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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账户数52个

时间:2023-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参加筹建联合国的44国代表于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举行的会议及其所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在1946年3月正式成立,并于1947年3月开始营业,总部设在华盛顿。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批准接纳新会员国,批准修改份额,批准会员国货币平价的普遍变动,决定会员国退出IMF,以及讨论其他有关国际货币制度的重大问题。IMF通过与会员国协议,向会员国借入资金,作为对会员国提供资金融通的一个来源。

第五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由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参加筹建联合国的44国代表于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举行的会议及其所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IMF: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Agreement),在1946年3月正式成立,并于1947年3月开始营业,总部设在华盛顿。

二、组织机构

到1994年底,IMF共有178个会员国。会员国分为两类:凡参加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并于1945年12月31日前在《协定》上签字正式参加IMF的国家为创始会员国,在这之后参加的国家为其他会员国。

IMF的组织机构由理事会、执行董事会、总裁和若干业务职能机构组成。理事会是IMF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会员国委派理事和副理事各1人组成。理事、副理事任期5年,可以连任。副理事只有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批准接纳新会员国,批准修改份额,批准会员国货币平价的普遍变动,决定会员国退出IMF,以及讨论其他有关国际货币制度的重大问题。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即IMF年会),必要时可举行特别会议。

鉴于理事会的庞大,1974年10月设立了由20个会员国部长级代表组成的附属机构“临时委员会”,每年举行3—4次会议。临时委员会的决议在大多数情况下等于理事会的决议,因而成为事实上的常设决策机构。

会员国的投票权,主要取决于它们的份额:

(1)每个会员国都有基本票数250票;

(2)每10万美元的份额,在基本票数上增加1票,份额越多,增加的票数也越多。

根据以上两项计算出的票数,还要作以下调整:到投票日为止,IMF贷出的会员国的货币,每达40万美元,则给该货币发行国增加一票;会员国从IMF借款,每借40万美元,则该会员国的投票权减少1票。IMF的一切重大问题要有80%的票数通过,有些特别重大的问题要有85%的多数票才能通过。

三、宗旨与职能

根据《协定》规定,IMF作为永久性机构的宗旨是以下两项:

1.为国际货币问题的商讨与协作提供便利,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平衡发展,以提高就业水平和实际收入,以及开发会员国的生产资源;促进汇率的稳定,维持会员国正常的汇兑关系,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

2.协助建立会员国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并消除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

在有充分保障的条件下,对会员国提供资金,使其增强信心纠正国际收支失衡,而不致采取有损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据以上目标,缩短会员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时间,并减轻其程度。

IMF的基本职能是向会员国提供短期信贷,调整国际收支的不平衡,维持汇率的稳定。《协定》强调,消除“竞争性的货币贬值”与“消除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其本意在于通过IMF来消除会员国的外汇管制,为美国的对外扩张扫清障碍,因为由战时延续下来的英国与其他国家实行的外汇管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美国的对外经济扩张。

四、资金来源

1.份额(quato)

IMF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会员国缴纳的份额。份额目前以基金组织创立的记账单位SDRs来表示,它相当于股东加入股份公司的股本金。会员国应缴份额的大小,要综合考虑会员国的国民收入、黄金、外汇储备、平均进口额、出口变化率和出口额占GNP的比例等因素,最后由基金组织同会员国磋商确定。

1980年4月,我国在IMF的合法席位恢复以后,认缴份额23.91亿SDRs,占总份额的2.66%。第9次份额调整实现后,我国的份额将增加到33.85亿SDRs,但占总份额的比重降至2.5%。

2.借款

IMF的另一个资金来源是借款。IMF通过与会员国协议,向会员国借入资金,作为对会员国提供资金融通的一个来源。

3.信托基金(Trust Fund)

IMF在1976年决定,将它持有的1/6的黄金分4年按市价出售,所得之利润(即市价超过原黄金官价1盎司黄金=35美元的部分,共46亿美元)作为信托基金,向低收入会员国提供优惠贷款。

五、主要业务活动

1.汇率监督与政策协调

2.创造储备资产

3.贷款业务

贷款的特点:

第一,贷款的对象,限于会员国政府。它只与会员国的财政部、中央银行、外汇平准基金组织或其他类似的机构往来。

第二,贷款原来主要用于会员国进行国际收支的调整,但近几年也增设了一些用于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改革的贷款。

第三,贷款的规模,同会员国向IMF缴纳的份额成正比例关系。

第四,贷款的方式,会员国向IMF借款和还款分别采用所谓“购买”(Purchase)和“购回”(Re-purchase)的方式。

4.贷款的种类

(1)其贷款资金属于IMF自身的资金,即会员国认缴的份额。除储备部分贷款不收利息外,第一类其他各项贷款利率均为6%左右,另加0.5%的手续费。

第一,普通贷款(Normal Credit Tranches),也称基本信用贷款(Basic Credit Facility),是IMF最基本的一种贷款。这是IMF为解决会员国暂时性国际收支困难而设立的,也是IMF最早设立的一种贷款。借取普通贷款的最高额度为会员国所缴份额的125%,贷款期限为3—5年。IMF对普通贷款实行分档政策,即把会员国可借用的贷款分为以下不同部分:

储备部分贷款(Reserve Tranche),即会员国申请不高于本国份额的25%的贷款,亦称黄金份额(Gold Tranche)贷款。会员国提用这种贷款是无条件的,可自动提用,无需经特殊批准,也不付利息。

信用部分贷款(Credit Tranche),即会员国申请贷款的额度在其所缴份额的25%—125%之间。信贷部分贷款分为4档,每档均占份额的25%。

第二,专门贷款。

补偿与应急贷款(Compensatory &Contingencing Financing Facility,CCFF),即1989年1月以前的出口波动补偿贷款(Compensatory Financing Facility,CCFF或Compensatory Financing of Export Fluctuating)。CCFF设立于1963年,会员国因出口收入下降或谷物进口支出增大而产生国际收支困难时,可在普通贷款以外申请此项贷款。

缓冲库存贷款(Buffer Stock Financing Facility,BSFF),设立于1969年6月。这项贷款用于支持初级产品出口国稳定国际市场初级产品(锡、可可、糖、橡胶等)价格建立国际缓冲库存的资金需要。贷款的额度为份额的45%,期限为3—5年。

中期贷款(Extended Financing Facility,EFF)。这是IMF在1974年9月开设的一项专门贷款,以解决会员国较长期间国际收支逆差,而且其资金需要量比普通贷款所能借到的额度要大。IMF对这项贷款监督较严。

信托基金贷款(Trust Fund Facility)。1976年1月,IMF临时委员会会议达成协议,决定将IMF持有的1/6的黄金(2 500万盎司)在1976年7月—1980年6月的4年内,按市价出售,以所获利润建立信托基金,以优惠条件向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

结构调整贷款(Structural Adjustment Facility,SAF),设立于1986年3月,用于帮助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制定和执行全面的宏观经济调整和结构改革计划,以恢复经济增长和改善国际收支,从而解决它们的中期国际收支困难。

(2)第二类为补充贷款和临时信用贷款,其贷款资金来自IMF的借款,贷款的利率为IMF的借款成本,另加0.5%的手续费和0.2%—0.325%的加息率。

补充贷款(Supplementary Credit Facility,SCF),亦称韦特文贷款(The Witteven Facility),于1977年8月正式设立。贷款资金由石油输出国和有国际收支顺差的发达国家提供,总额为84亿SDRs。

临时信用贷款(Temporary Credit Facility,TCF)。这是IMF根据需要设立的临时贷款。贷款资金来源于IMF向会员国的临时借款。

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国际金融领域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是,由于基金组织的本质缺陷,它的种种行为受到了各方的批评,改革基金组织的呼声逐渐高涨。为此,国际社会对基金组织的改革提出了许多方案,包括改革决策机制、提高贷款的有效性、增加资金实力和提高公平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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