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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时间:2023-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后,中国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新鸿基信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陆续推出了一些类似的基金。原有投资基金全部为封闭式基金。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首次颁布的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行政法规,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近几年,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法规、规章相继出台,有力推动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

第四节 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

(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以前的证券投资基金

1985年12月,中国东方投资公司在香港和伦敦推出了中国东方基金,这是最早的一只“中国概念”基金,它是在中国境外募集资金,投资到国内,属于“海外国家基金”的形式。随后,中国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新鸿基信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陆续推出了一些类似的基金。

在海外国家基金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国内基金设立的热潮。1991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深圳南山区政府分别批准,“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成立,成为我国第一批国内投资基金。此后,陆续成立了许多投资基金,如:昌久基金、建业基金、沈阳富民、建皖基金等,其中,“淄博乡镇企业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这是第一只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到2004年12月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净值总规模达到3 230亿元。其中,封闭式基金净值809亿元,开放式基金净值2 436亿元。而同期的深沪A股流通市值为14 336亿元,基金净值占股市流通市值的比例约15%。

原有投资基金主要有以下特点。

1.原有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单一,基金规模小

原有投资基金全部为封闭式基金。在组织形式上,除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天骥基金和蓝天基金为公司型基金外,其他均为契约型基金。并且,基金规模多在1亿元左右,平均规模为8 000万元左右。

2.原有投资基金的审批、监管和运作不很规范

一方面,基金的设立、审批、监管等环节不统一,缺乏严格、有效的规则;另一方面,基金发起人范围广泛,多数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不规范,缺乏规范化的管理、托管等。例如,对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的资格条件没有统一的规定;部分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发起人三位一体;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资产混合使用;有些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并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监控。这样,使投资者的权益缺乏足够的保障。

3.投资范围宽泛,资产质量不高

绝大多数投资基金的资产由证券、房地产和融资构成,其中房地产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流动性较低;并且,许多基金的投资收益较差,资产流动性较低,账面资产价值高于实际资产价值。投资基金的大量资产投资于房地产、项目、法人股等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同时存在资产价值高估的问题。

因此,从1999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对原有投资基金进行了清理整顿。清理整顿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根据投资基金规范运作的要求实行投资人、管理人和托管人“三权分立”;以现金资产置换实业投资;对规模小的基金实行重组、合并,并按相应的比例扩募等。经过清理整顿后,按基金规范运作的要求重新进行了设计,交由新的管理人和托管人管理和托管。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化发展

(一)封闭式基金发展

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首次颁布的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行政法规,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后,监管机构又相继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准则、通知、规定等,对基金设立、基金运作、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基金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界定。一系列的办法、规定、准则、通知等的出台,规范了投资基金的运作,推动了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的规范、快速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由国内主要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发起,我国新设立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基金管理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等银行先后取得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业务。

1998年3月,基金金泰、基金开元等契约型封闭证券投资基金设立,标志着规范化的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正式发展。此后,基金泰和、基金兴华、基金华安等证券投资基金相继设立。

(二)开放式基金发展

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对我国开放式基金的试点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001年9月,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这是国内第一只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新发展。此后,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不断推出,到2004年底,开放式基金107只,基金净值总和为2 436.67亿元。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中呈现出以下主要特征。

1.基金规模不断增加

到2006年底,基金资产已达到了6 220亿份、8 564亿元的规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包括53只封闭式基金在内,我国已有53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321只基金可供投资者选择。开放式基金自2001年推出以来,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截至2006年底,开放式基金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比重已超过80%。从基金品种看,我国推出了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还迅速发展了ETF、LOF等品种,并且在尝试QFII、QDII方面也迈出了很大的步子。

2.基金管理人队伍和托管人队伍迅速扩大

基金管理公司由初期的10家发展到49家;托管银行则由初期的5家发展到12家,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相继加入到基金托管行的队伍中来。

3.基金运作逐步规范

由于我国现行法规的条件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均为有一定资本实力的证券公司,这一方面考虑了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和公司的资金要求,但同时导致了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制度的重大缺陷。“一家控股,多家辅助”的发起形式使基金管理公司的人事安排、投资运作均受制于控股股东的意志,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股权集中而导致的“权力放大”。为此,我国监管机构近年来相继下发了规范基金运作的文件,也采取了若干措施,对基金设立、运作、托管、代销、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目前,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已经比较规范。

4.基金品种不断创新

从1998年第一批以平衡型为主的基金发展至今,已出现成长型、价值型、复合型等不同风格的基金类型。随着开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基金风格类型更为鲜明。除股票基金外,债券基金、指数基金等新产品不断涌现,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资选择。目前,个性化、品牌化的基金类型也为投资人所认可。在基金品种创新上,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基金品种日益多样化,品种创新速度快;二是我国基金业迅速实现了由封闭式基金向开放式基金的飞跃。另外,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伞型基金等基金新品种也逐步上市。

5.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力量加强,为基金业的运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几年,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法规、规章相继出台,有力推动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行为,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依法运作、严格自律,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6.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渠道不断拓宽,服务和交易模式也不断创新

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五大银行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外,中国光大银行等其他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一些证券公司也获得了基金代销资格并开展业务,基金多元化的销售模式已经形成。在销售过程中,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销银行一是通过基金推介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报刊、广告等方式宣传基金产品知识与特点;二是通过柜台服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方式,为投资人提供服务。

三、社保基金入市将推动基金业发展

从国际上看,全球基金业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养老基金规模的膨胀。欧美基金业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中的60%来自养老金,也即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总额将达到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养老基金。巨大的投资需求如果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和科学的管理机制是非常遗憾的。同时,也是非常不安全的。可以通过发展开放式基金这一投资制度来运作社保基金。

开放式基金可以说是专门为商业保险资金、社保资金这些大资金入市量身定做的投资工具,通过参与发起设立或购买开放式基金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是这两类资金较好的投资渠道。根据测算,到2005年底或2006年初我国基金业总规模将达到3 000亿元,开放式基金的规模占到2/3。为什么说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我国基金业将达到3 000亿元的总规模呢?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总资产约3 117亿元,目前进入证券市场的比例仅3.4%。如果这个比例逐年提高能达到30%,将为开放式基金释放出近1 000亿元的资金。

如果允许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和代企业管理资产,允许基金管理公司上市,又可以给这个行业带来近1 000亿元的资金。加上目前我国已经拥有34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规模810多亿元。这样,我国的基金规模完全可以在5年左右的时间里发展到3 000亿元的规模。这些增量资金,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宝贵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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