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务管理体制概述
一、财务管理体制的含义
(一)财务管理体制的概念
财务管理具有对社会再生产运行的调控功能,为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利用财务杠杆引导企业自觉地约束短期行为,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有必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是一种经济管理体制,它是协调企业利益相关主体之间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则和制度安排,是构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和框架。新《企业财务通则》中的财务管理体制,分为宏观财务管理体制和微观财务管理体制两个层面。
财务管理体制以财务活动为载体,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资本的筹集、运用、分配、调节和监督的全过程。由于资本在生产经营中不同环节的运动,形成了不同环节资本运动方式的特点,从而构成了不同内容的资本运动机制,这些不同内容的子机制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按照一定规律和秩序,自发地、能动地诱发企业实现某种功能。这些子功能在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了财务管理体制运行的全过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贯穿于财务活动的全过程,科学的财务管理体制可以使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富有活力,提高效率。
财务管理体制通过资本投入的方向、规模和结构,调节生产流通活动的方向、规模和经济结构。通过资本投资后收益获得与分配的规模和结构,调控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类型。财务管理体制的实质,就是将人们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主观活动同财务客观规律的要求协调起来,将财务管理建立在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以实现这些规律的要求。
(二)宏观财务管理体制
宏观财务管理体制是协调财政部门与企业之间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则和制度安排,主要由国家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予以确立,旨在对企业符合市场需求的行为予以引导和扶持。我国企业宏观财务管理体制在财政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上,主要经历了统收统支(改革开放以前)、利润留成(1978—1980年)、利改税(1981—1987年)、承包经营(1988—1993年)以及统一税制(1994年1月1日起至今)几个演变过程。
伴随着企业利润分配体制的演变,国家对企业流动资金的管理体制也逐步改革,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历史时期:(1)财政主导时期(1983年7月之前)。企业的流动资金基本上实行以财政为主体、以定额为基础的管理体制。财政拨款是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唯一来源,也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银行信贷在企业流动资金中占有的比重一般较小,甚至没有。(2)银行主导时期(1983—1987年)。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银行统一管理和供应,并从全额供应转变为差额供应,即企业每年根据其利润留成的一定比例补充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由银行补足,将原来计划经济的资金供给制转变为资金借贷制。但由于企业流动资金补偿机制未充分建立、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等原因,“银行统管”最终变成了“银行统包”,企业从过分依赖财政转向过分依赖银行。这个时期,财政对企业的资金支持主要以周转金的形式进行。自1998年12月财政部门清理整顿周转金以来,这部分资金供应已逐步取消。(3)企业自主筹资时期(1987年之后)。国家允许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流动资金,但发行条件较为严格。之后,随着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以及其他融资渠道的拓宽,企业筹措营运资金的渠道和方式逐渐多了起来,并且随着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各级政府不断落实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企业逐步通过市场自主筹资。
(三)微观财务管理体制
微观财务管理体制,即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它是规定企业内部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则和制度安排,主要由投资者和经营者通过企业章程、内部财务制度等正式或非正式的契约确立。
随着企业宏观财务管理体制的改变,企业微观财务管理体制的模式也经历了单一的国营企业模式(改革开放之前)、多种所有制和治理结构并存的过渡模式(1979—1992年)和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模式(1993年至今)几个演变阶段。
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是一个享有法人财产权的独立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企业与各利益主体具有独立的物质利益,这些为企业构建有效和有生命力的财务管理体制提供了前提条件。财务管理体制具有协同功能、整体功能、自动调节功能。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财务决策制度、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等。
总之,企业微观财务管理体制的演变与宏观财务管理体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宏观财务管理体制决定着微观财务管理体制的模式,并为其提供有效的体制保障。宏观和微观财务管理体制的制定主体和确立方式虽然不同,但一旦形成,都具有“硬约束力”,是企业利益相关主体必须共同遵守的“宪法”。换言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确定过程,是企业财权的分配调整过程,直接决定了财务管理机制、具体财务制度的构建。
二、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1.资本权属清晰,即通常所说的企业产权明晰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作为一项基础性的企业制度安排,首先应当明晰企业的资本权属。企业产权是投资者通过向企业注入资本以及资本增值获得的企业所有权,在账面上体现为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企业产权明晰,就是要明确所有者权益的归属。例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取得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确其占有的国有资本金额及主管部门;公司制企业应当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等方式,明确其股东及出资额。企业产权明晰后,投资者“以本求利,将本负亏”也成为可能。在我国,资本权属不清晰的典型就是集体企业。
2.财务关系明确
企业与财政部门的财务隶属关系,应当是清楚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与财政部门的财务关系,在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七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他内资企业,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非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一般按属地原则确定财务关系。即与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行政管理机关同一级次的财政部门,作为其主管财政机关。主管财政机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授权下级财政机关行使财务管理职责。
3.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内容,因此其设计应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明确划分投资者如股东会(包括股东)、董事会(包括董事)和经营者之间权力、责任和利益以及明确相互制衡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由于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设计合理、实施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确保企业有效运作、各方权益不受侵害的关键所在。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应遵从法定、职责明确、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等原则。企业在法律、法规等国家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享有一定的弹性。
(二)企业集团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与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企业集团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
企业集团由于规模大、分布区域广、部门多、产品涉及面广等原因,一般需要在内部划分不同级次,分级进行责任主体认定、预算分解、业务核算、资金结算、业绩考核等财务管理活动。企业集团内部级次设置的有效性,直接决定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决定一个企业集团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是否有效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同一级次各单位的权责是否能清楚界定;(2)财务目标是否能够明确分解到各级次单位,是否有利于成本归集和利润核算;(3)是否符合企业生产流程或者商业模式的需要;(4)是否在财务信息量的增加与财务信息取得成本的增加之间取得平衡。
对企业集团而言,母公司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有多少级,财务管理级次就应当延伸到最底层的企业法人。集团内部财务管理级次应当控制在“有效”范围,指企业能逐级实现对下属企业的有效控制,不会出现“鞭长莫及”的情况,这也是企业控制财务风险的必然要求。“德隆系”事件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反面例子,过长投资链条和庞大产业背后隐藏的非法融资及财务风险,一旦爆发,就会给整个集团公司带来毁灭性打击。实践证明,企业通过限制财务层级,可以有效降低上述风险。除特大型企业集团外,我国要求企业集团财务级次一般应限定在三个层次以内,即企业集团的投资链条一般只延伸到孙公司。这样既可以促进企业集团管理的扁平化,降低母公司和政府的监管成本,又能够避免企业财务级次过多后,下属企业利用投资转移企业资产、投资效率低下、偏离集团发展战略、企业财务风险增加等不良后果。
2.企业集团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集团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指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则和制度安排。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组建企业集团必须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控制为主,才能实现集团各企业资源的有效整合。
按母公司集权程度或者母子公司财务关系的紧密程度,可以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集权型。集权型是指全部重大财务决策权集中在母公司,母公司对下属企业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方式的财务管理体制。集权型体制的优点是:由母公司统一决策,有利于统一各成员企业的行动,促进集团整体政策目标的贯彻与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各项资源的复合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等。集权型体制的缺点是:如果母公司决策人员不具备很高的素质与能力,或者不能高效地汇总分析各方面信息,其错误决策就会在集团引发类似“滚雪球”的连锁影响;高度集中财权容易挫伤下属企业的积极性,抑制其灵活性和创造性;信息传递需要时间,可能延误决策时机等。如果集团所有企业围绕某一核心业务(如家电产品制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每个企业都是集团核心业务流程的一个环节,缺一不可,那么比较适合采用这种体制。
(2)分权型。分权型是指大部分的重大决策权集中在下属企业,母公司对下属企业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财务管理体制。除了少数关系集团全局利益和发展的重大财务决策权力之外,母公司几乎放弃了其他财务控制权。分权型体制的优点是下属企业经营灵活性和积极性较高;缺点是集团缺乏整体协调管理,无法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下属企业各自为政,财务较容易失控。如果母公司与下属企业以及下属企业之间不存在业务关联,各自经营不同行业或者产品,彼此相互独立,那么可以考虑这种体制;集团下属企业仅是参股公司或者母公司不能实际控制的,只能采取这种体制。
(3)混合型。混合型是指介于集权型与分权型之间的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其特征是母公司和下属企业分别掌握不同层次的决策权限,即母公司对下属企业授予适度的财务决策权限。这种体制既能发挥母公司财务调控职能,激发下属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下属企业的财务风险,适应集团组织规模日益扩大、内部分工日益明细、经营重心逐渐下移的发展趋势,因此受到许多集团的青睐,也成为当前国际上大公司管理体制的主流形式。
三、影响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因素和条件
(一)宏观因素和条件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受众多宏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对财务管理体制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宏观因素和条件主要有经济体制、经营机制、市场体系。财政、信用和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法制的健全和财务中介机构的完善对财务管理体制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作用。
经济体制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通常为一个国家)制定并执行经济决策的各种机制的总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供求关系安排和调节社会资源的配置,企业失去了对政府的依赖性,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客观上要求企业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财务管理体制,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经营机制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内在方式。这种机制既体现了企业内在的经济关系,又显示这种内在经济关系与企业机体外部所必然发生的经济关系。经营机制主要包括企业的人事组织活动、科学技术活动、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活动、会计活动及经济管理活动六个主要方面。这六个方面在机制运行中既相对独立,又在作用于目标的过程中协同一致,形成科学的机制运行体系。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经营机制也会发生相应转换。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营机制,要求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经营者的责权利相统一,迫切要求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财务管理体制,合理组织财务活动,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完善的市场体系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各种市场;(2)市场应打破地区、行业限制,为各种生产要素跨地区、跨行业的流动提供可能;(3)比价结构合理,能正确、灵活地反映产品价值变化、供求变化,向企业提供真实信息,引导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4)健全的市场规则、秩序,有全面、具体的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法律执行机关及监督机关具有相应的能力与权力,以保证市场正常、有序运转。健全的市场体系为产权的转让、资产的流动与重组、原材料的供应及产品的销售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市场的有序和规律,也有利于经济的正常和稳定的发展。
(二)微观因素和条件
影响财务管理体制的微观因素和条件主要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知识结构的合理化,企业内部供、产、销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协调运行等。
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体制成为可能,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产权清晰就是要明确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投资主体,将所有者和经营者分开。权责明确就是要明确有经济利益关系各方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关系,责任大小要有相应的权力作保障,尽义务和享有利益相匹配,从而构建一套以效益为终极目标,以明确的责任关系为纽带的责权利体系。政企分开是指国有企业的终极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作为投资者,只获取投资收益,而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将责权利关系落到实处,层层有目标、处处有措施,计划(预算)和控制兼用,激励与约束并重,考核与奖惩结合,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经营者的知识结构是与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有关的。在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下,强调挖掘内部潜力,加强管理。因此,主要管理者的选聘应转向懂经济、精通市场营销和资本管理的人员。
企业内部存在三条流动线,即物资流—资本流—信息流。只有供产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保证物资和资本在各个不同阶段的连续运动,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可以减少资金占用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效益。信息流起到了及时为各项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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