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
1.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指对公民举报、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偷税行为或偷税嫌疑的,纳税申报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明显不符的纳税人及有普遍逃税行为的行业的检查。
2.分类计划检查
分类计划检查指根据纳税人历来纳税情况、纳税人的纳税规模及税务检查间隔时间的长短等综合因素,按事先确定的纳税人分类、计划检查时间及检查频率而进行的检查。
3.集中性检查
集中性检查指税务机关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的税务检查,这种检查一般规模较大,如以前年度的全国范围内的税收、财务大检查就属于这类检查。
4.临时性检查
临时性检查指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经济形势、偷逃税趋势、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在正常的检查计划之外安排的检查。如行业性解剖、典型调查性的检查等。
5.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工作实际,对某一税种或税收征收管理某一环节进行的检查。比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专项检查、漏征漏管户专项检查等。
(二)税务检查的方法
1.全检法
全检法是对被检查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存货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的一种方法。
2.抽查法
抽查法是对被检查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存货,抽查一部分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
3.顺查法
顺查法与逆查法对称,是对被检查纳税人按照其会计核算的顺序,依次检查会计、账簿、报表,并将其相互核对的一种检查方法。
4.逆查法
逆查法与顺查法对称,指逆会计核算的顺序,依次检查会计报表、账簿及凭证,并将其相互核对的一种检查方法。
5.现场检查法
现场检查法与调账检查法对称,指税务机关派人员到被检查纳税人的机构办公地点对其财务资料进行检查的一种方式。
6.调账检查法
调账检查法与现场检查法对称,指将被查的纳税人的账务资料调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
7.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将被检查纳税人检查期有关财务指标实际完成数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分析其异常变化情况,从中发现纳税问题线索的一种方法。
8.控制计算法
控制计算法也称逻辑推算法,指根据被检查纳税人财务数据的相互关系,用可靠或科学方法测定的数据,验证其检查期账面记录或申报资料是否正确的一种检查方法。
9.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对被查纳税人的会计账簿、凭证等资料,通过直观的审查审阅,发现在纳税方面存在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
10.核对法
核对法通过对被查纳税人的各种相关联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实物进行相互核对,验证其在纳税方面存在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
11.观察法
观察法指通过被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工地等现场,实地观察其生产经营及存货等情况,以发现纳税问题或验证账中可疑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
12.外调法
外调法指对被检查纳税人有怀疑或已掌握一定线索的经济事项,通过向与其有经济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予以查证核实的一种方法。
13.盘存法
盘存法指通过对被检查纳税人的货币资金、存货及固定资产等实物进行盘点清查,核实其账实是否相符,进而发现纳税问题的一种方法。
14.交叉稽核法
交叉稽核法是指国家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应用计算机将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与存根联进行交叉稽核,以查出虚开及假开发票的行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目前这种方法通过“金税工程”体现,对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遏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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