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日本金融体制的形成、发展与特征
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是由其金融机构、金融行政,以及与金融相关的交易惯例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共同构成的,金融制度大致被分类为英美式的银证分离制度和德国式的万能银行主义两大类。前者对银行和证券业进行分业管理,后者则允许银行经营所有金融业务。日本金融制度最早习自英国,战后效仿美国,经过日本化改良形成了金融行政主导下的以产业金融为主体、都市银行为龙头的日本式金融体制框架。
日本式金融体制的建立具有双重目的:一是支持产业发展,二是保持金融稳定。从支持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日本式金融制度是一种典型的产业金融,各项管制措施的设置本质上排斥市场对资金的调节作用,节约了通过市场分配资金的成本,保证了资金以最低成本、最快途径支持核心产业发展的目的。
日本的产业金融与美国产业金融的直接融资形式下的企业短期行为相反,在间接融资方式主导下形成的企业长期投资偏好,成为日本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以旧财阀系银行与非财阀系银行共同组成的日本都市银行,自诞生之日起就凭借其巨大的资本实力,确立了其在日本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在长达130多年的日本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历程中,日本都市银行在日本国民经济体系的决定性地位,对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与地方银行形成的悬殊差距奠定了战后日本银行体制的两元结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金融体制按照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以20世纪80年代为分水岭,在此之前是日本式金融制度形成、确立时期,此后则是日本金融制度从疲劳迈向大变革的大转换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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