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性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包括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2个品目。
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比较窄。2006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由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中国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细则》已将“高尔夫球及球具”等消费品列入了消费税的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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